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娘當然不能預見她已經成爲千里之外的長安,人們茶餘飯後津津樂道的話題人物,這時她正忙得焦頭爛額,廣設官窯的詔令已經下達,重建雲州事宜也需提前籌備,越來越多的貧苦百姓等待救濟,答應的軍屬補恤還沒有一一實現,新政雖然已經獲得了一定民意基礎,具體規則仍在商榷制定,明空仍然隱而未發,外患卻又迫在眉睫。
因爲具賀燁派遣的探子回報,潘博已經說服北遼,增兵四十萬,準備從雲州、葦澤關兩處進逼晉朔。
大戰一觸即發,賀燁甚至籌備着“金蟬脫殼”,要親臨葦澤關率軍迎戰,然而正在這時,諸多姬妾又抵達晉陽,晉王府的耳目驟然境多,一言一行都要格外小心翼翼。
故而這日,十一娘聽說有個什麼祝二孃的僕婢匍匐門前爲主申冤時,可謂煩不勝煩。
“碧奴,你去處理。”十一娘簡簡單單一句交待,並沒有更多的告誡。
小半時辰後,碧奴面無人色回來:“王妃,婢子有罪,竟然,眼睜睜看那僕婢用銀簪自刺身亡。”
十一娘眼睛都沒擡:“稟知太原官衙,就說這人在王府門前尋死,讓官衙理斷。”
阿祿大是疑惑:“王妃……如此處措,豈非會引起流言蜚語?”
“幕後之人,無非便是用流言蜚語威脅,我若一直忙於闢謠,今後便難得清閒,不理了,便等着對方發難,我再還以厲害,也好讓衆人徹底明白,什麼叫做狂妄囂張。”十一娘冷冷說道。
便連阿祿都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而諸位姬妾,盡都聽說了這件“大案”,議論紛紛。
元媵人“拔得頭籌”首先成爲儆猴那隻“殺雞”,此時雖然對晉王妃怨恨不已,卻也明白了相差懸殊的地位,打定主意堅持傲骨,卻不敢再挑釁生事,對於婢女自刺事件,知若未聞。
齊媵人卻極感興趣:“祝二孃是什麼人?受了什麼冤屈,那婢女纔不惜死告?剛入太原,便聽得丁梧亮一案,聽說都是王妃安排得當,才使得水落石出,這祝二孃莫非也是誣告吧,否則王妃也不會置之不理,對了,甄七郎那案究竟如何,薛少尹究竟有沒審斷,若是沒審,說不定我也有聽審機會。”
得到的答案卻讓她大覺沮喪:“祝二孃有什麼冤屈奴婢沒能打聽清楚,甄七郎一案卻已經審理分明,唐遷確爲污告,業已認罪,不過這案子並沒有公審,是以詳情並不清楚。”
謝媵人並沒有過問這些瑣事,只是說道:“太原局勢果然險峻,短短數月之間,便有這多事情發生,也多得王妃才智過人,換作旁人,只怕已經是手忙腳亂。”
任媵人關注點與衆不同:“丁梧亮一案,大王竟甘被王妃驅使,固然有太后懿旨拘束,王妃手段也不容小覷,短短數月,她竟然能讓大王心悅誠服,正妃之位,想必已經穩若磐石,太后眼光果然獨到,晉王妃……不好對付。”
唯一的孺人秦霽,佔着先天優勢,瞭解的內情果然更加詳細,這時暗暗分析:太原四姓中,孟、甄兩姓已然投誠,太原柳雖然曖昧,擇定毛維的機率不大,唯有太原祝,公然拒絕了柳在湄的宴請,然而這回鬧事之人偏偏就是祝氏僕婢……祝二孃身受繼母苛虐,固然身後有晉陽陳挑唆,柳在湄若是聰明,也不該對此事不聞不問,導致一個婢女在王府門前自盡,必然會授以毛維黨把柄,此事,還是要提醒一聲殿下,早做防範,莫因柳在湄一時衝動,而輸於主動。
莫說秦霽,便連碧奴都忐忑難安,因爲今日之事,也實在讓她防不勝防。
祝家那婢女,跪求門外,直訴主母劉氏苛虐其主祝二孃,威逼祝二孃改嫁,以致祝二孃自劓抗爭,王妃不願接見,讓碧奴前往處理,碧奴剛說一句此處並非官衙,那婢女立即反駁,稱王妃曾經公告檢舉不法,甚至允同平民來晉王府告狀,碧奴再說一句奴告主當受杖責,故王府不能接受告狀,那奴婢便摸出根簪子來,哭喊一句:“婢子自知不應告主,斷無生機,可我家二孃的確可憐,還望王妃主持公道。”
