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浸沒了一切。
沒有光亮、亦無形廓,那混沌且厚重的黑如有形質,籠罩了整個世界。
固德靠坐在地上,後背緊抵着一面石壁。
冰冷的寒意自四面八方不斷涌來,吐納間呼出的那些許熱氣,正一點點帶走他體內所剩無幾的溫熱。
身體早已經凍得僵麻,便連那幾處傷口的傳來痛楚,此時也再難察覺得到,唯有脖頸那道劍傷重新撕裂時滑下的細微暖流,才能令固德知曉,他還活着。
至少在眼下,他的血仍未冷,他也還不曾變成一具冰屍。
這是第幾天了?
固德有些模糊地想道。
黑暗令時間變得混沌,亦讓他的知覺變得遲緩,有些時候,他分不清什麼是夢,什麼是現實,什麼又是他腦海中浮現的幻象。
他慢慢地轉動着脖子,小心不去觸及左頸的劍傷。
一隻黑布套罩在他的腦袋上,那布料實則也並算不厚,他曾在第一次短暫清醒之時,透過這布套隱約看到了外頭的樹木與山石。
但那些人很快便察覺到他醒轉,於是出手打暈了他,而待他再度張開眼時,眼前便只剩下了黑。
布套加厚了兩層,他什麼都瞧不見,唯有純粹、濃稠且粘膩的黑,將他緊緊地包裹住,裹得他透不過氣來。
“滴嗒、滴嗒……”
水聲空洞而斷續,忽隱忽現地,似是離得並不遠,就在身後石壁的某處。
這附近應該有不止一條通路。固德想道。
他時常能夠感覺出有風吹過,呼吸間也沒有太多腐爛泥腥的味道,由此可見,這山洞——或是地洞——自有通達外界之路,更或許,這通路便近在咫尺。
這樣想着時,他下意識地便活動了一下腳腕。
這幾年沙場征戰粹煉了他的體魄,他遠比外表看來更爲強壯。
然而,下一息,他便覺出了腳腕處的僵硬,就彷彿他的腿腳與他的身軀已然斷開。
他緩緩吐出了一口氣,嘴角浮起淡淡的自嘲。
險些便忘了,他的手腕與腳腕,早就被人給扭斷了。
“此乃分筋錯骨之術,並不會傷及根本,附馬爺還請安心,在您嚥氣之前,我們會重新幫您接上骨頭,給您留個全屍的。”
那些人在離開前如是說道。
而接下來的這兩日……也可能是四日或五日罷……固德已經記不太清了……他只記得,他在這暗無天日的地方時而昏睡、時而清醒,而每日用以裹腹的,只有水。
除此,再無別物。
那些人扭斷他的手腳、再以皮索緊縛他的身體,令得他全身下只餘一個腦袋能動,而他們留下的水囊,便固定在他的兩側,一扭頭便能觸及。
這些人似是生怕他死得不夠慢,是以準備得極是充足,那兩隻水囊不只盛滿了乾淨的清水,還插了好幾根長麥管,只要固德還有一口氣在,就總能吸取到足夠的清水。
這水吊着他的命,亦抽走了他的力氣。
固德的嘴角蠕動了一下,似是欲笑。 這動作牽動了嘴脣上的裂口,血滴滲入脣齒,那腥甜的味道有些刺鼻,而他卻恍若未覺。
這一天,到底還是來了。
自從成爲附馬、搬進公主府的那一刻起,他便知曉,他已然一腳踏進了大金朝堂最爲兇險、亦最爲猛烈的那股暗潮的中心。
可他又有什麼法子呢?
他倒也想離這兇險遠遠地,這輩子都不去觸及。可問題是,他有得選麼?
他的父親……嗯,錯了,是他的父王……他的父王、南境王莽泰那丹,因平定白霜城叛亂有功取代布祿什,成爲了新的南境之主。
而在封賞的次月,這位手握二十萬重兵的新晉南境王,便將赫哲家的明珠——以美貌而名著皇都的赫哲皇妃的親侄女烏雲珠赫哲——娶爲正妻,就此與六皇子正式結盟。
當年輕美麗的王妃端坐於在那丹府的正堂,接受一衆晚輩的見禮時,固德絕望地發現,他已經沒有太多路可走了。
那狡詐的宋女在樓船上的預言,幾乎全都得以印證。
而在此之前,固德其實一直有個隱秘的願望,便是由他這個那丹家族的長子出面,與赫哲氏聯姻。
在他看來,這纔是長遠且穩固的結盟之法,可赫哲氏卻顯然並不這樣想。
他們急於將銀礦拿到手,甚而顧不得此舉會將六皇子推上風口浪尖,更且願爲此而與富倫氏達成短暫的和解。
多年來,富倫家族藉由布祿什之手,將白霜城的銀礦幾乎據爲己有,其間所牽涉的錢款數額怕有千萬之巨,而赫哲氏便是以此爲籌碼,迫得富倫氏不得不後退了一步。
只要富倫氏放棄南境,哪怕這只是暫時的,赫哲氏便會會對戶部的那筆爛賬保持緘默。
固德並不知這兩大家族是如何談成此事的,他只能從富倫氏這一年的隱忍中得出結論:
富倫氏棋差一着。
銀礦從此歸赫哲氏,而太子殿下長久以來的惡名則作爲某種添頭,在這年餘裡洗涮得七七八八。
兩大家族各得其所,朝堂的局面亦就此得以穩定,至少表面上看,一切都很好。
自然,戶部的虧空必須有個說法,這貪墨之責亦需有人承擔,而這個人亦是現成的:
布祿什富倫。
沒有誰比失蹤的前南境王爺更適合背這口黑鍋的了。
銀礦貪墨、東窗事發、奪城叛亂、失敗逃亡……前因後果一氣呵成,就連固德這半個局中人亦覺得,這說辭簡直合乎常理到了極點。
赫哲氏與富倫氏、六皇子與太子,兩個龐然大物之間的爭鬥掀起滔天巨浪,衆人盡皆矚目,卻並無人願意分出一絲一毫的精神、去留意那巨浪之下裹挾的泥沙。
少將軍固德,便是那無數泥沙中的一員。
莽泰封了王,而少將軍依舊還是少將軍。
在大金,在這世上任何一個有體度的國朝,庶子皆不可襲爵,王位只能傳於嫡子。
而隨着王妃有孕的消息傳出,固德也看清了他的前路。
與布祿什一樣的前路。
爲他人做嫁衣裳,物盡其用,而後,迎來棄子的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