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沒有了上司,軍團長就成了這支軍隊中最高的軍事長官,而且由於德萊厄斯在戰役之中的傑出表現,所以軍中所剩的士兵隱隱把他當成了英雄來看待。
“之前只感覺你很厲害,想不到連蓋倫都能戰勝!”其他兩個軍團長聽到德萊厄斯要組建小分隊離開,沒有一點阻攔的意思。
“你回去了,這裡的這些可就是我們的了。”第二個軍團長指着地上的英勇無畏軍團的屍體——那代表的是軍功。
“嗯,本來我們就是三個軍團協同作戰才完成的這次戰役的勝利。”德萊厄斯說道:“沒理由全部功勞都算我一個人的,我唯一做的就是拖住了蓋倫,所以現在我要把我的戰利品早點運回都城,希望能讓將軍問出一些有用的事情。”
“那行,你先行離開一步,我們隨後也趕回。”昨天的戰鬥已經讓這三個軍團的遠征軍損失大半,人數的嚴重不足已經不足以組成戰陣,無法再執行先前的命令。而且他們吸引了英勇無畏軍團的仇恨,所以再行前進絕對不是明智之舉。
“好,那我去安排這事情了,你們自己小心。”德萊厄斯簡單的給其他兩個軍團長打過招呼之後,就開始通知李青組建小分隊離開了。
小分隊的人數不應該很多,人多了目標大而且影響行軍速度,本來德萊厄斯的建議是三四個精銳就行了的,但是聽說李青要帶上那個營養槽,不得已又加上了一個巫醫。
巫醫還是李青先前熟悉的那個,畢竟營養槽和治療張勤樑的法陣都是他畫的,照顧起來也更方便。
軍隊辦事講究的就是個雷厲風行,尤其是這種急行軍的事兒,從李青提議,到衆人組建好小隊出到城外,前後也就幾十分鐘的時間。出城的一共是三匹馬加一輛馬車,三匹馬是德萊厄斯加上兩個他親信的精英護衛,一輛馬車裡面裝的是張勤樑和巫醫還有李青以及重傷的蓋倫。
小隊的馬選的都是軍中最快最好的馬,據說都是有魔獸血統的,奔行千里都不用休息一次,而且速度極快——唯一的缺點就是吃的有點多,還喜歡吃一些肉食。
不過這些李青都可以理解,在中國古代,軍中的那些好馬也都是用雞蛋拌着精緻草料餵養的——一個真正的好戰馬養活起來比養活一個士兵要費錢的多,這個世界上也沒有光好用卻無消耗的東西。
等真正奔馳在了曠野之上,李青才發現,這馬匹速度果然驚人的快。奔行在曠野之中速度竟然不亞於普通的小汽車,而且這肯定還不是它們的極限。
小隊人數不多,但是由於德萊厄斯在,所以也不用擔心安全問題——瓦羅然大陸上雖然有很多兇猛野獸還有危險之地,但是普通的野獸乃至普通的魔獸,都不是德萊厄斯的一合之敵,這點是不用擔憂的。
李青唯一擔憂的就是半路上蓋倫突然醒過來,所以在車廂之中,他對着正在給蓋倫身上畫陣法的巫醫問道:“你這東西管用不管用啊?”
“廢話,這東西可是在麻醉藥不起作用或者麻醉藥短缺的時候,用於束縛那些受傷士兵身體的陣法,有時候不得不手術治療的時候,那些士兵掙扎的太厲害,都用這個法陣禁錮。”巫醫小心翼翼的在蓋倫身上刻畫着他感覺有用的東西,“這人雖然厲害,但是用魔法鎖鏈捆着,再加上我的法陣,就算醒過來也是虛弱狀態,一時間肯定掙不開,真不行到時候叫軍團長大人過來,他一個捆着的沒武器的人能幹嘛?”
巫醫對李青的擔憂不以爲意,“沒事兒,你擔心想這個,還不如擔心一下一會路過嚎叫溼地的時候,不要撞到那些噁心的不死生物纔是!”
