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一片熔漿河,唐森望着遠處的那片綠蔭,頗有些意興闌珊。
一直以來,他都想逃離麒麟巢穴,可一直沒有機會,今天卻在完全沒有預料的情況下,被公麒麟像請瘟神一樣禮送出境。
而且,似乎怕他再回去,公麒麟還特意把他送到了熔漿河的對面,他總不能遊着熔漿河過去。
原本追求的目標輕而易舉地達到了,他應該是高興竊喜的,可心裡竟然有種被趕走的憤怒,要走也應該是自己離開,而不是這樣灰溜溜地趕跑。
當然,他心裡絕沒有再嘗試回去的打算,要是真被母麒麟和小麒麟永遠地留下,那就不好玩了。
公麒麟沒有直接把他弄死,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它估計也怕弄死了自己,無法跟母麒麟和小麒麟交代,或者經過了兩個多月的相處,自己也算是家族裡的“成員”之一,所以也下不了手。
幸好揹包他整天背在身上,裡面有那條恐怖巨蛇的鱗片,還有換洗的衣服,不用擔心只穿一條短褲回去。
摸了摸腦袋,上面的頭髮已經長出來大約有兩寸長,終於擺脫了光頭的形象。
回聚居區的路有幾十公里,不過已經過去兩個多月,唐森記不清當初來時的路了,加上此前一直是乘坐熱氣球的,對於回去的路更是一頭霧水。
只能根據隱約的印象,選定一個方向,往前狂奔。
這一片荒野之地,地面堅硬,碎石密佈,幾乎沒有任何植物生長在上面。唐森穿出來的唯一一雙鞋子早已經破舊不堪,腳指頭都露了出來,與新換上的衣服格格不入,但並不妨礙他奔跑的速度。
這兩個多月,他每天陪小麒麟玩耍也不是白費的,無論是速度和力量,都有極大的提升,雖說現在赤手空拳,但實力卻大大膨脹了一截。
往前跑了約二十多分鐘,隱約看到了荒野之上有一條公路,他心中一動,加速跑了過去。
踏上這條公路,發現隱約與曾經走過的那條省道頗爲相似,他猜測會不會就是那條省道,如果是,那就表示,距離聚居區應該不遠了。
唐森恢復成常人走路的速度,他準備慢慢走,看看哪些有印象的地方,或許就能找到回聚居區的路了。
一路走來,公路上的汽車疏疏落落,不見一個人影。
唐森擡頭看了一眼天空,天上豔陽高照,現在差不多是下午兩三點了。
此時天氣已經進入秋天,可他卻不覺得涼,也許有陽光的緣故,也不覺得熱,這是自然的,喝多了麒麟口水的他,現在早已經是連火焰都不怕的超人。
又往前走了十多分鐘,遠遠地,看到公路上迎面走來四個人影,距離大約在千多米外,唐森定睛看去,原本應該是看不清對方的長相的,但或許也是麒麟口水的緣故,他竟然能隱約看清對方的樣子。
那是四個男人,年齡從二十多歲到三十多歲不等,最年長的一個,可能有近四十歲了。四人身上都穿着破舊不堪的衣服,長長厚厚的外套,髒亂不堪,和末世前路邊的丐幫成員差不多。
從他們的衣服上看,現在野外的溫度,應該很低了,唐森看了眼自己的短袖體恤,卻感覺和兩個多月前出來時沒什麼不同。
或許麒麟口水不止能讓他免疫火焰,也能寒暑不侵。
對面的四人也發現了他,雙方都加快了速度,畢竟難得看到活着的同胞,雙方都有問題想問一下。
等走得近了,差不多七八米的時候,唐森和那四人都停了下來,在末世裡,這是陌生人保持安全距離的一種做法。
“朋友,這裡是去聚居區的路嗎?”四人中最年長的男人問道,他手中的武器是一把尖刀,和屠夫的殺豬刀類似,雖然比較短,但尖尖的刀刃卻讓人看得膽寒。
唐森聽得一愣,原本還想從他們嘴裡打探聚居區的消息,卻不想對方先探聽起來了,他試着問道:“你們是聽到廣播,從很遠的地方趕來的?”這時候距離廣播都過去兩三個月了,這麼長時間還沒抵達聚居區,要麼是迷路了,要麼就是因爲謹慎上路而耽擱了時間。
“是啊,走了兩個多月快三個月,朋友,你從哪裡來?”手持尖刀的男人問道,其實剛剛四人都打量過眼前的人,見他沒有帶武器,只揹着一個乾癟的揹包,而且身上連件厚實的衣服都沒有,看起來比他們還窮困潦倒。
“其實我迷路了,也不知道聚居區在哪個方位。”唐森模棱兩可地說,“你們既然聽到了廣播,那應該知道它的方向,只要堅持路線不偏移,應該不會錯的。”
“我們一直是朝着一個方向走的,但中間遇到了不少障礙,可能偏離了原本的路線,好不容易找到這條公路,從太陽的方向來看,應該不會偏離太多,但在這條公路上走了一個多星期,還是沒有看到聚居區。”手持尖刀的男人說道。
唐森聽得心中一動,他們既然在這條公路上走了那麼多天,或許走過和他曾經相同的路段也不一定:“你們有經過一條隧道嗎?”
