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出其實還挺複雜的,包含了ORW、SPW
和URW、MLW)。差別只在於時限之類的,有些複雜,總之是事關兩萬刀。不急,你離着這個暫時還比較遠。”
“如果讓渡的直接解聘呢?”本鄉想了想問:“這算違約嗎?”
“違約是說不上,但是球團要付給球員退職金的額外解約金以及車馬費哈哈!就是回家的費用,其中要包含頭等艙的機票還有一些食宿費用。不過這是針對大聯盟球員的。如果是小聯盟球員的話就是直接解聘了,只要將合約內未完成給付的薪資付清就可以了。”
“那超級2又是什麼?”
“哦,這個就是薪資仲裁的特殊條款。”沈圓上輩子就是這個條款的絕對受益者,記憶尤其清晰:“這個特殊條款就是指的大聯盟年資滿兩年的球員,而且登錄天數排名在同樣在大聯盟年資滿兩年的球員當中的登錄天數排名17%之內,並且最後一年的登錄天數必須滿86天,這樣也會取得仲裁資格。更重要的也會比其他球員早一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喏,這個登陸天數就很重要了,打個比方,本來要呆滿86天的,但是球團如果想要故意操作,只讓我呆了85天,那麼我就得多打一年的白工。”
本鄉愕然,半晌才反應過來這是之前沈圓所說的那個話語權的問題:“那現在你呢?”
“還不清楚,再看的吧,不急。”
“所以球員自己本身沒有資格主動提出薪資仲裁?”
“不是這麼說,而是球團站在有利的一面,畢竟直接撕B關係會弄的比較難看。”
”這裡還涉及到合格報價的問題,談不攏的話球團可以在十二月一日前申請薪資仲裁,不過也有限制,如果在這個時間之前麼有提出薪資仲裁的話,而因爲這樣合約談不攏導致球團失去此自由球員時,將不會獲得任何選秀補償的機會。同樣的,當球員對自己下個球季的薪資不滿意,要在來年的一月十九日之前提出申請薪資仲裁,申請薪資仲裁的球員在一月二十日至二月一日前,可以和資方洽談新球季待遇,如果雙方談不攏,則從二月一日起連續三個星期,舉行薪資仲裁公聽會。”
“這個吧其實沒有什麼一定的絕對標準,總之名氣越大,數據越漂亮,壓的過低的可能性就不大,主要還是經紀人那邊要操作好。”
“這個仲裁,是專業的法官嗎?會不會涉及到……額~暗箱操作之類的事情?”
“是這樣的,在進行公證會和走仲裁程序前,勞工部與司法部會提出一份仲裁法官名單,由代表勞方的球員工會和代表資方的球員關係委員會,一起選擇可被雙方接受的仲裁法官。所以這部分是透明的。”
“而且仲裁聽證會舉行時,球員經紀人、工會律師、球員關係委員會律師、球隊代表與球員本人,都會出席並申訴自己的意見。在公聽會裡面,球團,和球員各提出一個他們能接受的價碼,然後在公聽會裡各自申訴意見,而法官也會參考該名球員的一些客觀條件。“
”像是球員的投球啦、打擊啦、守備啦等數據,對於球迷的吸引力等等類似條件,畢竟商業價值也很重要,賣的好的球員當然比較值錢。同時也會參考接近年資或者是仲裁次數相近之球員的薪資作爲參考,最後由仲裁法官在仲裁庭裁定球員或者資方誰勝訴了,選定新賽季的薪資金額,作爲新賽季的薪資依據。這個仲裁是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的,勞資雙方都必須要遵守的。”
本鄉點點頭:“這就算是簽訂合約了?不過大聯盟人那麼多,會影響到春訓麼?畢竟時間和接近了。”
“可以這麼理解。反正從二月二日起就進入春季集訓期了,球員也可以自動向球隊報到,但不具有強制性,三月三日是強制報到日嘛,哪怕經過仲裁,如果求換麼有按時報到資方是可以依據規定對球員處以罰款的,所以正常的薪資爭議這些是不會影響到春季集訓的。”
本鄉大概是明白了:“所以就算說,球員的大聯盟的年資超過六年,就能成爲自由球員對吧?”
