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兩更)

這份資料銷售的火爆程度,完全遠超肥碩男子預料。

其中一部分原因,當然就是他剛剛以18積分的高價買了一個傳說級礦石。

上一刻纔有人花了鉅額積分購買了傳說級礦石,下一刻就說你也有可能獲得一顆這樣的傳說級礦石,又有幾個輪迴者不心動呢?

另一個的原因的話,就是這個價格,一萬積分,剛剛好,十分巧妙的卡在一個這一層輪迴者勉強能夠接受的線上。

當然,最關鍵的一點,還是由於他小瞧了輪迴者的貪婪。

這些傢伙,在任務世界裡,打打殺殺、勾心鬥角,說到底,還不就是爲了積分、爲了活下去。

只有擁有了足夠的積分,才能變得更強,才能活下去。

在現實世界,沒有錢,頂多過得辛苦一點。

可在輪迴世界,沒有積分,那就意味着死亡的機率更大一些。

所以,輪迴者對於積分的渴望,遠遠大於普通人對於錢的渴望。

普通人類爲了錢,都可以做出極其瘋狂的事情來。

更何況是輪迴者,爲了積分,他們甚至可以不惜一切代價。

一個用幾萬積分來搏十幾萬甚至更多積分的辦法,這些傢伙哪裡可能會不心動?

其中不乏理智聰穎之人,他們清楚的知道這個方法也許是個坑,也許到頭來會虧不少積分,但他們卻是心甘情願的往裡面跳。

用幾萬積分來搏一個機會,看起來似乎不賺。

可是,在任務世界裡,哪怕是用命,賭上一切,也搏不到這樣的機會啊!

很多輪迴者,不缺這區區一萬積分,他們缺的是機會。

就算明知這是火坑,也一定會有許多輪迴者心甘情願的往裡跳。

因爲,他們都想活下去。

他們……都想活的更好。

積分,就是他們的命!

故而,林坤在一開始,將資料上架之後,就徑直離開了。

因爲,這世上很少有人能比他更瞭解輪迴者。

……

回到個人小房間後,林坤直接躺在地上睡了過去。

他已經很久沒有休息過了,哪怕身體素質已經遠超常人,但依舊需要適當的休息,來讓大腦放鬆一下。

只有一直保持良好的狀態,纔不會在遇到危險時出現致命的失誤。

這一覺,睡了十幾個小時。

林坤醒過來後,無論是精神還是肉體,都恢復到了最佳狀態。

其實,睡在這個個人小房間裡,比絕大部分地方都來的舒服。

不會冷、不會熱、不會悶,也不會聽到半點吵鬧聲響。

更重要的是,足夠安全,甚至可以說絕對安全。

這對於那些樹敵無數的輪迴者而言,絕對是最佳的休息場所。

林坤伸了個懶腰,身體發出一陣噼裡啪啦的脆響。

乘坐電梯,來到交易廣場三層。

來到這裡,不僅臉會變得朦朧,就連衣物也可以隨機更換,根本不用擔心有人通過衣物認出他來。

林坤這次來這裡,當然是來查看收穫的。

在布告欄上出售資料獲得的積分,都會積攢在上面,出售者隨時可以前去領取。

這種感覺就像是發工資一般,其中中帶着幾分爽快。

來到布告欄前,這裡有着兩個輪迴者,居然在查看林坤出售的那份資料。

其中一人道:“你該不會還想買這東西吧?沒聽說嗎?這麼多個買資料的輪迴者,沒有一個獲得了傳說級礦石。”

另一人聲音中帶着幾分驚訝:“真的假的?這方法這麼坑?”

“廢話,這麼便宜的方法,肯定不靠譜,傻子纔會買。”

“還好我沒有第一時間買。”

……

兩人閒聊着,漸漸離開。

林坤聽了這些話,只是撇了撇嘴,然後上前調出自己出售的資料。

“已售出:30份。”

“積分共計:300000。”

