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他說,要有光

時間剛剛翻過了元旦新年,這個時候,對很多地方來說,都是一個新的開始,但在整個金三角地區,自去年塔甸聯邦曼德勒國慶大典上的流血事件發生以來的那種逐漸在整個地區擴散開來的躁動和喧囂似乎卻並沒有消退的跡象,而是變得更加的讓人難以看清了。

剛剛過去的十二月對這個地區來說,並不是一個平靜的月份,就是在那些多年的研究金三角問題的專家看來,去年的十二月份,在整個金三角地區有文字記載以來的歷史進程上,也是一個重要的分水嶺----《翡冷翠基本法》的出臺和蒙蠟軍蒙邦共和國的建立,絕對是對整個金三角地區和塔甸聯邦有着重大歷史意義的事件。

《翡冷翠基本法》在由翡冷翠大督司林炎簽字以後,它的正式實施時間就是今年的一月一號,也就是在《翡冷翠基本法》開始生效的那一天開始,林炎簽署的另一個主席令正式把這一天,也就是每年的一月一日定爲了翡冷翠的“立法日”,這是自翡冷翠邦慶日後翡冷翠官方決定的第二個法定節日。把每年第一天的開始,定爲“立法日”,這對於在數百年的時間裡,在金三角飽經磨難和混亂的翡冷翠來說,無疑有着特殊的象徵意義,同時也無聲的告訴着世人林炎這個翡冷翠最高決策者的決心與期望。一月一日的那一天,由翡冷翠政府出資,免費分發給翡冷翠境內民衆的十萬本《翡冷翠基本法》,幾乎在一天之內,就被翡冷翠境內的人民搶光,翡冷翠境內的幾十個免費發放點,還有孟固,霸街等城市的多家書店,在那一天被圍得人山人海。據後來一個在免費發放點參加發放工作的翡冷翠政府工作人員形容那時的場景,“……我們還沒到那裡,那裡已經裡三層外三層的圍着許多地人。每個人都在翹首期待,在金三角長了這麼大,我們從來沒有看到過這樣的景象,當第一本《翡冷翠基本法》被拿出來的時候。所有人地沸騰了,拿到第一本基本法的人是從金殿那邊一個山寨裡過來的男人,他從昨晚就守在了這裡,他慎重的用一塊準備好地綢布把基本法給包裹了起來,他不識字,但他卻準備把那本基本法拿到寨子裡讓所有人都看一看,開始的時候,人們還遵守着排隊的秩序,但到後來。當越來越多的人涌到這裡,一個個爭先恐後奮力向前的想獲得一本基本法的時候,現場的秩序已經無法保持了,和我們在一起的幾個維持秩序的警察不知道被人羣擠到哪裡去了,我看到他們地帽子掉在了地上,那個時候,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的面前,是無數張期盼的面孔。是無數雙盡力伸過來的手,我只有盡力而快速的把基本法一本本的拿出來,朝那些手遞過去,但那些手就像永遠也不會減少一樣,一隻手拿着基本法縮了回去。更多的手卻伸了過來。就像沙漠中飢渴地行人看到了甘美的泉水一樣,也許。對翡冷翠這樣一塊曾經經歷過無數磨難與艱辛地土地來說,這裡勤勞樸實的人民,對公正與正義秩序的渴望,對新生活的希望,會顯得更加的激烈,那一本本基本法,似乎就是他們幸福與未來地寄託,當我們這個發放點地所有存貨都發完以後,還是有許多人,圍着發放點不願意離去……許多人,我不知道有多少,我看到過的年齡最大地一個是七十多歲的老人,在拿到基本法看着基本法第一頁上大督司寫下的序言的時候,哭了起來,說實話,我當初看到序言的時候,也哭了,那些從小就在安定環境中長大的人,也許根本就無法理解我們的情感……!”