“嚎叫溼地……”李青聽到這個詞後也皺了皺眉。
先前他和德萊厄斯決定組建小分隊離開之後,就擬定了幾個回諾克薩斯的線路。
由於這裡是德瑪西亞的地界兒,離諾克薩斯還有一千多公里的路程,非常遙遠。他們想趕回去快一些就得繞一些近道——比如路經嚎叫溼地。
這裡是蜿蜒之河南部,從嚎叫溼地經過是最近的路程,不然又要繞三百多公里——軍隊先前就是從嚎叫溼地背部的曠野上過來的,是因爲就算是諾克薩斯軍隊,也實在不想路經那個滿是淤泥和亡靈生物的可怕地方。
那裡常年陰暗,強大的溼氣和亡靈的死氣凝結成烏雲一樣的東西籠罩着那裡的整個天空,即使是白天,能見度都很低,而且如果一不小心招惹了那些冤魂鬱積在那裡的亡靈生物的話,還可能引來很多麻煩和危險。
所以,通常沒人願意路過那個地方。
但是德萊厄斯卻感覺無所謂——第一就是相比於嚎叫溼地,或者叫嚎叫沼澤的危險,那不知在哪裡的英勇無畏軍團顯然更讓人擔憂,畢竟嚎叫溼地雖然可怕,但是普通的亡靈生物根本傷不了德萊厄斯,而且他以前也來過嚎叫溼地,知道里面還是有一些古道可以通過的。繞三百多公里又不知道要耽誤多長時間,很顯然和李青一樣,德萊厄斯回都城的心情也非常迫切,所以他在李青的慫恿之下,就選了這條近道。
而李青慫恿德萊厄斯的目的就更加簡單了——張勤樑明顯已經快不行了,就算在刻畫着陣法的營養槽中,也隨時可能死掉,任何一分鐘都是耽擱不起的。
於是衆人在各種考量之下,就選擇了抄近道穿過這個危險的地方,而更加危險的是——衆人路過這裡的時候還是深夜。
先前第一場戰鬥結束的時候是下午,隨後軍隊整頓,李青在德瑪西亞城池內看士兵強。暴德瑪西亞女人們的時候是天剛黑不久,再之後第二場戰役爆發,打了兩三個小時之後戰役結束,隨後半個小時德萊厄斯就組建小隊離開了城池。
所以,此刻正是午夜時分。
而衆人在曠野之上奔行了一個多小時之後,就穿行了三百里地,通過馬車的車窗,李青就看到窗外的土地越來越溼潤,馬隊再往前行進,李青看到地上間或已經有小水窪生成,反射着月光,透着詭異的神色。
再又行進了十幾公里之後,地上的水窪越來越多,植物也逐漸茂盛,天上一股朦朧朧的水汽逐漸濃郁了起來,能見度逐漸降低,溼氣阻擋夜晚的星月之光,地上的蒿草也長到了人半個腰身那麼高,而到這裡之後,車隊也是第一次停止了腳步。
是德萊厄斯叫停的。
“前面就是嚎叫溼地了,大家下來休息整頓一下,喂一餵馬匹,洗漱一下身子,儘量讓身上的血腥味小一些,這些會吸引那些亡靈的注意的!”德萊厄斯一聲令下車隊停止,李青也從車廂內走了出來,看到前方的德萊厄斯喊話之間已經下馬走向了自己這邊。
“洗洗你身上的血漬,剛纔經過一場大戰,完全去掉味道是不可能的,但是血腥味還是越淡越好!如果被那些亡靈盯上了很麻煩的,他們和狼羣一樣很難甩掉。”德萊厄斯說着話帶着李青到了一個水窪旁邊,然後用手捧着裡面的清水洗着自己的身體。他說李青洗,其實他纔是身上血腥味最重的人,剛纔的那場大戰他殺人數絕對是全軍最多的,而且他力量過大,戰鬥方式大開大合,很喜歡把人一切兩片,腸子肚子一起從空中淋下來。他現在幾乎是滿身的血塊凝結物,別說是亡靈了,人類老遠都能聞到。
不過德萊厄斯也不是很在乎這些,其實他不殺人的時候身上就有血腥味,他讓清洗只是避免惹麻煩的機率或者叫範圍。
畢竟一千米內能聞到的味道,和一百米內才能聞到味道,吸引的敵人數量絕對不一樣。
李青當然也不想惹麻煩,在他眼中亡靈是所有“怪物”中,最窮也是最難纏的一種,很難徹底殺死,而且身上還沒有寶物,殺它們還不如殺魔獸來得划算。所以,在德萊厄斯洗漱的時候,他也就着水窪裡的清水洗乾淨了身上的血漬。
“箭術那麼高的士兵,竟然不會騎馬。”在洗漱的完畢後,德萊厄斯看到另一邊他的兩個親衛正在餵馬,也就坐在了水窪邊和李青閒聊了起來,他用一種奇怪的表情看着李青道:“這我真沒聽說過!”
“這個我可以學,應該會很快,但是暫時來說還是不耽誤行軍速度了。”先前德萊厄斯安排的人員配置中,其實是四匹馬一輛馬車的,他把李青也算了進去,結果後者主動表明自己根本不會騎馬。
現代人中沒幾個真正會騎馬的,大多是到公園的時候騎過幾次,但是那根本是瞎騎,跟真正騎手的差距大約就跟去公園開過碰碰車的人和真正賽車手的差距一樣大。騎馬比開車還困難,尤其是曠野之上,無數碎石和上下坡地形,還有天然的障礙物,李青就算短時間內學會,但是速度肯定也要比那些老手慢上很多。
有很多東西需要的是經驗——也就是肌肉記憶,單靠智力是無法彌補的。
所以,他只能承認自己的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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