以前的規則太簡單了,任意出入,看吧,旅行團一遇到難題,那些靠不住的成員就退團,真沒出息!一點骨氣和忠誠度都沒有的傢伙,她不需要!
然後,她又正式任命芳芳和阿蒙爲副團長,任蘭妮爲她的助手。芳芳的人脈和人氣,阿蒙的脾氣和實力,蘭妮的後臺和美貌,配合她正完美。
再然後,她開始在校園裡大肆招兵買馬,但大概是期末到了,沒招到什麼像樣的人。花火想了想,算了,快放假了,也懶得賣力了,有什麼事下學期再說吧。
但有一件事,是她必須要做的,一開始就是爲了這件事,她才努力了這麼久!
終於熬到這一天了!
母狒狒,你的死期到了!
在考試的前一天晚上,十點鐘。
花火帶着芳芳、阿蒙、蘭妮等十幾名骨幹成名,浩浩蕩蕩地開往母狒狒所住的二號樓408室。
她虎虎生風地走在前面,黑色風衣在風中張揚,紅色圍巾在風中飄逸,還戴着副時尚的、酷酷的紫色墨鏡,昂首挺胸,真是無比帥氣!一路上,男生女生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黑社會女BOSS?
吖的,她就怕沒人關注她!好不容易成爲校園NO.1女生幫派的BOSS,沒人關注怎麼行?她迫不及待地想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其實,她也不知道在學校裡成名有什麼好處,就是覺得好玩,很好玩……
砰——
她一腳踢門,門沒開!
砰砰砰!她又連連踢了幾次,還是沒開,母狒狒不在?這種情況她早就想過了,勾勾手指頭,道:“阿蒙,上!”
“是!”阿蒙拿把小尖刀,把刀尖插進鑰匙孔裡,用力地絞,只聽“卡嚓”一聲,門被撬開了。
“芳芳,你先進去看看;蘭妮,你隨後進去找。”
“是。”芳芳笑笑。
她完全能瞭解花火的想法,大家是一根繩子上的蚱螞,得牢牢地牽在一起。她第一個推開門走過去,然後是蘭妮,然後是其他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