“我翡冷翠人民,數百年來,於混沌之中求存,於血火之中祈生,以天賦之權立命,歷經重重磨難挫折,不改自由獨立之精神,不忘對世界和平與繁榮之責任,茲以繼往開來之志,承襲普世公平與正義之價值,浴文明法治之火而涅之決心,制定此法,一體遵守”----《翡冷翠基本法序言》

確實是,不生活在那樣的環境中的人可能根本無法明白這部基本法的意義,《翡冷翠基本法》從討論階段一直到出臺,在翡冷翠,已經凝聚了太多人的期待和經歷了太多的風雨,從最初基本法中關於翡冷翠公民持槍權的爭論,一直到與塔甸聯邦關係的定位和博弈,這部法,從一開始,就牽動了翡冷翠無數人的心腸,甚至成爲了金三角各方勢力關注的焦點,現在,這部法律終於出來了。

在這部法律出來之前,在翡冷翠內部和金三角,對於這部即將影響翡冷翠未來的根本大法,都有着許多這樣那樣的猜測與聲音,對許多在金三角經歷了無數風雨的,超級冷靜的“務實者”看來,這部法律,可能象徵的意義要大於實際,就像塔甸聯邦的憲法一樣,雖然聯邦憲法裡面規定許多這樣那樣看起來讓人覺得很“美好”的內容,什麼聯邦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什麼人民纔是國家的主人之類的話語,但實際上,只有一個空殼的聯邦憲法完全是一個婊子的牌坊,在塔甸聯邦,除了無窮無盡的義務,責任,和多如牛毛的賦稅是屬於“人民”的以外,還是什麼是屬於“人民”的?哦,對了,還有在外國人和塔甸聯邦國內權貴面前三等公民的地位也是屬於“人民”的。“人民”算什麼,就算一個屁,還是連聲音都沒有的那種。至於聯邦憲法上寫的那些什麼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黨自由之類的玩意兒,現在在塔甸聯邦,恐怕連小孩都不會相信了,真不知道爲什麼還把它寫進憲法裡,曾經在塔甸聯邦有那麼一羣很傻很天真的知識分子,把聯邦憲法上寫的那些東西當真了,當幾年前一個大國元首來塔甸聯邦訪問的時候,整個聯邦爲此也做足了把戲和場面功夫,把民主,自由還有人權之類的口號喊得震天響,那羣聯邦的知識分子就想抓住這個外國元首來訪問的“機會”。按照法律上規定的合法程序,在做了充分的準備下,向聯邦地有關部門遞交了一個申請。準備在塔甸聯邦搞一個什麼“塔甸聯邦知識民主黨”之類的黨派。不得不說,那羣人能抓住外國元首來訪問,聯邦上下拼命在做表面功夫的時機還是有一點政治眼光地,而且他們走的也是合法程序。在他們的預料中,因爲他們都是按規矩來的,就算最後不成功,也不會有什麼事,但事實地結果卻有些殘酷,那些知識分子中的許多人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被聯邦政府以叛國罪和顛覆罪這兩個比較嚴重的罪名逮捕了,因爲這件事,聯邦政府在塔甸聯邦內部掛起了一陣腥風血雨,這件事最後因爲幾個漏網之魚逃亡到金三角而弄得盡人皆知。也讓所有塔甸聯邦的人對自己國家的憲法究竟是一部什麼樣的法律,聯邦黨究竟是怎麼一個政黨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憲法上寫的是假地,塔甸聯邦黨給你來的纔是真的!按照某種冷酷的政治邏輯,法律,特別是作爲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根本性法律,說白了,就是不同階層團體對國家權利的一個分贓協議。一切,都要按照實力來說話。而在金三角實力是什麼,很簡單,那就是槍桿子,就是部隊,就是手裡的鈔票和地盤。以林炎今日在翡冷翠地能量和地位。在翡冷翠,沒有任何人能有與他坐在一起談判的資格。這個人說地話就是法律,這個世界上,會有多少統治者站在高位的時候會甘心讓出自己手中的權力,甘心給別人更多的權力,給自己更多的束縛?所以麼,這個《翡冷翠基本法》除了確定林炎這個大督司和他身後地林氏家族在翡冷翠說一不二永世不變地牢固地位以外,也就是起到一個裝點門面的作用,就像蒙邦共和國地那個《蒙邦共和國臨時憲法》一樣,也就是那麼意思一下,至於普通的老百姓,還是不用期待得太多,以前怎麼過以後還是怎麼過吧!

