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大家吃過早餐,收拾好行李,就開始出發了。
唐森揹着塑料桶,裡面裝了一整桶清澈的溪水,腰間的五個水壺也裝得滿滿的,還有礦泉水瓶,裡面全是溪水。
他的揹包則由徐巖苗揹着,裡面除了樹根麪糰之外,還有很多的魚蝦乾,當然,魚蝦乾有很多,區婷、徐妍菲和小曼每人的揹包都裝了。
五個人帶着鼓鼓囊囊的行裝,藉由村中的水泥路,向村尾走去。
胖大男子四人,則不遠不近的跟在身後,之前他們除了武器,什麼都沒有,現在每人身上都帶了點東西,塑料袋、破書包或者隨意用布片包裹起來的行囊,估計裡面裝的也是魚蝦乾。
胖大男子最特殊,他身後還揹着一桶水,是用木桶裝的,估計是學的唐森五人。
這一帶區婷熟悉,所以暫時由她帶路,五人穿過村子,來到村尾後的低矮荒山。
區婷最先上去,唐森幾人緊隨其後。
“從這裡走,到那條公路,再往前有一個小鎮,如果時間上來得及,我們今天就趕到那個小鎮休息。”區婷極目遠眺,看着遠處的公路,確定了今天的行程計劃。
“嗯。”唐森幾人都沒有意見,小曼瞄了一眼身後的胖大男子四人說,“唐哥,他們在跟着我們。”
“沒關係。”唐森搖搖頭,反正不用在乎他們的死活,愛跟就跟着。
小曼沒有再說什麼,她只是提醒一下,抱着手中的小乖,低頭跟它說悄悄話。
小乖始終盯着前面唐森的背影,要不是被死死地按住,可能都已經竄過去了。
五人趁着上午的天氣還算清涼,加緊趕路,唐森揹着滿滿一桶水,時而起伏的荒山對他沒有半點影響,甚至身後桶裡的水都沒有灑出來過。
但身後的胖大男子不行,所以他們是四個人輪流換着背,這至少不會耽誤行程。
“唐森,你背了那麼久,應該累了,換我哥哥來吧。”大概是看到身後的四人輪流換着背,徐妍菲有些過意不去。
“不用,這點重量,其實我都感覺不到,以前我背的東西更重。”唐森搖頭道,確實就像他所說的,身後的水桶於他而言只是多了一件衣服。
“那好吧,如果覺得重,記得說啊。”徐妍菲說。
徐巖苗則很不好意思,可惜他說不了話。
一行五人,在半個多小時後,終於來到了荒山的盡頭,接近了公路。
但荒山與公路之間,還有一片荒田,荒田裡長滿了雜草,荒田與荒田中間有不寬的田埂,上面可供人走路。
唐森五人沿着田埂走,因爲不寬,只能一個接一個地跟在後面。
胖大男子四人依然跟在身後,儘管他們已經滿頭大汗,但卻在咬牙堅持,似乎怕一停下來休息,就跟丟了唐森五人。
走在田埂上時,就換成了唐森領路,他觀察了下腳邊的荒田,裡面的泥土並不是乾燥的,而是一眼就能看出來那種略帶溼潤的泥土,這說明地下有水,否則泥土早就被頭頂上的烈日曬得裂開了。
當然,這個發現也許在缺水的時候能派上用場,但現在大家身上都帶足了水,根本不在意這個。
唐森的老家就在鄉下,根據這些荒田看,它們原先就是農田,只是幾年沒人耕種了,所以荒廢成這樣。
在公路邊上,還有一層鐵絲網,那是隔開農田與公路的籬笆,以免車或者人破壞了農田裡的莊稼。
不過現在那層鐵絲網早就鏽蝕得不成樣子,甚至還有巨大的缺口,估計是被什麼東西或人破壞的。
唐森走在前面,直接選了一個大的缺口,可供幾人通行而過。
上到公路,彷彿又回到了幾人剛從城市裡出來一樣,公路上停滿了各種汽車,垃圾也扔得到處都是。
兩邊同樣是荒田,更遠的地方,只能隱約見到一些山的雛形,因爲實在太過遙遠了。
“沿着公路走,大概十五公里左右,就能抵達那個小鎮。”區婷指了指公路向北延伸而去的方向說。
幾人稍稍休息了一下,繼續往前。
胖大男子四人還在跟着,他們喝掉了一些桶裡的水,看起來輕鬆了不少。
就這樣,兩撥人一前一後,走了三個多小時,終於在午後,見到了一座小鎮。
鎮口是一座大橋,橋下是早已經乾涸了的水道,裡面只有沙子和鵝卵石,還有些是採沙船挖出來的各種大坑洞。
橋頭處豎着一塊石碑,卻不是鎮的名字,幾人走近時,只見到上面有四個暗紅色的大字,危險,速離!
