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馮軒本身的精益求精,之前出現的一點麻煩,也是導致浪費了馮軒一段時間的原因。
馮軒最開始拍的,是集中鏡頭,也就是大部分在一個場景內的鏡頭,這樣就不用來回的轉換場景。
一個場景內的鏡頭拍攝結束,再進行下一個場景鏡頭的拍攝。
到了後期,基本就是一些查漏補缺的鏡頭了。
偏偏,留在這段時間,遇到了一些麻煩。
說起來,《唐伯虎點秋香》這個劇組還真的和狗有緣。
因爲劇本中有好幾段狗關於狗的劇情,但是,這幾段關於狗的劇情拍攝的時候,偏偏都出了問題。
之前馮御和林寶兒去探班的時候,胡雨傑因爲怕狗,而不敢拍攝那幾個簡單的鏡頭,最後不得不用特效。
還讓馮御見識了一下特效戲是怎麼拍的,也是挺有意思的。
這一次,依然是狗,不過跟胡雨傑就沒有關係了。
不久之前,她的戲份就已經殺青,算是收工最早的主演了。
這一段要拍攝的鏡頭是唐伯虎在船伕建議下“賣身葬父”那段鏡頭,需要用到一隻叫做“旺財”的小狗。
也因爲這一段,往後狗和蟑螂都有了一個專屬的名字。
拍攝中,有一個鏡頭是和唐伯虎競爭的那位“賣身葬全家”,比慘的時候他身邊那隻叫做“旺財”的小狗突然死了。
本來劇務那邊是準備找一隻訓練過的狗狗拍攝,裝死對於訓練一隻狗來說並不難。
但是在橫店找這種訓練有素的狗就難了,於是他們只能退而求其次,想別的辦法。
考慮過後,劇務那邊準備用藥物讓小狗沉睡,操作起來雖然麻煩了一點,但也能將就。
雖然可能看起來有點瑕疵,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馮軒也不好說什麼。
更不至於像胡雨傑那樣用特效來做,有點小題大做了。
但是,還就是馮軒這一時放鬆,沒有堅持自己的高標準,卻導致了一場悲劇。
爲了達到效果,道具那邊在給狗狗喂藥的時候,稍稍加大了一點劑量。
拍攝的時候,倒是挺順利的,鏡頭展現的很好。
但是事後,那隻狗再也沒有醒過來!
畢竟只是一隻不大的狗,用藥的量稍不注意就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結果。
出了這樣的事,確實挺無奈的,馮軒狠狠罵了負責這件事的場務道具那邊,但是也改變不了小狗已經死了的事實。
馮軒只能讓人“厚葬”了小狗,算是表達一些歉意。
畢竟是“我不殺伯狗,伯狗卻因我而死”。
常務道具那邊捱了批評,也不好意思反駁,也沒誰好吃到吃被藥死的狗,找了塊地方埋葬了它。
本來這事到這裡就算是結束了,劇組會記住這隻狗的犧牲,馮軒都打算在電影結尾字幕那裡悼念一下這隻可憐的小狗,外界,卻是出事了。
有人向橫店影視城舉報他們虐待動物致死!
於是,橫店影視城這邊的領導,還有動物保護組織找上了門來。
本來不是什麼大事,發生了這樣的意外誰都不想的,而且狗本身就是道具組那邊在狗市場買來的,屬於劇組財產。
但是事情吧,只要涉及到“有關部門”這個神秘的組織,那就沒有小事。
橫店影視城這邊是合作關係,瞭解詳情之後自然不會因爲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做什麼文章。
但是,動物保護組織卻是不依不饒,堅決要維護死去那隻小狗的權益……
而且,對於橫店影視城的不作爲,他們覺得其中肯定有不可告人的PY交易。
不得不說,這些人腦洞還是比較大的。
馮軒本身理虧,也沒跟他們計較,打算息事寧人。
見他態度比較柔和,這個動物保護組織反而來勁了,他們要求《唐伯虎點秋香》劇組和馮軒公開道歉,除此之外,還要以劇組的名義資助他們的一個項目,在橫店影視城內宣傳保護動物!
馮軒可從來都不是什麼好脾氣的人,聽到他們的要求當時就氣笑了。
別說這只是一個意外,馮軒本來就很惱火,後續對小狗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就算是馮軒什麼都不做,這也不關他的事情,手下人辦事不利罷了。
這些人卻以爲抓住了把柄,轉而要挾敲詐?
誰給的膽子?
馮軒當時扭頭就走,連理都不想理那些神經病,想錢想瘋了吧!
馮軒就算是把這錢買成紙錢,燒給死去的小狗,也不會給這些噁心的傢伙。
馮軒這樣的態度,卻是使得動物保護組織的人大爲光火。
惱羞成怒的他們自然不會覺得自己的做法有什麼問題,一切都是馮軒的錯!
殺了無辜可愛的小狗,還拒絕承認錯誤!
隔天,他們再次來到劇組找馮軒,說是給馮軒最後一次機會。
馮軒連面都沒露,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劇組的安保自然緊跟領導步伐,連門都沒讓他們進。
就差就門口插一個牌子:橫店影視城動物保護組織與狗不得入內!(請別對號入座,只是製造一個戲劇衝突而已)
動物保護組織這種組織是民間團體,是自發組織形成的組織,沒有官方背景,也不具備實際權力。
只不過,到底是慈善團體,一般來說,官方和社會都樂於爲這種組織背書。
而因爲馮軒的“不配合”,橫店影視城動物保護組織在一些人的牽頭下,直接召開了一個新聞發佈會。
橫店這裡本身就是一個明星和新聞高度集中的地方,在這裡討飯吃的記者和狗仔非常多,再加上有心人的推動,以及以“慈善”爲名的吸引力,這場新聞發佈會召集了相當多的記者到場。
發佈會上,那個當時滿臉都是溫暖笑意的和馮軒商量贊助他們宣傳動物保護的中年婦女義正言辭的聲討馮軒和《唐伯虎點秋香》劇組殘忍殘暴殘虐的惡行,呼籲橫店影視城對馮軒個人和《唐伯虎點秋香》劇組做出處罰,否則就要把他們趕出橫店影視城。
除此之外,馮軒還要因爲他的不禮貌和阻攔“正義組織”行使權益而道歉,還要對完成她本人的精神損失做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