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未到匕首先到,不用問都知道是刀疤。
一把匕首截斷郝清風的話後,黑着一張臉的刀疤落在院子中,緊接着從他手中將被褥搶走,直接扔到郝清風原本要住的那裡,徑直躺了下去。
這——
見到這一幕,所有人都目瞪口呆,這是什麼意思?
“輕歌,他是誰,怎麼?”
因爲臉上那道疤痕,刀疤看着很兇,柳小米被嚇了一跳,拉着宋輕歌詢問。
宋輕歌的目光落在刀疤身上,眉頭擰了起來。
刀疤在,蕭錦裔肯定也就在附近。
她一直以爲蕭錦裔已經走了,畢竟他那天答應的那麼幹脆,爲什麼還沒離開?
“嬸子不用怕,他是刀疤,大寶身邊的人,廚藝很好。”宋輕歌笑着解釋道。
聽到是蕭錦裔身邊的人,柳小米雙眸一下子亮了起來。
柳小米知道宋輕歌只是有些鑽牛角尖,還沒想明白,等她明白過來後,就知道怎麼面對蕭錦裔了,唯一擔心的就是蕭錦裔對宋輕歌究竟是什麼想法。
過去了那麼久,蕭錦裔一次都沒有出現,柳小米心中很擔心蕭錦裔會離開。
畢竟他的性格與大寶可完全不同。
大寶與正常人不同,他對宋輕歌完全依賴,心裡眼裡只有宋輕歌一個人。
但蕭錦裔可是個正常的男人。
正常的男人,免不了三妻四妾……
如今穀子和郝清風一來,蕭錦裔身邊的人就出現了,顯然他也在在意着宋輕歌。
很有可能他也鑽了牛角尖,兩個人都想不通,卻又心裡都有彼此。
柳小米眼中的喜悅被宋輕歌看在眼中,心中微微嘆了一口氣,哪怕他還在,又能怎樣?
她……真的忘不了大寶。
刀疤往那一躺,也不管什麼天亮還是天黑,閉着眼睛就睡,絲毫不管周圍的人。
宋輕歌到是很瞭解,這位除了殺人的時候會興奮外,其他時候狀態都差不多,幾乎都在睡覺。
“我去做飯。”有了刀疤的存在,宋輕歌知道郝清風是不敢住下了。
二者選其一,她自然是選擇刀疤,畢竟刀疤真的話很吵,要不是刻意關注,發現不了他的存在。
郝清風買了不少食材,宋輕歌做了一頓豐盛的晚飯,讓柳小米和李大奎都留下一起吃,屋子裡地方太小,把桌子擺放在外面,如今的天氣剛剛好,沒有蚊蟲,也不會很冷。
“刀疤,你要吃飯嗎?”
碗筷都擺放好了以後,宋輕歌朝那邊依舊在睡覺的刀疤叫了一聲。
刀疤沒有迴應,站起身走過來,每樣飯菜都夾出來一些,放在一個乾淨的盤子中,接着又另拿盤子開吃吃飯。
“……”
對於他的行爲,再次讓所有人愣在那裡。
“都坐吧,一起吃。”宋輕歌笑了笑,招呼柳小米和李大奎坐下,郝清風不用她開口,已經和刀疤搶了起來。
刀疤吃飯很快,她們這邊剛坐下沒一會,他就已經吃好放下碗筷,然後端着盤子裡面的飯菜離開。
走的方向,正是山上小院的對面山坡……
不用問都知道,飯菜是拿給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