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他們說這個案子的時候,他已經快速的翻閱了一遍這個卷宗。
如果案情屬實,那就只有一種可能,這四個嫌疑犯的背景不小。
“這四個男孩分明是地產商王卓的兒子王浩然,石油大亨朱志強的兒子朱軍,教育局局長楊森的兒子楊毅明以及C縣縣長周博的兒子周天。”
“女孩的背景呢?”顧御贏眼睛裡閃過一絲陰霾,很好!難怪他們會覺得這個案子棘手。估計一般的律師是不會接下這樁官司的。
“女孩叫劉雨,今年二十歲,還在讀大學。父親叫劉剛經營一家小型廣告公司。”
“Boss,這案子我們還沒接下。您看……”這話說的很隱晦,其實這裡的人都知道,除了顧御贏的身家可以與這四人抗衡外,一般的律師是無法承受來自他們的壓力的。
Boss的家世很少有人知道,也是他不願意憑着那些關係來發展壯大他自己。
估計那被害者的父親也是打聽到了這點纔來到懷仁律師事務所的。
他們懷仁律師事務所是有宗旨的,接官司不可以隨便亂接,不接違法犯罪之人的委託。
“接了!”毫不猶豫的,顧御贏霸氣的宣佈。
沒錯,是宣佈。而下面的人並沒有反對的權利,他們也相信顧御贏,否則也不會一直跟着他。
顧御贏接下這個案子並非是一時衝動,在來之前沈皓軒已經打過電話給他了。
通話過程中,他已經知道了一些事情的始末。而且,沈皓軒也希望他能接下。不然,他們還真的找不到人來接手了。
接下來顧御贏了解了具體經過。
四名嫌犯其中的王卓和受害人劉雨是朋友,案發當天他正開派對,邀請了他們過來。
當時其他人都回去的差不多了,王卓卻單獨讓受害人留了下來。
這四名嫌疑犯是在夜場認識的,經常聚在一起喝酒打牌。偶爾還玩玩新花樣。也就是一些變態的嗜好。
王卓本意只是像劉雨告白的,也許是酒精的作用下,王卓卻強行和劉雨發生了性關係。本來還只有他一人,但後來三人不知怎麼闖了進去,還嬉笑着說怎麼能一人享用呢!
應該叫他們一起。後來的經過顧御贏不聽也大概知道了。無非就是輪/奸了劉雨。
這四人進警察局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但每次都能很順利的離開。
這次,他們能勝訴,從被告變成原告,要讓受害人家裡賠償精神損失費高達千萬。除了他們的父親各種行動外,還因爲他們有一個很厲害的律師,施連傑。
施連傑和顧御贏年紀相仿,但性格卻大不相同。
前者狂妄傲慢,完全沒有道德底線。只要出的起錢,即便是十惡不赦之人的官司他也照接不誤。
後者溫文爾雅,很講究原則。從不接超出法律界限的案子。
多數時候,律師界的人喜歡拿他們來比較。只因爲他們是律師裡面的翹楚。
施連傑曾經和顧御贏對薄公堂過,爲各自的委託人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