“對。而且因爲要保護大聯盟球員嘛,所以還設有10-5條款與保障合約,這樣年資滿六年的自由球員從WS結束隔天開始算起,五天內(小說裡的時間線09的時候是15天,10年開始改爲5天了。)如果無法和原來的球隊談成合約的話,就可以和其他任何一支球隊洽談新的合約。”
“不過如果是有意識的談合約,但是隻是談不攏薪水的話,那也可以在十二月一日之前提出薪資仲裁(這裡是09年,10年改成了11.23日),球員有7天的時間在十二月七日選擇是否接受(同09年,10年後改成11.30)。“
”不過有個優勢,和非自由球員的薪資仲裁所不同的是,新合約的價碼不能夠低於上賽季合約的80%或者前年的70%。”
本鄉嗯了聲,算是覺得這個還算合理,雖然覺得年資要求太長了一些:“那如果球員一直都在小聯盟呢?”
“一直都在小聯盟?如果一名小聯盟選手,即便從未升上過大聯盟,但只要小聯盟年資滿六年,也是算是自由球員的。闊以繼續續約也能被放掉。”
“那保障合約是什麼?10-5條款呢?”
“保障合約就是大聯盟年資滿5年的球員,這就算是取得了資深球員的資格,球團要下放到小聯盟就必須要經過球員本人同意了。”
“至於10-5條款則是需要球員大聯盟的年資滿10年,且後5年必須呆在同一支球隊,那麼球隊要把他交易到其他球隊去的時候,也必須要經過他本人的同意,這就相當於拒絕條款了。選擇權聽過沒有?”
“選擇權?”
“這是合約裡很常見的,不過一般來說球員的選擇權只有優秀的球員纔有資格。喏,除了球員的選擇權之外還有球隊的選擇權,買斷金之類的。”
“這個選擇權的運用有點複雜,總之在籤合約之前會有詳細的寫進去的,選擇之後是怎麼樣的合約,不選擇的話就買斷合約,也就是買斷金這塊。買斷金買斷了合約,球員就算是自由人了。”
“差不多就這樣了,還有補償選秀什麼的比較麻煩。”
本鄉眨眨眼:“選秀補償這個我知道,就是爲了彌補戰力平衡的吧,主要是那些小市場球隊,”
沈圓唔了聲:“選秀補償超級麻煩的,因爲要分級嘛!以前還好一些,都是些舊數據,現在不是有新設備了,要進行的分類更多了。”
(大聯盟是委託Elias Sports Bureau以數據統計來替自由球員作等級區分的,但劇情需要,文中是新設備。)
“要把所有現役大聯盟球員依據守備位置作組別區分,指定打擊、一壘手和外野手在一個分組;二、三壘手和游擊手在另一個分組;捕手自個兒單獨一組;先發投手也爲單獨的一組;牛棚也爲單獨的一組。不過現在有人提議把終結者單獨拉出來。”
“每一組有不同的數據作爲相對的對比標準,不過這個數據就跟大聯盟按照新設備的系統數據一樣,只公佈一部分,這個也是一樣的。”
“主要是把近兩年球員的表現平均平均,再放到相對應的組別當中去進行評估。排在前20%的球員歸類到A級;前21%-40%的球員歸類到B級(C級已取消)。“
”然後在原球隊與不同等級的自由球員交涉後,在12.1日前提出薪資仲裁,如果球員還是不滿意的話,就能獲得選秀補償了。”
“而球團方面,依據失去的自由球員的歸類等級就keyi獲得相對的選秀權了。但是根據大聯盟勞資協議,第一輪的前15名順位的選秀權是不可移轉的(被罰除外)。在這個前提下,失去A級自由球員的球隊,將從簽下此球員的球隊獲取一個選秀權,並在第一輪選秀與第二輪選秀之間的sandwitch(不知道怎麼翻譯合適)中獲得一個選秀權。”
“而失去B級自由球員的球隊,將從簽下該球員的球隊取得一個選秀權,但沒有sandwitch了。”
“不過最麻煩的是每隊可以能簽下的自由球員在人數上面也是有上限的,如果這賽季有14位以下的A級球員或者B級球員申請成爲自由球員,那麼每支球隊最多隻能夠簽下一個。可如果該年有15-38位A級球員或B級球員的球員申請FA的話,那麼每支球隊最多就能夠簽下兩個自由球員。可如果有39-62位A級球員或B級球員的球員申請成爲FA的話,那麼每支球隊就能夠簽下三個了。人數超過62人以上的話以此類推。”
本鄉有點暈了,決定把話題卡在這裡先:“腦子不夠用,你怎麼記得下來這麼多的。”
沈圓還真不是靠腦子記住的,好吧,他覺得自己的記憶力也不足以記錄那麼多東西,任何一個人在職業中混了十多年,又從小聽長輩們叨叨,自然也會知道的。當然,面上肯定是不能承認的,只美滋滋的誇了誇自己腦子好:“如果不是不喜歡讀書,就寡人這腦袋瓜~嘿!那妥妥的是學霸啊!”
