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老闆應付一聲,立刻往鋪子裡面跑去。望着瀟瀟遞過來的衣服,趙龍感覺彷彿又回到了學生時代,嘴角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個時候他也每天和瀟瀟早早的去上學,一起去外面的早餐鋪,吃早餐。還記得一晚,瀟瀟要和奶茶。趙龍和陪着她一起連夜去避風塘喝奶茶,瀟瀟抱着他的胳膊一臉天真道。“阿龍,其實我不在乎你能否富貴,只要你陪在我身邊我就心滿意足了”
“你怎麼了!”
忽然一個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趙龍立刻會過神來望着一臉疑惑的王瀟瀟。笑了笑“沒事!”
“哦”
一聽她的回答,趙龍感覺此刻,兩人雖然只相隔一張桌子,不過心裡的距離早已隔了十萬八千里。這時老闆已經端着熱騰騰地包子和豆漿出現在兩人眼前。
趙龍拿起一個包子,立刻遞給王瀟瀟。“吃吧,怎麼能只喝豆漿呢。”
王瀟瀟聞言身軀猛地一震,以前趙龍也是經常這樣對她說,心裡忽然莫名的有些感觸。不過愣了片刻她便回過神來。“你吃吧,我不餓!”說着她便低着腦袋,喝着碗裡的豆漿。
趙龍頓時有些尷尬,不過還是收回了手裡的包子,送進了自己嘴裡。兩人一直沒有說話,不過兩人十分有默契地都細嚼慢嚥起來,似乎都希望這頓早餐永遠不結束。不過事與願違,任憑兩人如何放慢速度,碗裡的豆漿也見底了。
趙龍猶豫了很久終於讓老闆結賬。不過他摸着乾癟的荷包,趙龍頓時有些尷尬,因爲昨晚出來的時候,自己竟然忘了帶錢。這時瀟瀟發現了趙龍的尷尬,立刻從她那挎包裡掏出十幾塊錢遞給老闆。
老闆拿着手裡的錢,衝着趙龍笑了笑。“小夥子,你女朋友不錯啊。而且這麼漂亮,你可不能辜負了人家。”趙龍聞言立刻覺得尷尬無比,想要出口解釋什麼。不過一旁的王瀟瀟搶先開口道。
“老闆謝謝你。他只是忘了帶錢而已。”說着她便拽着趙龍的手,立刻鋪子。
“剛纔謝謝你啊。”一離開店鋪,趙龍有些不好意思的向王瀟瀟開口道。
“沒事,誰付錢都一樣。走吧。”王瀟瀟有些失落的往前走去。趙龍頓時有些摸不着腦袋,過了這麼多年,他依然不懂女孩子的心思。不知道她爲何失落。沒過多久,便到了王瀟瀟住的地方。
“我到了,你回去吧。”
趙龍聞言有些不敢相信的看了一眼,前面破爛不堪的巷子。疑惑的盯着她。“你就住這裡。”因爲這條巷子看起來十分不堪,混亂。趙龍實在不敢相信王瀟瀟會住在這裡,畢竟她家裡一直都不缺少錢。
王瀟瀟聞言笑了笑。“我住這裡有什麼不妥嗎。”說着便要轉身離去。
“這些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重要嗎!阿龍你應該明白,我們兩人已經不能回到從前了,而且你現在已經有女朋友了,如果你真的介入進來,想要抽身離開的時候就沒有那麼容易了。到時候你怎麼也無法解釋清楚。所以最好你還是不要插手我的事情。”王瀟瀟言罷,眼角噙着委屈的淚水,立刻轉身離去。
趙龍愣在原地,望着她的背影,心裡十分糾結難受。
“媽!”
這時前面巷子內傳出她的驚呼聲。趙龍臉色一變,猛地便衝進巷子內。已經巷子,便見王瀟瀟半蹲在地上,艱難的扶起地上一名,臉色蒼白,有些落魄的婦女。一見婦女的模樣,趙龍立刻認出那便是瀟瀟的母親。不過這時她已經沒有了當年在醫院見趙龍那時的風華了。
“呦呵!原來你還有這麼一個漂亮的女兒啊。行了,我們也不爲難你,讓你女兒跟我走。你與我們之間的債務便一筆勾銷了。”幾名混混模樣打扮的男子,從裡面的屋子走出來。雙眼泛着綠光的盯着王瀟瀟開口道。
婦女一聽立刻將王瀟瀟護在懷裡,一臉警惕的望着幾人哀求道。“我求求你們,不要帶走我女兒。欠你們的錢,我一定會盡快還上。”
“就你這樣能還上我們的錢,我看你是在騙傻子吧。”聞言一名胳膊上紋着一隻老鷹的混混,立刻不爽吼道。接着立刻捏着他下巴的鬍渣,將目光投向王瀟瀟。“還是讓她跟我們走吧。”說着他便向瀟瀟走去。
趙龍見狀一下便火了,滿臉煞氣地便朝男子奔去。“砰”臨近那人擡腿便是一腳,踹在他的肚子上,直接將他踹翻一個跟頭。那人立刻捂着自己的肚子痛苦在地上翻滾着。
“操你嗎的!”
剩下的三人見狀,怒罵一聲。隨手抄起凳子,或者雜木,便向趙龍本來。趙龍擡起手臂不閃不避,擋住一人的棍子,順手一把便拽住了那人的棍子,接着又是一腳踹在他的肚子上,使勁一扯,一下便將他手中的棍子給奪了過來。
“咣噹”
另外一人見狀,拎着凳子便向他砸來。這次趙龍立刻閃躲開來,剛纔是因爲趙龍怕那人的棍子傷到一旁的王瀟瀟母女,纔會擡起手臂擋住那人的棍子。不過這次這人凳子沒有往邊砸,趙龍自然會閃躲開。接着趙龍反手便是一棍子“砰”狠狠地掄在那人的腦袋上。
“啊!”
那人慘叫一聲,立刻捂着自己的腦袋,蹲在了地上。不過趙龍沒有一點住手的意思,上去。“砰”又是一棍子掄在他的腦袋上,直接將他砸翻在地上。剩下的兩人也衝了上來,一人拎着一跟滾在,橫在便向趙龍掃來。
趙龍擡起手中的棍子擋住一人的攻擊,把頭往後一仰躲過另一人的棍子。在他仰頭之際,猛地擡腿一腳踹在一人的肚子上,將他踹翻在地上。接着猛地直起身,一拳便掄在了另一人的鼻樑上,將他砸退兩步,緊跟着上去便是一腳踹在他的肚子上。擡手“砰”便是一棍子掄在他的腦袋上。
趙龍見幾人都躺在在地上,扔掉手中的棍子。從腳腕處掏出的他的匕首,便向剛纔領頭的那名混混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