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越澤冷靜的看着坐在車內的一男一女,在這裡見到樂多雅跟席御臣,他並不是很意外,畢竟,今天的選秀比賽有阿妙參加,樂多雅跟席御臣從小就把阿妙捧在手心裡,當作至高無上的寶貝,所以他們來現場看阿妙的演出,這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了。
只是……
席御臣從一開始,就不喜歡他。
“你什麼時候回國的?”
對面的男人雖然已經五十多歲了,但是年月在他的身上,好像並沒有留下太多的印記。
相反,他身上的威嚴莊重,是別人無法輕易模仿的,就連沈越澤在這樣的莊嚴面前,也得低下頭來,暫做佩服。
“我從美國回來時間不長,席先生,是有什麼意見麼?”
“我記得我跟你父親說過,你這一輩子,最好都不要再回北城了。”
“那是我的選擇。”
席御臣對他的不滿跟討厭,是開誠佈公的。
沈越澤挑了挑眉眼:
“當時,您勸我父親把我送到美國,這在我的意料之內,也無所謂如何,但現在我回來,那是屬於我的自由。你就算權勢再大再隻手遮天也都沒理由阻止我回到自己出生的故土。”
“別講的這麼好聽!你的目地,我從一開始就瞭解的一清二楚。我不想說太多,只說一次,你最好給我牢牢的記住——”
“阿妙是我席御臣的女兒,是我席家的寶貝千金,如果你敢算計她一分,讓她受到一絲的傷害,我就算傾我全家之力,都不會放過你。”
席御臣眯着眼睛,目光冷冽的看着對面的男人。
五年過去,沈越澤也有了蛻變。
從當年青澀的小夥子,變成一個雙眼都會放光的精明商人。
席御臣從來都不喜歡這樣的人。
因爲他可以從沈越澤身上,看到屬於自己年輕時的影子。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像他一樣,遇到自己的心中所愛,不管你有再大的權勢跟脾氣,在自己心愛的女人面前,全都化爲烏有,什麼都不在乎。
席御臣指着沈越澤,冷冷的警告:
“你最好離我的女兒遠一些。”
“阿妙麼?”
沈越澤嘴角微微一動:“阿妙是什麼時候失憶的?”
“這跟你沒關係!”
樂多雅在旁邊本來都不想說話的,但是她有點忍無可忍了。
樂多雅怒視着跟前的男生,這麼多年過去,他似乎變得跟以前有些不一樣了,更沉穩,更有魅力了,但是他這樣的變化,恰恰纔是樂多雅最擔憂的。
雖然阿妙失去了之前所有的記憶,她不記得沈越澤這個人了,可是如果沈越澤經常跟她見面,兩個人的火花總是會擦起來的……
樂多雅根本不敢想象那樣的場景。
沈越澤朝樂多雅的方向看過去:
“你離阿妙遠一點!能有多遠就多遠!這是我們對你跟阿妙的態度!”
女人一旦發起火來,那比男人都將可怕。
樂多雅說完,便跟席御臣離開了。
他們跟沈越澤本來也沒什麼話可說,更沒有舊可敘,唯一可以把他們幾個人串聯起來的,除了阿妙,也不可能還有第二個人。
席御臣在臨走之前,壓着聲音說了一句話:
“我知道你這次回國的目地是沈家。你想整垮沈家,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可你不要把阿妙也拖下水。阿妙是我最寶貝的女兒,如果她有任何事情,我都不會袖手旁觀。”
沈越澤從加長的勞斯萊斯風度翩翩的走下來,看着銀色的車子好像一條游龍,瞬間便消失在他的眼中,沈越澤回想着剛剛席御臣跟他說過的那句話……
整垮沈家……
呵呵,那的確是他回國的目地。
但卻不是他的最終目地。
沈越澤從西裝的左側口袋裡拿出一個東西。
那是一個懷錶。
他打開懷錶,裡面是自己母親跟他還有妹妹星月那時的合照。
那時的星月還很小,被他艱難的抱在懷裡,勉強才拍了這張照片。
沈越澤看着照片裡的妹妹跟母親,眼眸微動。
“沈先生。”
沈越澤的手下突然走了過來。
沈越澤把懷抱立刻收回去。
“怎麼了?”
他回頭,昂首看着走過來的人。
“凱瑞的董事們說想請您一起吃個晚飯,不知道您有沒有時間。”
“無所謂。既然他們注意到了我,我自然要給他們這個面子。”
助理點了點頭,見沈越澤要回自己車子那邊,他往沈越澤那邊走了走,壓低聲音又道:
“剛剛黑龍那邊發來了些消息,說是當年那個修車廠已經找到了。”
“在哪?”