“……”本鄉有些無奈,順手查了下天氣:“或許你們今年賽季的第一個客場之旅真的是要延遲一天了。”
“加上移動日有一天半的休息時間,剛好去迪士尼?挺好。”
“嗯~”本鄉訓練想又問:“你什麼時候看房?賽季中飛來飛去的來得及嗎?”
“當然,這邊的房產中介產業很發達,真要找房子的話其實不用太挑剔,提前預約,一天簡直太足夠了。”
“怎麼能夠不挑剔?”本鄉很堅持:“自己住的房子當然要挑剔一些。”
“不一定是自己住,主要是升值好出手,自己住的可以慢慢挑,真的不容易搞定的話先住酒店也是闊以的,等休賽期我再和你去佛州走一走。主要是賺錢嘛,對吧?”
這話簡直是說到了本鄉的心裡面去了,賺錢!他們是在實現夢想沒錯,可也在努力賺錢!賺不到錢還說個什麼夢想,他絕對不想和那些小聯盟的隊友們一樣睡地板、天天等着領蘋果和橙汁。
“這邊和佛州,哪邊投資這塊比較賺錢?”
“那當然是這邊,這邊貴啊!佛州其實便宜的房產很多,但往上升的空間小了些。”很多話不能明着說,一堆現在看來不太便宜的房子到了將來也就是那麼點價錢。怎麼說呢~“那邊的房子時候度假,所以只要想着買來出租就行了。這邊的話就相反,租一段時間,存夠幾年直接託手。”價格直線起飛耶~更重要的是沒有下陷風險!
反正在沈圓看來現在真的不用太急,一是已經讓波爾那邊幫着聯繫了,二是帶爸爸們去迪士尼玩,想想就很奇妙!機會難得,絕對是不容錯過的!!
去迪士尼這種事情孩子們就沒有不喜歡的,就連本鄉家的兩個長輩也很有興致,不過沈圓被拒絕同行!
將人送到後就被本鄉爸爸給趕回去了,沒道理人連續打了四場遊擊先發,好不容易不用直接飛明尼蘇達,難得的一天還要陪他們跑來跑去的,現在正值關鍵時期,哪裡能到處玩?好好養精蓄銳纔是正經。
沈圓還真沒想到一趟美國之行把本鄉爸爸的覺悟直接給拉高了!以前見他對正宗所表達的都是不怕苦不怕累衝鴨之類的鐵血精神!嘖嘖,現在居然會說出這樣的話,不得不說是一個非常巨大的進步了!
正宗這邊接受的就很快了,他覺得他爸對於沈圓一向比較好脾氣,至少比對起對自己拿是要溫和的多的多了。
也不知道是長子的原因還是對沈圓有些補償心態,總之如果是自己提出高中那會兒要住外面,估計腿都會被打斷。哪裡能夠那麼自由?
每天就隨着自己的安排訓練?這種事情更是想都不要想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