“以前也有這個嗎?”唐森指了指石碑,問着區婷。
“沒有。”區婷搖了搖頭,她上一次執行任務路過這裡,並沒有見到這塊石碑,顯然這是在災難發生後有人才在這裡豎碑警示後來人的。
“我們要進去嗎?”徐妍菲有些遲疑,既然這裡有塊“危險,速離”的石碑,那就表明,裡面真的有可能很危險。
“如果不經過小鎮,繞道的話,我們需要翻過那邊的兩座山,而且要走的路,起碼在好幾倍以上。”區婷神情嚴肅,指着遠處只能隱約見到一些影子的山脈說。
這就不需要選擇了,只能進入小鎮裡,雖然有危險的警示牌,但繞道那兩座大山,不一定比小鎮更安全,甚至還更危險,要知道那可不是幾人之前通過的那座密林,而是真正的山脈,天知道里面有什麼可怕的變異生物。
“我們進去吧。”唐森一腳踏上大橋,當先朝前走去。
區婷四人連忙跟上,唐森就是她們的主心骨,永遠以他馬首是瞻。
胖大男子四人見到橋頭上的石碑,則猶豫了起來,不過眼見唐森幾人越走越遠,他們也顧不上什麼了,慌忙跟了上去。就算有危險,只要跟着那個人,至少可以把危險降到最低。
一座大橋,幾十米長,在橋的盡頭,能見到兩邊都有樓房,似乎還是新建不久,有些甚至都是毛坯,不過三年時間過去了,看起來更像是爛尾樓。
唐森走得並不快,大家已經連續趕路三個多小時,年齡最小的小曼已經有些承受不住了,所以他特意放慢了速度,等穿過這座橋,在前面找個地方休息,順便吃午飯。
走到一半時,恐怖又驚悚的事發生了,只見對面的橋頭,出現了一個人影,晃晃悠悠地在那裡走動。
那是一個渾身破破爛爛的人,皮膚呈現青灰色,手腳俱全,但走路卻是高低腳,一拖一拐,像是風燭殘年的老人。
“喪屍。”唐森目光劇烈一縮,那種走路的方式,還有猙獰可怖的形象,就是喪屍最標準的配置。
區婷四人身體也是一緊,而距離更遠的胖大男子四人直接拔腿就跑,很快就跑遠了。
“唐森。”區婷沒有動,她握緊了手中的小號消防斧,那裡只有一頭喪屍,走還是不走?
一頭喪屍,對幾人而言,只是小菜一碟,但既然出現了一頭喪屍,很有可能會出現第二頭、第三頭,要是引起暴動來一波喪屍潮,幾人甚至連逃跑都困難。
唐森緊緊地盯着那具喪屍,現在是大白天,豔陽高照,這種時候,怎麼會有喪屍出沒?
當然,這並不是說喪屍白天不會出現,而是很少見,而且更奇怪的是,他們幾人在橋的中間,非常顯眼,那具喪屍應該已經看到他們了,就算沒看到,胖大男子四人逃跑的腳步聲也足以驚動它,但它卻沒有急吼吼地撲上來,反而始終在橋頭那裡徘徊,就像是故意在嚇阻他們一樣。
爲什麼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