毫不猶豫便將簪子刺入胸膛,縱然有兩位醫官搶救,到底是讓那婢子死了。
碧奴因爲知道祝二孃的事件真相,並不可憐那婢子,但眼看着王府門前鬧出人命,當然會愧疚處理不當,辜負王妃信任。
十一娘卻安慰她:“有人一心求死,你怎能阻撓?再者奴婢告主,本應挨杖責,你那番話,也是合情合法,並無過錯,唯一疏忽則是,下次處理類似事務,別忘了帶上艾綠,讓人死也死得遠點,以免晦氣。”
不是十一娘沒有同情心,而是甄夫人已經跟她說起過這祝二孃的事蹟,也確然不能引起十一娘些微惻隱。
這倒不是說祝二孃大奸大惡,相反,她的遭遇,其實不無可憐之處。
祝二孃之母,正是陳百加的胞姐,當年晉陽陳與太原祝聯姻,雖是以嫡宗女嫁予嫡系子,這門婚事也甚得晉陽陳慶幸,無奈陳氏紅顏薄命,生下祝二孃後便病逝,其夫祝濟當時剛剛及冠,必然會另娶,晉陽陳便提出續絃仍爲本家女,可嫡女已無合適者,唯有一個庶女尚且待嫁閨中,祝家當然不會認同,祝濟便另娶了劉氏。
又說這劉氏,原爲祝濟姨妹,當年祝濟之母看好者本就是她,無奈丈夫反對,才讓兒子娶子陳氏,劉氏後來也定了親,未嫁,丈夫便一病嗚呼,她與祝濟原爲青梅竹馬,是以陳氏病逝後,順理成章便再續前緣。
太原祝爲四姓之一,門楣原就比晉陽陳高出幾個等級,便是續絃,也不可能娶陳家庶女,又有祝濟母鼎力支持,這門婚事終究沒如陳家所願,陳伏驥當年雖覺不甘,倒也不存憤慨,只不過陳郡君卻因而怨恨祝家,又看不慣劉氏“改嫁”——在陳氏女以爲,不管有沒有洞房花燭,只要定親,未婚夫病逝,女子都應遵循貞烈的準則,就算沒有殉夫,也該終生守節。
是以祝二孃年齡尚幼,便被姑外祖母屢常接去太原柳長住,親自教導。
祝二孃從而學了一肚子“貞烈賢德”,然而又沒有深入骨髓,不懂得何爲孝道,見父親與劉氏夫妻和諧,爲亡母大感不憤,閨閣時候,就常與劉氏針鋒相對,故而引來了祝濟的不滿,對她施以呵斥。
陳郡君大爲不滿,認爲祝濟是被劉氏挑唆,苛虐嫡女,因祝二孃的婚事,兩家便險些沒有鬧翻,後來還是太原祝妥協,讓祝二孃聽從外家安排,與晉陽俞聯姻。
可惜祝二孃出嫁不及三年,未得子嗣,俞郎君便也因病過世,因聞俞母不容二孃,還是劉氏提出讓二孃大歸,那時二孃方值二九年華,青春正好,依據大周俗例,自然是要改嫁的,劉氏竭盡心思爲二孃尋了一門姻緣,男子也是世族子弟,門楣堪比晉陽陳,並且未婚,不過因爲不諳詩詞,故沒有打算取進士科,一門心思要考明經,應試兩次,卻沒取中,但依然不失上進,與二孃同歲,年貌相當,這門姻緣也說不上委屈。
不過是與祝二孃提了一提,沒想到她便割了鼻子反抗,倒把劉氏嚇得不輕,再兼陳家不依不饒,以此要脅祝濟休妻,兩家徹底鬧翻,但因爲祝家勢大,陳家到底還存顧忌,此事並沒有鬧得街知巷聞,但如甄夫人這樣的親朋,卻是曉得詳細的,早便告訴了晉王妃。
在晉王妃的感觀裡,祝二孃就當“活該”二字,幼年喪母固然可憐,可卻並未受到任何苛虐,一味相信陳家的挑撥,事非不分,自傷體膚,對自己都能下狠手,也難怪可以逼迫忠婢代爲告狀不惜簪刺自盡。
縱然太原祝沒有向晉王府示誠,並且有意疏遠,晉王妃也不可能被陳郡君利用,理會祝二孃這麼一個糊塗人。
晉王妃相當“囂張”:“對外宣告,晉王府雖然接受告狀,但要是有人以死相逼,那麼死了也白死,死者並非個個值得可憐,比如這祝氏僕,既無罪證確鑿,晉王府並不會接受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