“你是指那條橫穿過一座山的長長隧道?”手持尖刀的男人古怪地問道。
“是的。”唐森心中一喜,看來他們也經過那裡,否則問不出這樣的話。
“我們就是從那裡來的,朋友,你也是嗎?”手持尖刀的男人大概把他當成和他們一樣,都是因爲找不到聚居區的迷途者。
唐森說:“那你們走過頭了,其實在穿過隧道不久,就離聚居區不遠了,但不能沿着公路上走,只會越走越遠。”
“你去過聚居區?”聽他這麼說,手持尖刀的男人和另外三個同伴都是一驚。
“嗯。”唐森點點頭,“我就是從那裡出來的。”
“那你怎麼……”手持尖刀的男人雖然沒有問完,但意思已經表達了出來,既然去了聚居區,又怎麼出來了?而且還這麼狼狽。
“這個你們到了聚居區就知道了,那裡不是天堂,想要吃飽飯,就要出來狩獵。”唐森大致說了下聚居區裡的情況。
四人都是聽得嚮往不已,至於他說的狩獵,反而在其次。
“那我們跟着你走吧。”或許看他孤身一人,而且也沒有武器,四人對他很是放心。
“可以。”唐森沒有拒絕,只要到了那條隧道附近,他就能確定回家的路了,當初也是在那附近,受到鳳的指點,得以找到聚居區的。
一行五人在唐森的帶領下,沿着公路往回走。期間手持尖刀的男人自報了姓名,他叫柯子嶽,之前就是一個殺豬的,那把殺豬刀就是他的“本命武器”。
唐森也報了名字,彼此稱呼上也容易一些,另外三人也說了名字,四人對他只穿着短袖似乎不怕冷這點感到很好奇,要知道他們可是連骯髒的大衣都往身上套的,不過卻也沒有因此多問什麼,反正凍的又不是他們。
沿着公路走了差不多一個小時,唐森已經隱隱覺得公路兩邊的環境有些眼熟了,只是因爲過去了兩個多月,還是有些改變,所以他不是那麼確定。
但當看到一個五人小隊從一邊的荒野往公路這邊走來時,他終於可以確定,這裡就是聚居區附近了。
那五人小隊全副武裝,每人手裡都持有長長的武器,身後都揹着一個大大的揹包,似乎剛狩獵完畢,收穫頗豐。
巧的是,這五個人他都認識,赫然是那次去黑石峽碰到的那五個人,其中包括莫莫在內。
身後的四人見唐森停下都是一驚,等看到有五個人從荒田那邊走過來,四個人頓時渾身緊繃,各自把手中的武器握緊。
唐森知道他們爲什麼會這麼戒備,末世裡,要是不這麼謹慎,早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等到五人小隊接近,莫莫最先認出了唐森,畢竟除了那次在黑石峽裡碰面外,之後也見過面,所以哪怕他腦袋上長出了毛,依然能認出來。
“是你?”見到他,莫莫有些意外,目光之中也有些古怪,當初見過他出手大方的一幕,可現在看他,除了衣服乾淨之外,實在太狼狽了,而且這麼穿不冷嗎?
“是我,莫小姐,我們又見面了。”唐森很高興,馬上就可以回到家了。
“莫莫,他是?”另外四人一時之間沒有認出唐森,當初他的光頭形象實在太過深刻了,又沒有和莫莫一樣,事後跟他接觸過,認不出來也不出奇。
“鍾叔,他就是那天在黑石峽……”莫莫對其中爲首的那個國字臉中年人稍稍提了提,幾人也都反應了過來。
四人恍然大悟,大概也聽莫莫說起過,唐森從黑石峽活着回來了,所以聽到眼前的人是他,也沒有過多的驚訝。
“因爲迷路了,找不到回去的路。”唐森落落大方地說了出來,反正這沒什麼可丟臉的。
“你們要回聚居區是吧,那跟我們一起吧,正好我們也準備回去。”那個叫鍾叔的國字臉中年人說。
“好。”唐森自然不會客氣。
柯子嶽四人有些遲疑,不過或許是看他們有個女人,還有個沒拿武器的,最終還是決定同行,但暗中卻都一直處於戒備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