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火焰中哈里雷德的痛苦哀嚎猶如深淵魔窟的泣瀝,任由他如何哀嚎也阻止不了格林不滅火焰的蔓延,轉眼間哈里雷德就成了一個火人,本能的在地上不斷打滾,形象醜陋的如同泥坑裡打滾的蟾蜍。
“象牙獵殺團不會放過你的!雷霆戰斧蓋德團長會爲我報仇的!”火焰中哈里雷德苦痛仇恨的眼睛死死盯着格林。
蒼白假面下的格林不爲所動,淡淡道:“羅嗦。”一擡手,又一個火球飛了過去。
轟!
劇烈的爆炸聲後,世界安靜了,哈里雷德被洶涌的火浪徹底吞沒,片刻就被燒成了灰燼。格林冷笑了一聲,看了眼天空的太陽勉強辨別了大概方向後,大步離開了。
七天後。
前前後後一共十餘天的猙棘森林徒步跋涉讓格林獲益匪淺,尤其是之前幾天連續追殺哈里雷德,格林就感覺自己彷彿擁有一個潛力無限的身體,每時每刻都在進步着,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在歡呼雀躍着,似乎有使不完的精力。
格林不禁感嘆,煉體巫師果然需要經常外出遊歷才行。
這天隨着格林看見一片農田,終於確定自己確實是離開了猙棘森林黑索塔巫師學院直接統領範圍,正式進入了人類平民聚居點了。這樣的話,後面的具體歷練路程還要好好安排一下才好。
思索間格林走向了距離自己最近的一個農夫。
這個農夫簡直就是曾經老漢姆的翻版,看見了格林這位“巫師大人”問自己路,簡直一副受寵若驚模樣,不但指指點點了半天,更是表示自己願意親自帶格林前路,被格林拒絕了。
一個人在泥土小路前行着,格林不斷思索着這次任務的要點。
按照佩爾阿諾斯導師的意思,格林主要是以歷練爲主,畢竟有這麼多強者在,用不着格林出頭,一切都以十五年後的獵魔巫師資格戰爲根本目的。然而,既然是任務,在格林想來,至少要前去探查個大概,總不能連探查都不探查一下吧?這樣就實在有些說不過去了。
這般想着,格林開始思索自己的計劃。
黑巫師來說,有三點行爲能被認定爲黑巫師行爲。第一就是大量殘殺巫師世界普通人類,用於某些邪惡的實驗研究目的;第二,則是強行收錄巫師學徒作爲自己的靈魂奴僕(這個難度較高,一般黑巫師幹不了這個);第三,背反巫師世界基本利益準則,歷史上出現過幾個這樣的巫師。(通俗說,就是反.人類,沒有四級以上的實力想背叛也沒有機會。)
接觸、探查黑巫師就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更不要說獵殺了。
雖然佩爾阿諾斯導師根據大量信息確定那邊的黑巫師只是一名剛剛墮落的巫師學徒,可誰又能肯定呢?萬一是一名正式巫師,傻傻衝過去清剿只不過是送死罷了。
所以說,最好的辦法就是僞裝……
作爲曾經的基層平民(幼年時乞丐),格林對於城市裡的某些規則十分熟悉,所以輕車熟路後,格林就換上了一身騎士盔甲,腰間別着音尾骨匕首,收起了假面、耳環、項鍊等魔導巫器。似乎覺得自己不夠兇悍,格林異化術激發過後,左臉一道巨大傷疤貫穿眼睛一直到額頭,看起來相當猙獰可怖的樣子。
這般過後,格林來到了販賣兵器的打鐵鋪。
“給我拿把大劍,最大的那種,分量要夠重夠結實的。”格林想來,既然要儘快挖掘出身體36點體質的潛力,選一把夠重的大劍非常重要。戰鬥倒是其次,主要是長期負重的話能夠更好的鍛鍊力量、提升體力和活性。
鐵匠身上一股發酸的汗臭味,空氣中瀰漫着有些刺鼻怪道,腮幫子上的胡茬子有些焦黃,滴瀝着汗水。鐵匠看了格林一眼,性格似乎有些沉默,一把脫掉身上藍色的骯髒、油膩圍裙,露出寬大的肩膀和厚實、粗壯胳膊的肌肉,片刻後,從後廳拖出了一把長達一米五的寬柄大劍,地面吱啦吱啦滑出一道痕跡。
格林接過大劍後,隨意凌空劈砍了兩下,感覺大小重量差不多正合適,再加上格林也沒有什麼武技,沒有什麼太高追求,因此滿意道:“行,就它了,多少錢?”
鐵匠看着格林隨意揮舞着手中大劍,不禁瞳孔一縮,那張呆板的臉上也難以掩飾心中的駭然。這個騎士力量很強,比酒館裡那羣混蛋強多了,絕對能在那些貴族老爺手下混個好差事,將來很有可能晉級成傳奇騎士。
鐵匠給了格林如此評價。
…………
一般的地區性城市都分爲兩個部分,貴族部分和商業部分。
貴族部分講究的是奢華、排場、精細、檔次,這樣才能夠將那些不斷壓榨手下傭戶、僕人、平民收取來的錢財花掉,才能顯示出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才能滿足他們日益膨脹的奢侈**需求。
而商業部分,則充斥着利益、混亂、骯髒、暴力以及一些廉價色.情。
嘭!
