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黨代表大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如何產生?其職責是什麼?
黨代表大會的秘書長由上屆黨委提名,經代表醞釀討論,確定候選人名單,提交大會預備會議,舉手表決通過。大會秘書長必須是本次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其職責是:(1)主持主席團第一次會議;(2)在大會主席團領導下,負責處理大會主席團的日常事務;(3)領導大會秘書處的各項工作。
黨代表大會副秘書長人選由召集代表大會的上屆黨委會研究提出,經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討論通過,大會副秘書長一般應是代表。因工作需要,不是代表的正式黨員也可以擔任。大會副秘書長的職責是協助大會秘書長處理大會期間的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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