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裡,曹警官拿着技術科通過技術手段處理的人羣照片,王麗麗目光盯着的方向,一羣人裡面,有買菜的大爺大媽,有接孩子放學的父母,有趕路的行人……
在下班時間,大家都在各自的生活軌跡上忙碌着。而唯獨有個帶着鴨舌帽的男人,一身黑色衣服,揹着個書包,站在人羣后面,只是站在那裡,看着自己對面的落地櫥窗。
因爲角度原因,攝像頭只能拍到他帶着鴨舌帽後腦勺。但從他對面櫥窗上能略微看到他的身形。大概176-180之間,身材勻稱,體重估計70kg-80kg之間。
王麗麗是在看他嗎?
在路網攝像頭拍下來了的畫面上,王麗麗車禍發生後,人羣紛紛圍了過去,而這個黑衣男人與人羣背道而馳,完全沒有去關注車禍,反而快速的沿着人行道自西向東走,半分鐘後出攝像頭的拍攝範圍。附近幾個路口的攝像頭資料排查,就沒有再發現他的蹤跡。
曹警官盯着這張照片,翻來覆去的看,突然他指着櫥窗裡一個灰白色的區域問:“這是什麼?這人手裡拿着什麼?”
技術科小李接過照片,仔細辨別了一番,說:“好像是報紙還是雜誌什麼的吧”
曹警官說:“可是他不像要看報紙或是雜誌的樣子,穿成這樣帶着口罩帽子的嗎,捂得這麼嚴實,好像得了什麼傳染病似的。曹警官開了一句玩笑,而後問到:“王麗麗居住的小區附近路網攝像頭排查情況有什麼收穫?“
技術科小李一聽曹警官問這個,眉眼含笑,欣喜藏都藏不住:“曹隊,我們發現啊,這個王麗麗每天雖然開車上下班,但是停好車子之後,總要去小區對面的這個大超市採購食材,您看”
說着,小李調出幾張截屏照片,曹警官看到照片一拍小李肩膀:“好樣的,小李”
這幾張照片上分別是:王麗麗5月9日18:06過路口,5月11日18:10過路口,5月12日18:05過路口,5月15日18:09過馬路,5月16日18:16過馬路。曹警官馬上看了眼案發當日也就是5月18日王麗麗出車禍的時間——18點15分!
也就是說王麗麗在5月8日到5月18日共計11天之內,有6次下班後去馬路對面的超市買東西。過那條馬路的時間落在18:05至18:16之間。
小李指了指截屏的路口照片,六張照片裡竟然有四張照片拍到了肇事司機的那輛大貨車,車牌號M*******.有兩張照片裡,大貨車就停在行駛車道的最前面,也就是剛開到路口紅燈了,所以停在斑馬線旁邊,另一張大貨車剛通過路口,邊紅燈了,王麗麗從斑馬線開始過馬路,王麗麗和大貨車直線距離只有七米不到。
不知道王麗麗看到這些照片會作何感想。在過馬路時可曾想到擦肩而過的大貨車有一天會把自己撞成重傷。
曹警官指了指其中一張照片,那張照片上那位老大媽也在過馬路,只不過跟王麗麗隔了兩三米。兩個毫不相干的人在各自過馬路。
曹警官翻出來那位老大媽的口供,上面清清楚楚記錄着:她在每週週末上午都會去超市採購肉類,而週一早晨會去買特價雞蛋,週五晚上會去採購特價的蔬菜水果。週末採購有雙倍積分。現場及周邊排查時與超市的特價促銷覈對過,都對的上。
5月18日剛好星期五,那位大媽是去採購特價蔬菜水果的。
“關於那條狗啊,它也總是出現在小區附近,路口,周邊人行道,公園”小李說完,調出車禍前兩週左右,在車禍發生時間,那條狗的位置——或者在周邊公園,或者在路口,或者在小區垃圾堆旁邊,其中有兩天,那條狗在橫穿馬路。
“曹隊,這樣看來,幾個因素集中在一起,促成了王麗麗的車禍。但是我們單憑這些,沒法將車禍定義爲人爲造成的啊。”小李,剛剛舒展的眉頭,又皺了起來。
“對,除非我們能證明老大媽,航拍的那個市民,肇事司機,那條狗都跟策劃這起車禍的主謀有關聯”曹警官思索了一下,說道。
“曹隊,主謀會不會就是那個黑衣人,王麗麗要是沒看到他,說不定能逃得過車禍呢?”小李問到。
小李問完,見曹隊沒動靜,轉頭看了曹隊一眼。
曹警官盯着畫面看了看,沉思片刻說:“會找到關聯的。那個航拍的市民聯繫上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