格林走進了一羣大嚎大叫流浪騎士們聚集的酒館,酒館裡到處是吐沫星子混合着廉價麥芽酒的嘴巴。一個個不停走動的翹美女郎傳來的愉快笑聲、大聲的吹噓自己冒險經歷的醉酒傢伙,成了酒館裡的獨特旋律。
格林有些囂張的推開大門,頓時引來大片腦袋掛腰帶上賣命的流浪騎士側目,不過看着格林明顯不好惹的樣子,除了幾個正和賣酒女郎調笑到興頭上的傢伙哼唧了一聲,大多數都該幹什麼還幹什麼了。
格林隨意找了一張空桌子坐下後,片刻工夫,就有一個衣裝暴露的挺胸翹臀女郎款款走了過來,雖然有些老了,臉蛋肌膚也不再好看,身材卻是異常火爆,也是這些有使不完精力流浪騎士的最愛。女郎彎腰將手中的廉價麥芽酒放在格林桌子前,然後就趴在桌子上,用一股**的眼神看着格林,波濤洶涌的胸部在桌子上擠壓得變了形,呈現在格林視野。
格林一笑,作爲畢瑟爾城混跡多年的乞丐,當然知道規矩。
不動聲色掏出一枚銀幣塞進女郎胸間縫隙,在女郎驚喜的目光中,格林又像其他騎士那樣抓了一把,這才淡淡道:“有到帕米爾鎮附近的任務,叫我。”格林在地圖上指出了帕米爾鎮的大概位置。
“嗯。”
女郎驚喜的從胸間拿出了那枚銀幣,看着格林的眼神不禁充滿興奮。
像格林這樣一出手一個銀幣的傢伙,酒館已經半年多沒有碰見過一個了。甚至,女郎不禁想到,這傢伙長相“還可以”,(越猙獰兇悍的流浪騎士越有男人味,與貴族審美截然不同。至於巫師,很多則是徹底喪失審美觀。)要是晚上還沒有合適任務的話,就叫到自己房間,說不定又是一筆不菲收入。
不過,女郎的想法很快就泡了湯。
一個沙漏時間後,一名穿着皮膠鞋的矮胖子一把推開酒館大門,看了眼嘈雜、骯髒的酒館,嘿嘿笑了一下,露出嘴裡幾顆鑲嵌的金牙後大聲道:“斑加爾城的貨,需要五個能打的,一個金幣佣金!”
從這個城市前往斑加爾城,一般來說需要二十幾天左右的路程,一般摳門的商人佣金大約只給三四十枚銀幣而已,這個商人顯然是個闊綽戶。
“吼!僱用我!有了我,你路上若是遇見那些老鼠一樣的盜賊,我一個人就能把他們卵子全都踢碎!”一名正和身邊女郎調笑的流浪騎士突然站起身,咆哮着,嗓門不是一般的大,同時光着膀子顯示着自己彷彿巨熊一般的體魄。
“哈哈,你算什麼東西?胖子別聽他瞎吹噓,有一次這傢伙碰見強盜團竟然直接逃跑了,酒館已經幾個月沒人僱用他了,外強中乾的軟蛋!”另一名騎士詆譭着之前那人,同時不斷在胖子身前顯示着自己強悍的體魄。
另一邊,格林這裡。
女郎再次款款走了過來,告訴了格林斑加爾城就在帕米爾小鎮東邊十幾裡遠的地方,屬於距離帕米爾小鎮最近的一個城市了。
“吼,你找死……”
酒館中大亂一片,每一次遇見這種佣金不菲的任務,這些爭得眼紅脖子粗的傭兵都會狠狠的幹一架,然後買家會僱傭酒館裡最後站着的幾個人,這也是行內的規矩。
同樣的,這次也不例外。
整和格林說話的女郎一聲驚呼。因爲旁邊,一個大塊頭被另一個流浪騎士打翻,身體不由自主的朝着格林桌子翻了過來。
格林既然打算接受這個任務,當然也要顯示一下身手。看準機會後,格林一個胳膊抓起這個撞過來的倒黴鬼大塊頭,在對方不敢置信的驚懼中,格林將其舉過腦袋,任其如何掙扎也掙不脫格林鋼匝一樣的手。然後格林一喝,空中一道拋物線過後,這個倒黴的大塊頭被一把扔出了酒館。
這番動靜,自然引來了所有還在打鬥的流浪騎士注意,這些流浪騎士頓時都意識到了格林這個傢伙不好惹,有意的避開了格林桌子附近繼續打着。
格林身邊的女郎兩眼冒光,身體情不自禁靠近了格林一些。
十幾分鍾後,格林和四名鼻青臉腫的大塊頭騎士站在一起,酒館門口的矮胖子嘿嘿一笑道:“行,就你們了,馬上出發吧,小姐都快等不及了。”
小姐?
格林一愣,看來這個所謂的貨,就是這位小姐了。
稍後,格林幾個流浪騎士在矮胖子帶領下,來到了城門口。城門口停着四輛馬車,其中三兩都裝載着滿滿一車艾火草(特產),唯有一輛馬車不是貨車,而且看起來相當奢華的樣子。
“馬林頓,好了嗎?”車窗裡探出一個滿臉不耐煩的女孩,大約只有十四五歲的樣子,然而卻讓格林這幾個流浪騎士全都目瞪口呆起來。
這個袍子……巫師?
唯有格林不是因爲女孩一身巫師袍子而詫異,巫師大陸看見巫師學徒屬於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讓格林詫異的是,巫師竟然僱用騎士保護?哪怕只是一名巫師學徒,能夠激發的攻擊能量度數也絕不是一般騎士能夠比擬的啊……
不過很快的,格林就臉色一變,因爲他從這名女孩身上沒有感應到任何魔力波動,格林可不會認爲一名十四五歲的女孩精神力強得連自己都能隱瞞。沒有魔力波動就擅自穿上巫師袍,除非是學院內定的巫師學徒,否則這可是會被管轄範圍內巫師學院執法隊追究的。
而且屬於後果比較嚴重的類型。
用一句話說就是,巫師的尊嚴不容平民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