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大三大四這兩年, 我報了心理系的雙學位,開始修他們的課程。

畢竟歷史系畢業生的就業前景有限,我得給自己多謀條出路。

而孫啓晟也進入了真正的研究生階段, 這麼一來, 他接觸的人一下子就變了。以前跟他打交道的有一大半都是孩子氣的本科生, 現在則變成了研究生甚至博士生, 有些人還是工作過再回來上學的, 年齡層次一下子提高了一大截。

於是他常常對我發感慨,說經歷過社會的人和沒走出過校園的人就是不一樣,一個個被生活磨礪得庸庸碌碌沒啥出息, 成天就想着房子車子孩子票子了。

我擠兌他:“你難道就不是?你成天就想着我了。”

他嘆了口氣:“可不是嗎?我也特沒出息,成天就想着你了。你說你是不是我的□□?吃了一口就被拿住死穴, 再也無藥可解了……”

他說他無藥可解, 其實我又何嘗不是?我一直以來老在惦記着的等時機合適就跟他分手的事兒就老也落實不了。

首先, 儘管他變成普通研究生之後住房條件又降了回去,可我也還是需要他的澡票啊。

然後跟他在一起久了也挺習慣的, 我又沒找到下一任真愛,因而下不了狠心去打破自己生活中早已形成的習慣與平衡。

而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他就是不讓我挑得出錯處來——挑骨頭對他發脾氣容易,可要找到可達到分手地步的骨頭,那可實在是太難了——本來就難, 再加上在我對他日復一日的欲加之罪過程中, 他還被訓練得越來越精乖了。

舉個例子吧, 譬如對我的刁鑽提問回答錯誤的情況他就很少出現了。同樣是看電影, 那次我們倆看《南極大冒險》, 講八條雪橇犬在科考隊撤離時被留在了冰天雪地裡,因爲暴風雪的緣故, 他們的主人沒法像他先前承諾的那樣,馬上回去救他們,結果是過了大半年才終於回到南極,帶回生還的幾條狗狗的。

那個片子看得我一直淌眼淚。爲了時不時給自己轉移一下注意力別哭得太厲害,我邊看就邊問孫啓晟:“要是你把我落在南極了,會不會像這個找狗狗的男主角那樣窮兇極惡地去找我?”

我才說了個開頭,孫啓晟就已經知道我要問什麼了,登時哭笑不得,並且拒絕回答。不過我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不停不停地問。剛開始他還一聽我開口就捂住我的嘴:“這個問題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我就算把自己落在南極了也不會把你落在南極的!”

後來他疲了,就答了一句:“會會會,一定會的。”

我頓時如願以償地眉花眼笑:“好啊,那你幹嘛要把我落在南極呢?”

他一拍大腿:“看吧,我就知道你會有這麼個後着!幸好我機靈啊,幸好我早就留了一手,說過無數遍這個問題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了!”

而自從我們從海濱回來之後,他常常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我的額發全部拂到頭上去,把我的大錛兒頭整個露出來,在上面用力親一口,然後捧着我的臉笑眯眯地說:“我的小海豚,真可愛!”

於是,我生平頭一次,開始不再爲了這個過高過大的額頭而感到自卑。有時劉海長了嫌不方便梳到後面去,我也沒再覺得那麼不能見人了。

這樣一來,我靜下心細細梳理了一遍,才發現雖然大家都覺得我是個清新小美女,可事實上從小到大,我總是在因爲各種各樣的原因而自卑,而且在在都是外表上的。我最常被人笑話的就是這個又高又寬的額頭,連我爸媽都常常笑我額頭長得不好看,雖然我額頭不好看還不都賴他們,而且我自以爲我的額頭長成這樣已經比他倆都好看了,可不好看就是不好看,於是我常常悄悄擔心,將來會因爲這個額頭,沒有人愛我。

而額頭並不是令我自卑的唯一一個原因,腳大也算一個。其實認真想起來,我的大錛兒頭固然是大家公認的,然而除了我爸媽之外,並沒有誰說過我腳大,但是爸媽最權威,所以我也常常擔心,將來會因爲這雙大腳,沒有人愛我。

因爲如此自卑,我從來不肯主動跟任何人提起過我額頭和腳大這檔子事兒——額頭總可以用劉海遮,腳也總可以用鞋遮,讓大家都發現不了它們的缺陷,直到和孫啓晟在一起。

那天在海上自承額頭錛兒是我記憶裡有生以來第一次作出的例外之舉,而不久之後,我又把腳大的事兒也給自爆了。

那天我們去動物園玩兒,作爲本地人,孫啓晟自然又是一路導遊,每次在見到下一種動物之前都要先給我預報一下。

當他說到我們即將看到大角羊的時候,我愣了:“啊?大腳羊?”