一月一日,《翡冷翠基本法》出來了,讓那些超級冷靜的“務實”者們目瞪口呆怎麼也想不到的是,《翡冷翠基本法》並不是像《聯邦憲法》或《蒙邦共和國臨時憲法》那樣是一個只有空洞語言沒有細則條款的法律空殼,一部憲法薄薄的那幾頁紙上寫的東西究竟是什麼完全由當權者說了算,在《翡冷翠基本法》中,翡冷翠公民的各項權利----尊嚴,信仰,言論,出版,集會,集社,教育,醫療,就業,住宅,財產,參政等,在詳細的基本法章節與條款細則中,都得到了切實的保證,內容非常的詳盡,被放在整部基本法中最重要的第一章當中。

翻開《翡冷翠基本法》第一章《基本權利》中的第一頁頁首,裡面講的不是什麼國家權力,不是什麼翡冷翠政權和合法性,也不是什麼翡冷翠大督司的地位或其他空洞的語言,但第一行醒目的字卻會有力的衝擊着每一個第一次看到這裡的翡冷翠人民的眼球----

“第1條----人的尊嚴”

----(l)人的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和保護人的尊嚴是一切國家權力的義務。

----(2)翡冷翠人民信奉不可侵犯的和不可轉讓的人權是所有人類社會、世界和平和正義的基礎。

----(3)下述基本權利爲直接有效地約束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法則。

“第2條----平等”

在《翡冷翠基本法》中,一個“人”字被放到了最重要,最醒目的第一個位置,如果說第一條還有那麼一點空洞的話,那麼在其他條款當中,所有人都能切實的感受到基本法第一條在整部法律中所擁有的分量。

在金三角的任何一個地方,武力和部隊無疑是各種勢力立身的根基,任何一個軍閥和毒梟,對這一點都有相當清晰的認識,有越多的人拿槍,那就意味着有越大的地盤和越多的鈔票,沒有人會嫌自己手下拿槍的人多,只有嫌少的,許多人。特別生在這裡的男人,從一生下來似乎就要必須學會拿着槍和刀來爲自己地生存贏得一席之地,就像以前王燦光爲了和政府軍拼命搞的全民動員一樣。只要站着比一隻步槍高的男人,基本上都拉到戰場上去了,管你願不願意拿槍,願不願意殺人。王燦光地做法,許多人都覺得理所當然,你在誰的地盤上,理所當然就要聽誰的話,特別是在金三角,男人還能有拒絕拿槍,拒絕殺人的權力嗎?在以前,也許你走遍金三角,所有人都會告訴你----沒有!但是現在。只要你來到翡冷翠,《翡冷翠基本法》會告訴你----有,只要你是翡冷翠公民,翻開《翡冷翠基本法》第四條和第十二條中地內容,你就可以找到你要的答案。

“第4條信仰、良心和信教自由”

----(1)信仰和良心自由、宗教和世界觀信奉自由不可侵犯。

----(2)任何人不得被迫違背其良心與信仰服兵役並使用武器。

“第12條職業自由與兵役”

----(1)所有翡冷翠公民均有自由選擇職業、工作崗位和培訓場所的權利。從事職業可通過法律或依據法律予以規定。

----(2)除一般傳統的、針對所有人員的公共服務義務之外,翡冷翠境內所有公權和政府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強迫或命令翡冷翠任一公民從事一定的勞動。

----(3)法院判決剝奪自由權利時。方可允許實行強制勞動。

----(4)男子年滿18週歲的,可科以在武裝部隊、邊防巡檢部隊或民防組織中服役的義務。

----(5)對於出於良心方面或宗教信仰方面的理由拒絕持武器服兵役地,可科以替代役義務。替代役的期限不得超過服兵役的期限。具體另由法律規定。此項法律不得限制依良心或宗教信仰決定是否服兵役的自由,也必須規定可以用其他方式代替兵役,且替代役與武裝部隊或邊防巡檢部隊的機構應無聯繫。

