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天堂34
我不能回家,萬一爸媽盤問我爲什麼回國,總不能說是因爲想他們了。當然也不能說實話,告訴他們我是回來離婚的。估計我要這麼說,他二老得直接上醫院報到去。也不能上丁一家去,她爸媽是認識我的,並且知道我去韓國留學了。
丁一直接把我運到酒店,標準房一晚上一百六十八元人民幣。我住一星期,給打了七折。這錢回韓國,一定要找金在中報銷。
金葉律師事務所,是幾個國外學法律的留學生回國開辦的。丁一和李律師的相遇也頗諷刺,在一酒吧裡,丁一約了她開寶馬的男友,但男友臨時有事來不了。而她就在那晚,勾上了留洋歸來的年輕律師。
我坐在她新凱子的辦公室裡,李海鳴,28歲,長相很大衆化。就是一般律師的樣子,嚴謹、斯文,大致就是這樣吧。可能因爲留洋的關係,李律師講話時喜歡穿插些洋文。特別重要的詞彙和能表達整句話含義的單詞,他一概用英文代替。聽的我雲裡霧裡,根本不知道他在說什麼。最後他問:
:“還有什麼問題嗎?”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有,當然有問題,你講的什麼我根本沒聽懂嘛!可我堂堂留學生,不能說聽不懂英文啊,太丟臉了。我吞了口唾沫,尷尬的笑了笑說:
“我對法律這方面真的不懂,李律師你看着辦吧。有什麼是我該做的,我儘量配合。”
:“好的,那麻煩你在委託書上籤個字吧!”
“好!”剛提筆,卻發現忘了重要的事情:“對了,李律師,不知道費用是怎麼算的?”
李律師和丁一相視一笑,丁一眼中滿是得意。
“你和丁一是好朋友,我怎麼能收你錢呢!”
:“這怎麼行,一碼歸一碼啊!”嘴上雖這麼說,其實我心裡早樂翻天了,想着*其實也有好處。
“我不但不收錢,相反還要好好賄賂你,這樣你好在丁一面前多說說我的好話!”
:“呵呵!太客氣了!都是自己人!”瞧我,纔跟人家見一面,‘自己人’這話都出來了,金錢的力量是偉大的!
晚上,李律師在金樽軒訂了包廂爲我接風。之後,又上錢櫃繼續喝。半夜,丁一沒回家,陪我回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