他點點頭:“對呀。”

正說着,我們來到大角羊棲息的假山之前,我一看牌子,恍然大悟:“是這個角啊!”

他沒明白:“不然你以爲是什麼?”

我指了指自己的腳:“我還以爲是這個腳呢,心想那不是我嗎?” wωω. ttκд n. co

孫啓晟也低頭,仔細看了看我的腳,頓時哈的一聲笑眯縫了眼:“小海豚,我才發現你的腳原來這麼可愛呀,寬寬的好像鴨掌!”

我剛撅起嘴,他又湊到我耳邊膩聲補了一句:“好想咬一口!”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來我之所以不假思索的就在孫啓晟面前暴露自己原本對所有人都最急於遮掩的缺點,也能夠自然而然地讓自己的所有真實情緒盡情流露,是因爲我知道他就算髮現了這些也不會嫌棄我的。真正愛你的人,也許會因爲你的一個小小的優點、甚至談不上是“優”的特點而愛上你,卻一定不會因爲你的一個無關痛癢的缺點而不愛你,更何況假如你的這個缺點是先天先在先於他出現的。

而具體到孫啓晟這裡,我甚至可以把“缺點”之前那個“無關痛癢”的定語給去掉。別說腳大這麼無厘頭的事了,他似乎不會因爲我的任何缺點而不愛我,比如說我對他這麼壞,甚至根本就不愛他,這難道是個無關痛癢的缺點嗎?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應該都是個致命的缺點吧?

可他居然不會因此就不愛我、或至少下定決心捨棄我。

人們總是說,真愛就是愛一個人的一切,不僅僅是她的優點,還包括她的一切缺點,而不是希望她改變,成爲自己所想要的那個人。

老實說,在和孫啓晟在一起之前,我並不確定,如果真愛是這樣的話,那麼它究竟是不是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着。

爲了印證我對孫啓晟的判斷,我還真問過他:“你怎麼樣纔會不要我呢?”

他說:“我怎麼樣都不會不要你的。”

我想了想,問了個重口味的:“那你怎麼樣就會殺了我呢?”

他嚇了一跳,莫名地瞪着我:“我怎麼樣都不會殺了你的!”

我想了想,突然撲嗤一笑:“我剛想說,那如果我殺了你呢?那樣你也不會不要我、不會殺了我嗎?仔細一想才意識到這種情況根本不成立。”

他也笑了:“是啊,你都把我殺了,我就算有那賊心也沒那賊能力了呀!”

從那天起,我不得不開始相信,在這個世界上,每一個女孩子都必然有一個專屬於她的王子。就算她是醜小鴨,在他的眼裡,她也是獨一無二的白天鵝;就算她是灰姑娘,在他的眼裡,她也是絕無僅有的小公主。

大三的初夏,我和孫啓晟在一起兩週年的紀念日時,他給我買的禮物是一雙白色透明的高跟涼拖,鞋面上還綴着兩個大大的多棱球,走動時一晃盪就會因爲反射日光或燈光而流光溢彩,標準的冒牌水晶鞋。這雙鞋特別適合我的腳型,居然能把它們襯出幾分纖細玲瓏來,每次穿出去大家都說,真好看真好看。

我問孫啓晟:“你的意思是我是灰姑娘?”

他得意地點點頭:“嗯,我是王子!”

我提醒他:“可是灰姑娘的水晶鞋可不是王子送的哦,是教母送的哦,所以你是想當我乾媽?”

望着他傻眼的表情,我咯咯地樂了出來,好心情地繼續往下說:“而且啊,我要是灰姑娘的話,估計王子就再也找不到我了,因爲我沒有她那麼小的腳啊,所以王子捧着我那雙鞋一家一家走街串巷,然後就很沮喪地發現是個女人都穿得上,灰姑娘的那倆姐姐也不用那麼自虐地削足適履了。”

孫啓晟笑起來,抱住我的腦袋,又把我的額發捋到頭頂上去:“那就衝着大錛兒頭找!”

至於我們在一年之前DIY的那對銀墜子,我自打戴在手上之後就沒再取下來過。這倒不是因爲我有多喜歡它,而是犯懶,知道自己一旦取下來就再也想不起或者懶得戴上去了。

孫啓晟就不這樣。他每天洗澡之前一定會把他的項鍊取下來,洗完澡再戴上去,定期用牙膏清洗。於是他的墜子一直銀光閃閃跟新的似的,我的則早已經氧化得發黑,被他拿到實驗室去用高壓噴水槍衝過好幾次。當然,每次弄好之後都是他給我重新戴上的,否則估計我早就不戴了。

感動之餘,我還嘴硬:“你幹嘛呀?我就喜歡它有點黑的樣子,像那種藏銀首飾,還可以假冒古董吶!”

他敲敲我的腦袋:“你個小二子!我都替你弄好了,又不讓你操心受累,你就說點兒好聽的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