在金三角和塔甸聯邦。絕大多數人。信仰的都是佛教,也正是在《翡冷翠基本法》出來以後。所有人才知道,原來在這個世界上,原來在金三角,還是可以有選擇不去當兵,不去殺人的自由地,選擇這個自由很簡單,也不需要什麼理由,就兩個字就夠了----良心!良心是不用去證明的,如果你地良心告訴你接受不了這個職業和這個職業所帶來的血腥,從金三角的槍林彈雨與腥風血雨中走過來的林督司已經用切切實實的行動溫和地告訴了你----我相信你,你可以這樣做!每個人都有選擇不沾血腥地自由!《翡冷翠基本法》中的這個條款一出來,就獲得了翡冷翠境內和塔甸聯邦國內宗教界人士地一致肯定與齊聲的讚揚,但據說,當初這個條款還在討論的時候翡冷翠部隊裡對此就有一些不同的聲音,有的老資格軍官向林炎上書,希望林炎修改一下基本法中的這個內容,但林炎的回覆卻讓這些有意見的人再也沒有了聲音----我們爲什麼拿槍,就是爲了讓我們身後的人不需要去拿槍,我們爲什麼離血腥最近,就是爲了讓我們身後的人遠離血腥,這纔是翡冷翠的部隊存在的意義所在,如果忘記了這一點,我們的部隊就算武器和裝備再先進,也和金三角的其他武裝沒有半點區別,我們的人就算再多,那也是一羣難當大任的烏合之衆!當林大督司對部隊的這番話流傳出來以後,僅僅兩天的時間,在翡冷翠的境內,就掀起了一股青年參軍的熱潮,雖然翡冷翠今年的徵兵時間還沒有到,徵兵計劃也沒有公佈,但無數的青年卻涌到了各地的徵兵處,紛紛詢問如何才能加入翡冷翠青年近衛軍,特別是林炎親自擔任校長的鷹巢山軍校,那幾乎成了翡冷翠境內熱血青年的嚮往聖地!《翡冷翠基本法》中一個可以因良心而不必服兵役的細則和林炎的一番話,不僅沒有讓任何一個現役的軍人申請離開部隊,反而卻讓翡冷翠境內更多的熱血青年把部隊當成了拋灑青春與熱血的地方,我們的林炎同學沒有花一分錢,就把翡冷翠軍隊在民衆中的地位提升了一大截。你現在要問翡冷翠境內地那些1歲以上的青年現在最嚮往的是什麼,大概其中70%以上地人會告訴你,那就是在遇到林大督司的時候可以叫他一聲校長----這可是鷹巢山軍校生的特殊待遇,林炎的學生。這塊金字招牌拿出去差不多在金三角就有了吃飯和讓人羨慕地本錢!

如果說《翡冷翠基本法》中第1條,第4條和第12條的內容讓剛剛看到基本法的翡冷翠公民有理由成爲整個金三角最自豪的公民的話,那這部法律中的其他內容。對所有翡冷翠的公民來說,那可就不僅僅是簡單的自豪了,由於其涉及到的利益與切身關係,還有翡冷翠最有權勢。最能影響翡冷翠未來發展道路地那個男人從基本法裡面所流露出來的對這片土地的未來的心思,沒有一個人會覺得這和自己沒關係,因爲這些,將足以決定現在翡冷翠數百萬人的命運和他們的子孫後代將要生活在一個什麼樣的環境中。但是所有地人,包括事先對基本法報以最樂觀最開明期待的那些人,都沒有想到林炎在基本法中地這一步會走的如此之大,如此的堅決,也正是從這些具體的條款細則當中,所有的人。都感覺到了林炎所作地基本法序言中那一百零一個字裡面,每一個字重逾千鈞地分量和力度。

看到下面這些,也許你可以體會一下在一塊幾百年來從來就沒有產生過任何不基於以暴力爲基礎所制定秩序的地方,在一塊從來都是被混沌所統治地土地上,在一個曾經幾千塊錢就能買一條人命的地方,那裡的人,看到基本法上的這些內容會有什麼感覺。

