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胖子的教導能力真不是蓋的。僅用了幾天時間,就將蘇月夕從一位剛畢業的大學生,教導成爲一個對業務很是熟練的職業助理。
當然,這其中更爲重要的,是因爲蘇月夕的聰慧,學得極爲認真。僅僅在公司裡呆了幾天,就對公司的業務與人事瞭解得一清二楚。
當然,作爲秘書助理,最主要的工作,還是爲文青這個總經理服務。每天爲文青安排日程,統籌一下需要辦理的重要事務,以及與客戶的會談工作。
在此之前,文青可以稱得上是位獨行俠,想去哪裡就去哪裡。可是自從配了蘇月夕這樣的助理,卻是似乎在無形中多了一個尾巴。只要是在工作時間,自己要去哪裡,要做什麼,都得聽從蘇月夕的安排。
對於這樣的情況,文青剛開始還覺得新鮮,但過不了幾天,當這種新鮮感消失之後,他只覺得一陣頭大了。
蘇月夕雖然看上去年紀不大,但辦事極爲認真負責,對於工作的安排可謂是井井有條,一絲不苛,絕對不會浪費文青的一點時間,也絕對不會讓文青多出一點時間來偷懶。
蘇大美女辦事的嚴謹,不但體現在對文青的工作安排上,對於公司裡的事情,她也是頗爲關心。
以前胖子與杜小威這兩個傢伙做事散慢,工作時間不專心,還玩電腦遊戲。因爲文青長時間不在公司呆,也無人敢管這兩個小股東。
但這回蘇月夕來了,可是對他倆毫不客氣,一看到這兩個傢伙不認真做事,便立馬就是一通喝斥。
特別是對自己那位胖子表哥,更是毫不容情,衝上前去就是拎着這胖貨的耳朵一陣狂拉,直把胖子嚇得一陣告饒,保證以後不敢再犯,才肯罷休。
至於那位花花大少爺杜小威,原本一看蘇月夕外表清純,以爲自己可以像騙單純小姑娘一般就可以將蘇月夕給連哄帶騙弄上手。哪裡料到蘇月夕簡直就是個帶刺的玫瑰,比葉芷馨還要難以對
付。
以前葉芷馨對於杜小威的態度,一直都是婉拒,最差就是不理睬他。而一旦杜小威想要在蘇月夕面前顯擺時,蘇月夕則是毫不留情進行反駁,搞得杜小威很下不來臺,只得在心裡大呼:唯小人與蘇月夕難養也!
就這樣,一時之間,這位初來乍到的蘇大美女,立馬便成爲了整個公司裡惹不得的風雲人物。
今天,這個風雲人物爲文青安排了一場商務會談,文青沒法,只得同她一起前去。
蘇月夕只是助理,並非司機,更不會開車,因此,文青只好自己開着車,同她一起前往與客戶約好的酒店。
兩人驅車經過位處清河區的一條街道時,忽然看到前頭的街面上圍滿了人,造成了小範圍的交通堵塞。
文青緩緩地開着車,隨着擁擠的車流向前移動,而在經過那處人羣時,分明聽到裡邊傳來一陣吵罵聲及哭嚎之聲。
他心中好奇,打開車窗,透過人縫向裡邊一看。神眼銅鏡沒有啓動的情況下,文青也沒有具體看清裡邊到底發生了什麼狀況,只是看到幾個身穿制服的人,正在圍着幾個小攤販在爭吵。吵着吵着,最後竟然演變爲打鬥了起來。
一看這幾個穿制服的人,文青便全無好感。他以前也是做過小販的,自然認識這些人。
想起自己以前爲了多賣點水果,而被追得如同喪家之犬般的日子,文青到現在心頭還有種莫名的辛酸。
大部分還是好的,但是總有一些個例。文青也是恨得牙癢。此時看到此種情形,文青根本不用猜,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敢情是這些耀武揚威的他們看到這裡有小販佔道經營,便又過來說服管教了。
文青把車停在路口,透過窗戶向那邊看了幾眼。也正是這幾眼,更是看得他心中一陣火冒三丈。
原來,這裡是一處鬧市區,人流量很大,因此就有賣各種各樣商品的小販們便喜歡在這裡擺攤。
商販們在這裡賣貨,就會影響市容,不符合和諧發展的主旋律。正因如此,管理者們便出動了,只要看到有人在這裡擺攤,他們便一個個如凶神惡煞般地衝下車來,沒收小販們的貨物。
這種經歷,文青以前早就司空見慣了,而且他也有很多次遊擊到這裡擺攤的經歷。
當時他的反應力可是比其他小販們靈敏多了,只要那些管理者們潛行過來時,他便會第一時間看到,然後挾着一車水果落荒而逃。
而現在,這裡的情形依如當年,當他們氣勢洶洶地趕到時,大多數反應迅速地小販們都完成了四散逃竄。獨有幾個反應慢的小販,卻被這些人逮個正着。
雖是被抓着了,但小販們生活艱辛,一家人都是靠着這些攤點吃飯,哪裡甘心就這樣被沒收。頓時,哪裡有欺壓,哪裡就有反抗,一場別開生面的爭鬥再一次地展開。
然而,這些人可都是訓練有素的臨時工,這些被生活壓得直不起腰來的小販們,又哪裡是他們的對手?頓時之間,便有幾個體弱的小販們被臨時工給打得頭皮血流。
在這其中,有個賣紅薯的六旬老太,看着一籃紅薯被他們踩爛,頓時坐在路邊嚎陶大哭了起來。
現場雖然有很多人在圍觀,但世俗的冷漠,早已讓大家懷着一種看戲地心態,漠然地看着眼前發生的這一幕。
偶爾有一兩個學生模樣的青年拿出手機拍下了這一幕,然而,那些如凶神惡煞般地臨時工們便大喝着撲了過去,搶走了手機,還把人打倒在地。
“真是豈有此理!”
文青本來一直靜靜地坐在車中看着,而看到這一幕時,便再也無法竭制心中的怒喝,厲吒一聲,就要打開車門出去。
“文總,你要做什麼?”
看到文青怒氣沖天地就要衝過去,蘇月夕頓時拉住了他,搖搖頭說道:“不要管閒事,還有客戶正在等着我們過去籤合同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