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夜色極美。
那些瘋狂的記者團根本不放過讓北城逃過的機會,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拋出,嘰嘰喳喳的聲音很刺耳。
北城的手護着未晞,將她摟在懷裡,她小心翼翼地躲在北城的身後。
北城看着眼前的來人,很禮貌地伸出右手。來人是一位老者,穿着一身唐裝,還拿着一把扇子,這把扇子可不是不同的扇子。
“哈哈哈哈……”
被稱爲項老的老者也伸出手,象徵性地和北城握握手。如果北城沒看錯的話,項老的確是看了韓未晞一眼,只是看了一眼視線就轉移了,沒再在韓未晞身上停留。
老者身後的跟着兩個人,可以說是寸步不離。基於項老的來歷得好好說說了,不管怎麼樣,項老在A 市可以說是一個神奇的人。
北城小時候聽一個老人說過,A 市之所以現在成爲旅遊聖地,全是項老一手一腳建起來的。項老從小出生在A 市,十四歲開始出來打拼,直到三十歲終於有了自己天下。
A 市的許多著名景點彷彿都有項老的影子,因爲他之前就是景點開發時的工人。正是他看到了這個商機,所以一步步帶領A 市的經濟走上上坡。
同樣是全場焦點的還有顧和和北冉,當他們一出現在衆人視線裡,攝像機又跑到他們那裡。整個場面混亂,完全不是所有居民在電視裡看到的那樣,現場是另一片天空。
顧和的傷還沒有全好,北冉細心地緊挨着他。
無論是狗仔還是報社的記者,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拿到第一採訪諮詢。
只是今天並沒有如他們所願,無論是北城和未晞,還是顧和和北冉,他們都沒有回答一切問題。
沒有回答的問題自然是熱門話題炒的最厲害的,除了今晚文化節的開幕儀式,還有一個人也很招眼。
“不好意思,請不要拍照,請不要拍照,請不要……”一個助理模樣的人擁護着今晚的閃耀之星,一步一步的躲過記者的拷問。
沈兮茜依舊是A 市文化節的形象代言
人。今晚的她有些不一樣,只見她一身黑色魚尾裙,手拿着名晃晃的手包,出現在衆人眼前。
“不好意思哦!稍後會來回答大家的問題。”沈兮茜被被圍在人海中,如果不是她今晚的妝容太多濃烈,壓根看不見她的身影。
黑色,本身帶有一種迷離的誘惑,可以高貴優雅,也可以性感嫵媚。
來到晚會的大廳裡,一些不知名的狗仔隊就被攔在外面了。
大廳裡顯然沒有外邊那麼雜亂,今晚能來到這裡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他們的女伴也不簡單。
晚會還沒開始,所有人都聚集在大廳裡。
或許是這裡的氣氛太過於熱烈,所以就連坐在大廳裡的貴賓也熱鬧起來。北城坐在舞臺下的最顯眼的位置,旁若無人地和未晞說話。
一問一答,自然是不怕尷尬的。
“害怕嗎?”北城眯着眼,嘴角微微一勾,雙眸似乎像是一泉河流,不過並非是清澈見底,而是看不到河流的盡頭。
“他們這麼多人加起來還沒你可怕!”未晞說話時菱脣一張一合,嘴角微笑的弧度在他人看來很自然。
北城勾勾手,示意未晞過來坐。
未晞壓根不知道北城到底在搞什麼鬼,爲什麼要她來這裡?爲什麼故意要她和顧和見面?
然而顧和和北冉的訂婚宴,北城卻沒有讓她去。
未晞剛起身準備到他身旁準備坐下,胳膊突然被一道猛力強拽住,鋒利的指甲掐着她的胳膊,好像深深刺進她的肉裡。
“嘶……”
沈兮茜和北冉一前一後地出現在這裡,抓住未晞的人是沈兮茜,北冉則去了北城那邊。
沈兮茜的眉毛上挑,頗有一副挑釁的架勢。
未晞甩掉強抓住她的手,白皙的胳膊隨即出現一片紅印,只是在刺眼的燈光下不太明顯。
“放開我。”未晞在沈兮茜面前活似一隻易怒的獅子, 一觸即發。
未晞索性坐在自己的原位,不理會沈兮茜的挑釁。
沈兮茜語氣酸酸的,
“呦!又是你啊!。”未晞只是專注於晚會正式開始前的歌舞,一點理會沈兮茜的意思都沒有,”上次就是你在城哥哥辦公室勾引他的吧!你叫韓未晞是吧!還真要臉。”
未晞還是不吭聲。
不知道北城有沒有看到未晞的胳膊,反正他直接忽略了可能會打起來的兩人,直接和北冉說話。
“都訂婚了還不好好看着自己的未婚夫,亂跑什麼?”這話從北城嘴裡說來,更像是一個爸爸叮囑女兒的話。
北冉捂着嘴輕笑,“只是訂婚了,還沒結婚,他應該有自己的自由。”
“自由?你讓他自由小心他和別人雙飛,又利用你逃走,到時候你又該住院了。”
北冉原本微笑的臉突然一僵,撇着嘴道:“哥哥你都知道了?”
“我還不瞭解你嗎!”北城說話的時候很得意,大概是太瞭解了。
他們兄妹倒是聊的挺開心,完全忽略了旁人的感受,特別是忽略了旁邊這兩個人。
北城悠閒地端起手邊的紅酒,搖晃酒杯,他只是放在鼻子處聞了聞,又放下來。這個男人,對外界的一切都很謹慎,從來不喝宴會上的酒,就連水也不喝。
當別人的眼神開始有意無意地瞟向他們時,未晞不由得煩躁起來,畢竟這麼多人的陣勢她還沒見過,而且還四處有直播跟拍的鏡頭。
重要的是北城好像是故意的,這個男人他是故意的。
晚會還沒有正式開始,未晞也不想打擾北城的興致,可是這個沈兮茜一直在這裡煩她,她只好撇撇嘴,“北城,我想回去!”
未晞的小臉一臉的不悅,眉頭緊皺,不耐煩的表情四現。
這時候北城才注意到她,同樣也看到了和未晞穿同色系禮服的沈兮茜。
同樣顏色的禮服,穿在兩個人身上有不同的魅力。
沈兮茜先反應過來,硬是踏着十釐米的高跟鞋先一步走到北城面前,還特別矜持的坐在北城面前。
“北城哥哥,我說紀梵希這件禮服怎麼沒有了,原來是你買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