“第5條言論自由”

----(1)人人享有以語言、文字和圖畫自由發表、傳播其言論的權利並無阻礙地以通常途徑瞭解信息權利。保障新聞出版自由和廣播、電視、電影、網絡的報道自由。對此不得進行內容審查。

----(2)一般法律和有關青少年保護及個人名譽權的法律性規定對上述權利予以限制。

----(3)藝術、科學、研究和教學自由進行。教學自由不得違反基本法。“第7條學校教育”

----(l)接受教育的權利是每一個人不可被剝奪的人身權利。國家應對每一個人的受教育權提供充分的保障。

----(2)翡冷翠實施公民終身義務教育制,國家對全部學校教育事業予以監督和支持。任何公立學校,不得以贏利爲目的。

----(3)保障開設私立學校的權利。開設私立學校以代替公立學校需取得國家批准並應遵相應法律。私立學校的教學目的、教學設備和師資水平不低於公立學校且不鼓勵根據父母財產情況區別對待學生的,給予批准。教師的經濟和法律地位未得以充分保障的,不予批准。

“第8條集會自由”

----(1)所有人均享有不攜帶武器進行和平集會的權利,集會目的無需事先通告或批准。

“第18條基本權利的喪失”

----凡濫用自由發表意見權。特別是新聞出版自由權(第5條)、教學自由權(第5條第3款)、集會自由權(第8條)、結社自由權(第9條)、通信、郵政和電訊秘密權(第1條)、財產權(第14條)和避難權(第16條)以攻擊自由。民主,正義與公平的基本秩序爲目的的。喪失相應的基本權利。基本權利的喪失和喪失範圍由翡冷翠最高法院宣佈。

“第38條選舉原則,代表議席,選舉權”

----(1)翡冷翠人民代表議院的議員由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無記名的選舉產生。他們是全體人民的代表,不受委託和指令的約束,只基於其良心任職。

----(2)年滿十八週歲者享有選舉權;達到成年人年齡者享有被選舉權。

“第40條議長,議事規則”

----(1)由大督司提名,人民代表議院選舉議長、副議長和書記員,並制定議院議事規則。

----(2)議長在議院大廈內行使內務權和警察權。非經議長批准,不得搜查議院房間或沒收物品。

“第46條免責權和豁免權”

----(1)對於人民代表議員在議院或在議院委員會中所作的投票和發表的言論,任何時候均不得予以法律和職務追究,也不得在議院外追究其責任。但有關誹謗性侮辱除外。

----(2)非經議院許可,不得因爲涉嫌犯罪行爲對代表議員追究責任或予以逮捕,但在犯罪時被捕或在犯罪次日被捕的除外。

“第97條法官的獨立性”

----(1)法官享有獨立的地位,只服從法律。

----(2)專職法官和按照計劃最終任用的法官的任職期屆滿前,只能在依據法律規定的理由和方式作出司法裁判後,方可違背其本人意願予以免職,或予以長期或暫時停職,調職或令其退職。通過立法可規定被終身任命的法官的退休年齡。法院設立或法院轄區發生變更時,法官可被調任其他法院任職,或退職,但應保留其全部薪酬。

已經不能用幸福這樣的字眼來說了,在這種時候,用任何語言來形容翡冷翠人民的感情似乎都顯得有些多餘。

1月2日,似乎爲了檢驗一下基本法中關於言論自由的條款是否有效,這一天的《翡冷翠日報》的編輯們在報紙的頭版上選登了他們收到的一篇從衆多稿件當中帥選出來的投稿,由此,這一天的《翡冷翠日報》也可能創造了世界報業史上的一個永遠無法被人超越的記錄----在報刊的整頁頭版上,除了報紙的名字和發行時間等固定不變的報頭以外,整個佔據了一頁位置的頭版版面上,黑底白字,只印了五個字,五個像朦朧詩一樣,但卻勝過千言萬語的字:

“他說,要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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