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別多。
一個初級冒險者,帶着一隻A級怪物,隨隨便便就能拿出上千元錢,而且還居然完成了倫博士的實驗室這個任務?
這個任務很早就發佈了,但一直沒有人完成。原因只有一個,難度方面的問題。
這個任務的難度,對於初級冒險者來說基本沒有可能完成,而且懲罰又那麼重,任務失敗就是直接死亡,誰會去冒這樣的險?
可對於獵殺者來說,又不願意去做。都已經晉級到獵殺者了,誰還願意去做初級冒險者的任務?
如果那些獵殺者、裁決者,甚至審判者知道了倫博士的實驗室中隱藏着一個神級天賦的話,只怕會後悔的拿腦袋撞牆三天三夜。
而聽到丁猛完成了倫博士的實驗室這一任務,邵公子的臉色有些難看了。
他不相信一個初級冒險者能夠殺死倫博士,只怕後面有什麼厲害的傢伙幫着他。
有些算是吃癟了,心裡實在捨不得狼人,可也沒有辦法硬搶。不死心的看了狼人幾眼,恨恨地道:“好,既然不肯買就算了。丁猛是吧?我記住你了!”
說完轉身就走。
那些看熱鬧的也都散了。
藍亦凡看了看丁猛,嘆息一聲:“丁猛,你闖禍了。”
“闖禍?不賣東西就是闖禍?”丁猛抓了抓腦袋。
“你知道那個邵公子什麼來路嗎?哎……”藍亦凡苦笑着說道:“其實他的本事一般,他能夠晉升到裁決者完全是靠他哥哥的幫忙。他哥哥人倒不錯,但就是護短,見不得自己弟弟吃虧。邵公子這個人心胸狹隘的要命,一點小事都要想方設法報仇……”
得罪就得罪了,有什麼大不了的?丁猛倒並不在乎。
再說了,一個靠着哥哥的傢伙算什麼?
不過對藍亦凡倒是有了幾分好感:“謝謝你啊,我請你喝酒?”
藍亦凡眼中一亮。
光榮之城這個名字聽着響亮好聽,但其實來這個城裡的大多數都是初級冒險者,一個個窮的叮噹響,別說請人吃飯,就是餬口都有問題。
像邵公子這樣裁決者身份的人能來這裡,已經是大大的奇怪了。
請吃飯還是其次,請喝酒?酒可是這個世界的稀罕物,最便宜最劣質的都要一塊錢一杯啊。一塊錢都能夠吃飽肚子了。
不過像丁猛這樣隨身帶着上千塊錢的傢伙,也不會在乎這點小錢吧?
藍亦凡對這裡熟門熟路,一會便把丁猛帶到了一個小酒館。
這個小酒館破的要命,招牌都沒有,據說是那次颳大風給刮跑了,老闆胖子魯尼也懶得換新的。
小酒館裡胖子魯尼是老闆兼夥計,他老婆蜜雪兒是吧女。
所謂吧女,也就是那種陪着客人喝酒聊天的。
進來的時候,魯尼的酒館裡一個客人也都沒有,坐在那裡好像一座肉山的魯尼,一看到藍亦凡進來立刻嚷了起來:“老藍,你欠我的十一塊錢怎麼說了?到底有沒有個準確的還錢時間啊?”
“嚷什麼,嚷什麼?”藍亦凡臉皮厚着坐了下來:“不就是11塊錢?等我手頭寬裕了還給你不就是了?先來兩杯苦麥芽酒。”
“沒錢裝什麼大尾巴狼?”魯尼冷冷地道:“兩塊錢一杯的酒你也喝得起?”
“我喝不起,難道沒有人請我喝?”
“就你這樣一毛不拔的傢伙有人能請你喝酒?”
丁猛苦笑着掏出了一張一百的通用幣,放到了吧檯上:“老闆,兩杯苦麥芽酒,再給我弄點吃的來。啊,對了,給我的寵物和怪物也找些吃的。”
魯尼的眼睛刷的一下就亮了。
一百,這可是一百塊錢啊!
魯尼頃刻間笑容滿面,肥胖的身材用難以想象的速度捲走了一百塊錢,又快捷無比的倒了兩杯酒:“您先用着,我這就親自下廚給您二位準備吃的。”
“胖子,別忘了找錢。”藍亦凡朝着他的背影喊了起來。
丁猛喝了口酒,又苦又澀,也不知道是用什麼做成的:“這裡生意這麼差,能做下去?”
“他有別的生意。”藍亦凡悄悄地說道:“比如一些地方的特殊通行證,你弄不到,但只要找到他,他就能幫你辦好,而且和真的一樣。打個比方吧,這個光榮之城誰都可以進來,但你要到附近的疾風之城,就需要特別的通行證。疾風之城裡的東西應有盡有,不像這裡就這麼幾家破店,要湊點藥水都難。但能進疾風之城的,除了必須是獵殺者,還必須得到疾風通行證,這個任務可不好完成。怎麼辦?魯尼有辦法。你想啊,你到疾風之城去買上一堆藥水和裝備,再回來完成初級冒險者的任務,是不是就要容易多了?”