沈越澤本來剛剛還很冷漠的樣子,但是聽到這句話,臉色突地一下就變了。
“在南郊,聽說現在的生意很不好,廠主打算把修車廠賣出去,做健身館的生意。”。
沈越澤眼眸眯起:“今天晚上的飯局先幫我推掉。”
“您剛剛不是才答應下來的麼?!”
助理一臉懵逼。
“我晚上要去南郊。”
他根本沒空應付那些亂七八糟的人。
正事要緊。
沈越澤說完,就快速往停車場那邊走。
他這個助理是沈越澤在美國公司那邊分過來的,跟了他差不多有半年的時間,人還不錯,最起碼值得信賴。
沈越澤坐上車子,自然而然的打開音響,裡面的歌聲彷彿天籟,徐徐傳來——
“鳴笛聲伴着寒風,悄悄地刺進耳朵
你站在月臺的邊緣,頭頂上是我們曾眺望無數遍的天空
別回頭,我就在你身後……
每個春夏秋冬,輪迴問候
鏡子裡的我,孤零零的只剩下尷尬又深愛的笑容……”
“咦!這不是剛剛那個阿妙的歌麼?”
助理一下子就聽出來了。
他還有點陶醉的道:“那個叫阿妙的女孩唱歌還真挺好聽的!這次的比賽冠軍不是她,還真可惜了!”
沈越澤自然也聽出了這首歌就是阿妙剛剛唱的《我們的幸運》。
隨着潺潺的歌聲,有些畫面在腦海裡一幕幕的閃過,然後又快速的消失、落幕……
席御臣說,不要讓他的女兒攪進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來,他的確也不希望阿妙攪和進來,可如果,是她自己執意要淌這趟渾水呢?
那恐怕,就怪不得他了……
沈越澤面無表情的發動車子,黑色的轎車彷彿離弦之箭,衝破天際般的速度駛出了地下車庫。
“你說什麼?讓阿妙跟格恩兩個人訂婚?”
周萌剛從商場逛完回家,結果樂多雅這時就過來了。
她把自己的想法跟周萌說了一下,周萌是既意外,又開心。
“真的假的?你不是不想讓阿妙這麼早結婚麼?”
“那是之前。現在我想讓阿妙早一點成家,穩定下來了。”
之前,她還不知道沈越澤回來了,但現在,她既然在北城看到了沈越澤,樂多雅想避免那些可怕的事情發生,最好的辦法,就是趕緊給阿妙找一個男朋友或者未婚夫。
而格恩,就是她最好的人選。
“我們之前不就說想讓格恩跟阿妙在一起?我看這兩個人挺好的,脾氣什麼的也很適合,所以,拖那麼晚,不如早一點定下來!”
“這事你家席大少怎麼想的?”
讓格恩跟阿妙訂婚,周萌自然是開心的。
阿妙是她乾女兒,可是她從小,就把阿妙當作自己的兒媳婦看待。
“我決定的事情,他不會有意見的。”
樂多雅可以拍着胸脯說這句話。
周萌點點頭:
“這想法挺好的!不過也得等我們問過格恩跟阿妙之後再說吧?這要看他們兩個人同意不同意。”
如果他們不同意,那她們這兩個長輩在這邊說的再熱火朝天,怕是都沒用的。
“阿妙會同意的。”
“你怎麼這麼肯定?”
“她跟格恩在一起這麼久了,她可以分辨出誰是最適合她的。我就怕是格恩那邊啊……”
“誒呀,你放心好了!格恩一直都很喜歡阿妙,如果讓他知道這件事,他恐怕會樂瘋了的!”
之前阿妙失去記憶的那段時間,阿妙以爲格恩是她的未婚夫,當時所有人,都沒有更正這件事。
現在,如果提出讓他們兩個訂婚,怕是最合適的時間。
“你籌備籌備吧,明天晚上我們一起在酒店吃個飯,你帶着格恩,我帶着阿妙,到時候,我們在飯桌上就把這件事給說清楚!”
“好啊!”
翌日,晚上七點。
阿妙,席瑞麟,還有樂多雅跟席御臣全家坐車來到藍色港灣大酒店。
阿妙並不知道這次的晚宴是專門爲她還有格恩舉辦的。
因爲在家裡的時候,樂多雅只是說大家在一起聚個餐,聊聊天罷了,所以阿妙也沒有太當回事。
“阿妙!”
推開門,周萌看到阿妙進來,立刻笑着走過去,抱住了她。
“你上次唱的歌我聽過了,真好聽啊!”
“謝謝乾媽。”
阿妙不是個做作的女孩,有人誇她,如果是真心實意的,那她自然就會接受。
畢竟,如果這種時候還拒絕人家,未免就有點太佯裝了。
韓少榮也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幫阿妙跟席瑞麟兩個拉開椅子,笑眯眯的道:
“來,你們姐弟兩個坐在這裡,跟格恩坐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