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志拿起武器跟着同伴蹬上了一艘小船,他們每人拿一根木匠奮力的向對岸劃去。在江面上有十幾艘巨大的戰艦來回遊弋,不斷地噴射出火蛇,把一艘艘木船和木筏被掀翻入江中。樸志一邊划船一邊在心裡祈求,希望佛祖眷顧,不要讓他的船被擊中。
樸志是幸運的,哈大全的艦隊在朝鮮火船的滋擾下,正在撤離,他們還會回來。不過,樸志是幸運的,至少他安全的到達了錦江的東岸。
上岸後的樸志和同伴們聚攏在一起,跟過來的最高級軍官是一個百戶,雖然一起下水的軍官很多,能活着過河的真沒有幾個。
趁河面比較安全的,朝鮮總兵也過河了,這是一個勇敢的人。
哈大全不急於消滅這支部隊,他命令部隊在公州外面修工事,完全沒有進攻的意思。
朝鮮人也不急着進攻,因爲他們的人太少了,第一次聚集起來的部隊不到二千人,當哈大全的艦隊又開回來的時候,渡河的工作又停止了。
樸志不得不和同伴一起躲在河岸的碎石和灌木後面,躲避來自江面的炮火。整整一天,樸志趴在一塊巨石後面,看着身邊的人被炸飛,或者被炮彈打成篩子。爲了達到殺傷效果,對河岸使用的是散彈和炸彈。
終於在不懈的努力下,六千朝鮮軍讀過了錦江。
在入夜前,朝鮮人發動了全面的進攻,他們手裡拿着刀槍,舉着大旗,在總兵的帶領下衝向公州。
這是在公州外圍,已經構成了三道木柵欄,在柵欄後面是哈大全的火槍隊和炮兵部隊。
樸志拿着武器,跟着領導,向公州外圍的防線衝去,迎接他們的是面前的槍聲和炮聲。這是一場完全不成對比的戰爭,一方是全部配備火器的精銳軍團,一方是拿着大刀長矛只有少量火器的民兵。
樸志看着身邊的同伴一個個倒下,他也跟着倒下了,他沒有中彈,他倒下因爲他感到了恐懼。他趴在地上,抖動着身體,直到打掃戰場的明軍把他帶進了戰俘營。
在後來的歷史記錄中,認爲這場戰鬥,就是一場屠殺。
根據記錄,這一次忠清南道的三萬守軍全部投入了戰鬥,一萬六千人死在河裡,六千人被殲滅在公州城外。
忠清南道總李光浦戰死,忠清南道巡撫樸永清自盡。此戰之後,朝鮮再也沒有組織起有效的進攻和防守。
哈大全的部隊在次日渡江,攻佔忠清南道。第三次哈大全把朝鮮戰服押到太田城下,守軍於下午開城投降,隨即整個忠清北道也被哈大全佔領。
在哈大全艦隊和陸軍的夾擊下,朝鮮王都的南方門戶稷山被攻佔。
天啓五年七月二十日,哈大全的水陸大軍已經完成了對王都的包圍,朝鮮國王甚至沒有來得及逃走。
在朝鮮王宮內,已經沒有了往日的喧譁,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哀傷陰霾的氣息。
朝鮮國王每天最常說的話就是。“完了,全完了。”
在城外的軍營裡,哈大全卻在研究一份草擬的條約,這是一份能讓朝鮮喪失全部主權,淪爲殖民地國家的條約。
哈大全不打算滅亡朝鮮,對此,熊寬很不理解,哈大全身邊所有人都不理解。
不久前,純三郎已經攻破了邱大,完全佔領了廣尚北道。朝鮮半壁江山已經落入了哈大全的手中,而且是最富饒了南方六個,在往北的地圖都是比較窮困的山區。
熊寬很實在的提出了大家的疑問:“主公,爲什麼不徹底佔領朝鮮,我們願意推舉主公爲新的朝鮮國王。”
“樹大招風,做人要低調。”
熊寬心想:你這還低調啊,都快把人家一個王國給滅了。
哈大全把草擬好的條約找人抄了兩份,派使者送進了王城,並告訴朝鮮國王。“你有兩個選擇。一是簽字。二是我打進去,殺了你,找另一個人簽字。”
哈大全在軍事上佔有絕對優勢,連最起碼的道貌岸然都免了。
朝鮮國王看着哈大全草擬的條約,纔看了一半,就兩眼一黑昏了過去。惹得太醫一陣的忙碌,還不容易把朝鮮國王就醒。朝鮮國王醒來之後,哀傷的說:“愧對祖先啊。我愧對祖先啊。”
朝鮮國王哭的稀里嘩啦,跟着正王宮都跟着哭。
不過,哭完了,字還是要籤的。雖然對不起祖先,命還是比較重要的,在榮譽和性命之間,朝鮮國王自然選擇後者,因爲他還不想死。
很快,簽完字的條約被送回了哈大全的大營,同時又抄閱傳播天下,這事就算是定下來了。
這份條約叫做《麗水自由貿易區。試行辦法。》從名字上看,這是朝鮮政府發佈的一份內部政治改革的紅頭文件。事實上這確是一份不折不扣的,喪權辱國的,卑鄙虛僞到極點的不平等條約。
在條約中記錄如下。
第一款:國王准許成立“麗水自由貿易公司”,公司擁有自由貿易權。
第二款:公司代管廣尚南道、廣尚北道、全羅南道、全羅北道四道。有權代爲任命官員,代爲徵收稅金,代爲徵召勞役。有權在三道徵兵保護公司財產,押運屬於公司的貨物。
第三款:國王恩賜黃金五萬兩,白銀三十萬兩,作爲公司的啓動資金。一次性支付黃金二萬五千兩,白銀十五萬兩,剩餘部分分五年償還,按照三分利計算利息。
第四款:由公司代理國王出售六十萬稻米,二萬匹土布,一萬張皮毛所有收入捐助給公司。作爲修繕船隻,建造船廠的資金。
第五款:公司全權代理與明朝、日本的海上貿易。有權向商人發放通商許可。有權打擊不法的走私商人。
第六款:爲了保證海上貿易的利益,同時也爲了保護國王的利益,公司有對外宣戰的權利。
第七款:公司艦隊作爲朝鮮的唯一海軍,全權負責朝鮮沿海的防務,可以進駐朝鮮沿岸任何一處進港修整和補給。
第八款:公司按照業績,每年三月向王國進貢分紅。如果出現虧損,國王應該捐助一定數量的補貼,以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行。
第九款:公司有權發行每年一百萬兩白銀的債券,募集公司所需的運營資金。
看完這份條約,就連哈大全的手下都覺得。
主公真是無恥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