30個輪迴者,居然沒有一個獲得了傳說級礦石。

不過仔細一想,也不算多麼讓人驚奇的事情。

沒有“奇蹟”屬性的輪迴者,成功率本來就低。

其中一批人,多半都是抱着碰運氣的念頭去的,肯定不捨得砸禮物,除非運氣爆炸,否則基本上沒可能成功。

這樣一來,三十個人中,真正敢下血本的輪迴者,肯定不過半數,沒人成功也正常,本來機率就不高。

真正有“奇蹟”點數的輪迴者,少之又少,而且一般都是實力不俗的強者,也不一定看得上這區區十幾萬積分的傳說級礦石。

不過,這也就導致了一個問題……口碑崩壞。

全是差評的東西,哪怕再動心,也沒幾個人敢買。

本來林坤還以爲至少會有幾個輪迴者拿到傳說級礦石,看來是他有點想多了。

成功機率比他預料的還要低不少,也難怪主神只給出了六千的預估價。

不過林坤也不着急,他知道只要有一個輪迴者拿到了傳說級礦石,這份資料的銷量就會爆炸式上漲。

當然,很快這份資料的方式也會被輪迴者們漸漸摸索研究出來,不過到那個時候,他早就口袋飽飽了。

領取了賬上的三十萬積分,再加上之前售賣礦石的積分,林坤總身家已經達到了495000。

接近五十萬積分,全部用來提升屬性的話,林坤的實力可以暴漲幾個層次。

但這樣一直堆屬性也有一個明顯的弊端。

因爲他沒有多餘的積分來做其他事情,所以他的裝備道具技能,都會遠遠弱於同等級的輪迴者。

這就好像是遊戲中那種只升級不刷裝備的玩家,只能依靠等級優勢去碾壓低等級的玩家。

遇上裝備更好的同等級玩家的話,完全不是對手。

這也就是爲什麼很多輪迴者寧願用積分去購買裝備道具,也不願用來提升屬性的緣故。

因爲屬性越高,遇上的任務就越難,同樣,遇上的輪迴者實力也會越強。

如果不提升屬性的話,遇上的任務和輪迴者都會與自己的實力相差不大。

再利用購買到的裝備、道具,就可以更大程度的提升活下去的機率,這也是很多資深者長久累積下來的心得。

尋常的裝備,帶來的提升又不大,厲害的裝備,根本買不起,這確實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第27章 高效率獵殺(一更)第26章 變故第57章第23章 作弊第33章 白名單(兩更)第29章 黃老爺之死第38章 那個人,回來了(兩更)第10章 解釋第3章 死神的邀請第21章 紛紛現身(二更)第7章 惡鬼與能力第36章 永絕後患(兩更)第13章 老謀深算(三更)第7章 恐怖的凌昆(兩更)第38章 絕望與希望第7章 靈異事件第36章 棋子第14章 怨靈真正的計劃(三更)第5章 豪賭第36章 棋子第54章 逆轉(一更)第37章 方法(一更)第9章 新的路第47章 蟲後卵第36章 棋子第25章 什麼東西第28章 鬼話連篇第19章 混混遇上惡魔第7章 計劃通第7章 計劃通第2章 局中局第19章 無心插柳柳成蔭(兩更)第23章 超越枷鎖級的怨靈(一更)第15章 背後的故事第18章 (三更)第19章 惡鬼附身第29章 關鍵第34章 羅圈腿(一更)第3章 (三更)第21章 毒雞湯第54章第54章第3章 (三更)第14章 局第1章 我第30章 (三更)第58章 聖母卡(兩更)第33章 死(一更)一封遲到的道歉信第35章 升七階第33章 (三更)3月總結第11章 瘋子與變態第13章 裝逼一時爽第59章 大惡人(三更)第20章 (兩更)第5章 圍剿怨靈(一更)第21章 紛紛現身(二更)第22章 第三個惡魔(一更)第20章 夜幕降臨第37章 變故第5章 (兩更)第24章 釣魚(兩更)第32章 文判官(一更)第3章 偶遇?(三更)第16章 委託第50章 (一更)第30章 進化第29章 險棋(兩更)第10章 (一更)第21章 套路與實力第19章 不知好歹第45章 (三更)第18章 怨念第18章 (三更)第27章 吞噬第42章 作戰人員(一更)第15章 鬼樓第30章 林坤的計劃(兩更)第19章 無心插柳柳成蔭(兩更)第27章 嚇死人了(兩更)第21章 回來(兩更)第16章 委託第5章 豪賭第10章 解釋第23章 (兩更)第22章 手段第24章 輪迴者(一更)第30章 (三更)第14章 全世界都知道的真相第21章 護身符第3章 死神的邀請第22章 出口驚魂第6章 5級第22章 父子博弈第3章 真正的殺人魔(三更)第9章 支線任務(一更)第18章 句號第30章 嗜血(一更)第37章 (一更)
第27章 高效率獵殺(一更)第26章 變故第57章第23章 作弊第33章 白名單(兩更)第29章 黃老爺之死第38章 那個人,回來了(兩更)第10章 解釋第3章 死神的邀請第21章 紛紛現身(二更)第7章 惡鬼與能力第36章 永絕後患(兩更)第13章 老謀深算(三更)第7章 恐怖的凌昆(兩更)第38章 絕望與希望第7章 靈異事件第36章 棋子第14章 怨靈真正的計劃(三更)第5章 豪賭第36章 棋子第54章 逆轉(一更)第37章 方法(一更)第9章 新的路第47章 蟲後卵第36章 棋子第25章 什麼東西第28章 鬼話連篇第19章 混混遇上惡魔第7章 計劃通第7章 計劃通第2章 局中局第19章 無心插柳柳成蔭(兩更)第23章 超越枷鎖級的怨靈(一更)第15章 背後的故事第18章 (三更)第19章 惡鬼附身第29章 關鍵第34章 羅圈腿(一更)第3章 (三更)第21章 毒雞湯第54章第54章第3章 (三更)第14章 局第1章 我第30章 (三更)第58章 聖母卡(兩更)第33章 死(一更)一封遲到的道歉信第35章 升七階第33章 (三更)3月總結第11章 瘋子與變態第13章 裝逼一時爽第59章 大惡人(三更)第20章 (兩更)第5章 圍剿怨靈(一更)第21章 紛紛現身(二更)第22章 第三個惡魔(一更)第20章 夜幕降臨第37章 變故第5章 (兩更)第24章 釣魚(兩更)第32章 文判官(一更)第3章 偶遇?(三更)第16章 委託第50章 (一更)第30章 進化第29章 險棋(兩更)第10章 (一更)第21章 套路與實力第19章 不知好歹第45章 (三更)第18章 怨念第18章 (三更)第27章 吞噬第42章 作戰人員(一更)第15章 鬼樓第30章 林坤的計劃(兩更)第19章 無心插柳柳成蔭(兩更)第27章 嚇死人了(兩更)第21章 回來(兩更)第16章 委託第5章 豪賭第10章 解釋第23章 (兩更)第22章 手段第24章 輪迴者(一更)第30章 (三更)第14章 全世界都知道的真相第21章 護身符第3章 死神的邀請第22章 出口驚魂第6章 5級第22章 父子博弈第3章 真正的殺人魔(三更)第9章 支線任務(一更)第18章 句號第30章 嗜血(一更)第37章 (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