假~證販~子?丁猛腦海裡第一時間就冒出了這個想法。
“不光是通行證,他還賣地圖、賣消息。”藍亦凡喝了口酒,嘴還“吧嗒吧嗒”的幾聲:“一些任務你不知道怎麼進行,想要知道有沒有什麼密道,找他就行,他什麼都知道。”
有點意思,這可真有點意思了。
丁猛是親眼看到過的。
戴克在實驗室的時候,就找到了一條密道,結果路上一隻狼人也都沒有遇到,這對於完成任務來說可是方便了許多。
還想問些什麼,胖子魯尼已經屁顛屁顛的拿着兩盤吃的出來了,黑呼呼的,也不知道是什麼,邊上還放着一隻蘋果。
可看着不好看,吃上一口,味道出奇的好。
丁猛本來就餓了,再加上味道確實不錯,風捲殘雲,一會便吃了個乾乾淨淨,那裡藍亦凡才剛吃了兩口。
魯尼非常滿意,一個廚師對自己做出來的菜能夠被客人一掃而空是最開心的:“我魯尼的手藝,在光榮之城可絕對找不出第二家了。等着,你的寵物怪物的吃的我這就拿來。”
狼人倒沒什麼,小混球早就對主人只顧自己吃的做法大爲不滿了,“嗷嗷”叫個不停。
拿出個土豆扔給小混球,又拿起那隻蘋果。
丁猛吃蘋果喜歡削了皮再吃,拿出那把殺豬刀,削了皮,順手放到了吧檯上。
魯尼端着一大盆吃的來了,往地上一放,狼人和小混球早迫不及待的衝了上去,你擠我,我擠你,誰都不肯吃虧。
笑嘻嘻的魯尼回到了吧檯裡,眼睛落到了那把殺豬刀上,眼神中忽然露出了一閃而過的錯愕:“小兄弟,這把刀是你的?”
“啊,我的。”丁猛隨口回答道。
“能給我看看不?”
“自己看。”不就是一把破殺豬刀,有什麼好看的?
魯尼小心翼翼的拿起了殺豬刀,那樣子要多謹慎有多謹慎,仔細看了一會,又還給了丁猛:“小兄弟,收好。”
“一把複製品,又不是真的傢伙。”丁猛嘀咕了一聲:“對了,我有一件事弄不明白,這個世界裡有人拿刀劍,有人拿槍,我還看到一個拿迫擊炮的傢伙,那這些人不是比使用刀劍的要佔便宜多了?你想一進到任務裡,拿迫擊炮一轟,什麼怪物都死絕了。”
魯尼和藍亦凡同時笑了出來。
藍亦凡搖了搖頭:“丁猛,大多數第一次進入這裡的初級冒險者都會這麼認爲,所以要是誰得到了一門迫擊炮或者一把槍往往歡呼雀躍,其實根本不是那麼回事。這裡對使用**是有嚴格限制的,而且威力不大。甚至很多任務裡**根本發揮不了作用。往往到了那種時候,使用**的傢伙纔會懊悔不迭。”
丁猛這纔有些明白:“但要是發生鬥毆呢?那**總該發揮作用了吧?比如我,我要是和一個拿着手~槍的人打架,舉着殺豬刀衝過去,才衝到一半,‘叭’的一聲,人家開槍了,我掛了,那不是吃虧得很?”
藍亦凡“哈哈”笑了起來:“等你以後有機會打一架就知道了。不過我提醒你,在任何城市鬥毆都是被禁止的,有矛盾需要用武力解決,必須要去專門的比武場。可是這規矩只要出了城就失效。”
“也就是說只要不在城裡就可以任意殺人?”
“可以這麼說,但沒有深仇大恨誰也不會去隨便殺人,除非你身上帶着什麼讓人眼紅的寶貝。”
“武器升到了頂級都能產生出巨大的威力。”魯尼這時候說道:“比如你手裡的殺豬刀,樣子看着難看,可要是能升上一級,就會完全不同了。”
丁猛眼睛一亮:“怎麼升級?”
魯尼肥胖的臉上露出了奸詐:“這個嘛,我也不清楚,但我老婆知道。可她是負責陪客人喝酒的,這個嘛……”
丁猛一下就明白了:“我請你老婆喝酒。”
“老婆,出來喝酒了。”魯尼眉開眼笑:“你別看我胖成這樣,可我老婆那可是大美人,整個光榮之城裡有誰不知道魯尼酒館的蜜雪兒的?”
一個女人笑嘻嘻的走進了吧檯。
這是丁猛第一次看到這個酒館的老闆娘。
恩,蜜雪兒倒是個美人,但是有一個小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