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喜歡教人,吳小花知道。
不過看到對方送的書,吳小花就知道人家想教的其實不是自己。
《演員的自我修養》,據說這是演員必讀。裡面將表演分爲方法派和體驗派。
所謂體驗派是要求演員,完完全全地成爲角色本身,去感受角色的喜怒哀樂。
當吳小花知道孫爸爸不是教表演的,而是京北大學副教授後,就明白他的“不務正業”,其實是爲了兒子。
到了他這個年紀,本應當在本業上努力,評上教授的職稱。可他放着本業不夠,去學影視學院的東西。
說他僅僅是“不務正業”,誰會信?
可憐天下父母心。更可憐兒子是傻蛋。一點兒也不明白父親的苦心。
所以吳小花保證,一定會督促孫冬學習。方法派,不一定,但是體驗派,吳小花這裡會妥妥的。就怕他不敢參加。
送走三人,吳小花簡單將自己的東西收拾了一下,揹着自己的揹包,將自己的門鎖好,也是迅速離開了這裡。
光把泉靈困住,並不是吳小花的目的,幹掉纔是。
別看他之前在迷霧中的大廈幹掉了許多的灰衣人,但是吳小花也知道自己的不足--他沒有羣殺技能。
一對一,殭屍拳沒問題,可是對上成萬成萬的敵人。殭屍拳的御氣之術就太慢了。
吳小花也知道他想擁有一個羣殺法門並不容易,所以他選了第二個法子--下井。
找到其成靈之處,毀其廟宇,使其由正位神降爲毛神,甚至還有可能因毀廟而直接隕落。
這就是神。限制多,弱點大。
……
神格之上,迷霧中的大廈,迷霧大廈爲灰衣人佔據。他們死了許多人,卻沒有留下吳小花,但他們的臉上卻沒有任何的喜怒哀樂。
這些灰衣人能出現在這裡,就說明他們是泉靈的祭祀。現在,不下三千人被吳小花斬殺,是真的死去,並沒有在泉靈中復活。
死之理,哪怕僅僅是一頭殭屍的,也沒那麼容易抵抗。
“這人很強,這裡除了我們幾個,恐怕沒有人能對付他。”說話的是那名臉上有疤痕的女子。
出乎人意料的是那個最早爲吳小花斬殺的祭祀反而復活了,他並沒有因自己被殺了一次而發怒,他平靜的說道,“你們也不是此人的對手,如果我沒有看錯的話,此人是一位練氣士。”
“啊!”女子驚啊了一聲,大廳中所有的人都驚異的看着這位大祭祀。
能出現在大祭祀這個屋子裡面的,每一個都是大祭祀的實力。儘管他們都不是修煉者,但他們很清楚真正的練氣者是多麼厲害,更清楚成爲一個練氣士是多麼的不容易。
大祭祀之所以是第一大祭祀,能作爲這麼多大祭祀的領頭人,就是因爲他本身就是一個練氣士。當然,他背後還有泉靈的支持也是一個緣故。
大祭祀的目光從衆人身上掃過去,緩緩說道,“是我的失誤,應該讓大家使用槍的。現在我們回不到井下,想用槍,就很難了。五祭祀,你將兄弟們帶下去好好安置下來。這些屍體不可污了泉靈。”
“是,大祭祀。”一名長髮青年趕緊上前應了一聲,然後在門口招呼了一下,很快來了五六個人開始搬大廳裡面的屍體。
這些屍體是沾染了死之理的屍體,他們回不到泉靈。回去,只會把死之理帶回泉靈,甚至污了其他人,只能另外處理。
疤臉女子微微皺眉:“大祭祀,要放過他嗎?”
“放過?怎麼可能?你忘了神與練氣士的仇了嗎?”大祭祀的臉色難看起來。
這裡的祭祀並不都與他一心。
比如與吳小花的初接觸,便有人提意帶上“善意”。
當然,所謂的“善”,其實就是用“嘴遁”的模式忽悠吳小花傳播泉靈的榮光,恢復神的力量。
當然,還有一大波的人支持直接吞噬吳小花,血祭他們的神。
吳小花身上的高維力量,與泉靈是一致的。
“善”的方法就是一開始進行的,讓吳小花幫忙傳播信仰,收集轉化爲高維力量。
但是,這眼泉已經太久沒人祭祀了,祂已經在不斷消散。
每一次消散,都會有一個,或是幾個,十幾個的祭祀消失。
生死間,有大恐怖。沒人想死。所以“善”的計劃在進行中,便有人反悔了。不,應該說他們不介意“善”的精神體與吳小花交涉,畢竟人們對“善”,總是缺少防備心。以“善”的接近,以“惡”的“血祭”,百試百靈。只不過吳小花不是普通人,先感應到了他們的惡意,先動了手。
當然,即便他們沒有惡意,吳小花也幫不了他們。怎麼幫,他們也不是一個兩個。而是幾萬,十幾萬的精神殘片。而且有人信仰後,又會不斷的有精神殘片生成。
這樣無窮盡的增長,不要說是不信鬼神的現代,就是信仰的古代,也很難養的起。
也就是說,他們與吳小花撕破臉是必定,只不過是時間早晚罷了。
吳小花帶上道具。直下井底,有些愣神的看着井中的景物。
尋找着可能出現的神域所在。
與此同時……
……
這時候,有幾個身影悄然溜了進來。
橫店這地方,除了北漂多,導演多,其實還有一樣多,小偷多。
說白了,就是不可能人人都一炮而紅,成爲大明星。更多的是終年接不到戲的投機者。
如果他們是玩票的還好,但是專業想當演員,又一年都接不到戲,真的可能活活把人餓死。
捱餓的人,自然會鋌而走險。
生死間有大恐怖,而“餓”就是人間地獄。
再加上片場值錢的東西不少,不管是燈具、數碼相機,還是錢包。在人多的時候趁亂偷了,藏起來,等劇組散了,再回來拿,基本上就沒有失手的。
畢竟人丟了東西,只會當天在原地尋找。劇組散場了,都多少天了,哪裡還會有人在原地找。
就是他們想在原地找,也要看場地方答不答應。
這裡是橫店,一個劇組拍完,另一個劇組進場。隨便放人進來找東西,人劇組還拍不拍戲了。
不要說丟東西的人有沒有這麼堅持。就是他們這偷東西的人,上個劇組偷的東西都還沒來的及帶出去,這新的劇組便進來了。
如果不是他們有路子進來,他們都進不來,更不用說進來還要翻翻找找的失主們了。
絕對沒人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