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一本從來沒有翻過的舊賬
“哈哈哈,你幹嘛?不會真的和小時候一樣,以爲我窮到只能蹲在路邊吃沙縣小吃,真的吃不起一碗有牛肉的面吧?”買買買笑着把肉給還回去。
姜時宇的一臉受傷的表情。
買老大隻能給特別好騙的“姜西施”解釋了一下實際情況:“在這邊做學徒的那段時間,我心理壓力太大,導致腸胃出了一些問題,吃肉什麼的都不能消化,我都是點一碗清湯麪打包帶走,然後要放到坨了之後再吃。我是不能吃肉,不是吃不起肉。現在好一點了,但也不能一下吃那麼多。”
買買買把肉變本加厲地給“還”了回去。
“我回歐洲的那段時間嗎?”姜時宇的心疼和懊惱都寫在了臉上。
“行啦行啦,你別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都好久以前的事情了。你回歐洲還不是我害的?你不要本末倒置,搞得我纔是受害者一樣。”買買買只給自己留下兩片肉。
她有長達四個月的時間,一吃肉或者海鮮就會吐,被動吃起了全素。
老二三四也覺得奇怪,但還是相信了買買買水自己是因爲家裡出事才改吃素的,只有買買買自己知道是怎麼回事。
“你今天要和我說的是這件事情嗎?對不起啊,那段時間確實是我沒有照顧好你,以後不會了。”姜時宇還是很懊惱。
“還沒到你道歉的時候,你瞎道什麼歉啊。阿姨那時候都必須要出去做心臟手術了,你要是留下來照顧我,不僅照顧不了我,還會要給我更大的壓力。那我的腸胃就直接從不好升級成罷工了。你那時候做得特別對,只有你在國外照顧阿姨,我才能稍微安心一點。”買買買吃了一片牛肉,因爲一點都沒有覺得噁心,就很高興地又吃了一片。
姜時宇不知道在想什麼,仍然是無動於衷。
“老闆自己滷的牛肉蠻好吃的,你嚐嚐啊,不要因爲是小店,就連筷子都不動一下嘛。”買買買催姜時宇吃麪。
“還是你多吃一點。”姜時宇看買買買的肉沒了,就趕緊夾了兩塊過去。
“啊喲誒,我是真的吃不了太多肉,你快吃吧。你看,我都和以前一樣,什麼都和你說了,你怎麼一點不像以前一樣,買老大說啥就是啥呢?”買買買身上忽然又冒出了買老大那種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性格。
姜時宇終於夾起一片牛肉,嚐了嚐:“是挺好吃的。”
“那是當然,我還能騙你不成?”買買買笑着把加了牛肉的清湯,推到了姜時宇的面前,“要不是你來,我都不知道清湯還是可以加牛肉的,我們姜西施的魅力,果然名不虛傳。”
“你經常都騙我,什麼西施是個英勇無敵的大帥哥,還有什麼必須蹲在路邊吃的沙縣小吃,都是你騙人的證據。”姜時宇被買買買的情緒給感染了。
能夠看到他最熟悉的買老大的笑容,又回到了買買買的臉上,真好。
姜時宇一直都不知道,買買買是一個這麼容易滿足的人。
會因爲清湯裡面多了一塊肉,就比以前買到一座心儀的古董鍾還要高興,而且還不是裝的。
既熟悉又陌生。
“都過去這麼多年,還翻舊賬就不對了嘛,我們及時雨哪有這麼小氣的,是不是?錙銖必較那可是買老大的權利。”買買買又吃了兩口面,才接着說,“還好,我今天本來就是要和你翻舊賬的,不然我就虧大了。”
買買買吃麪的速度很快,卻沒有發出聲響。
作爲曾經的買家大小姐,必要的淑女教育,也是沒有落下的。
吃飯的姿態、走路的姿態,坐和站的姿態,都是有過專門的老師的。
買海洋和安淑儀小時候都是孤兒,想學也沒有人教,就讓買買買把能學的都學了。
除了買買買自己想學的各種打架技巧(防狼術)和劍道之類的,還有她不太有興趣的鋼琴、架子鼓、芭蕾舞……
男孩和女孩可能會有興趣的,買買買都嘗試過。
只不過,買家大小姐沒什麼長性,嘗試的很多,堅持下去的卻很少,多半都是淺嘗輒止,除了畫畫,沒有一個學到最後,是能夠稱得上特長二字的。
最可惜的是,到最後,連畫風都走歪了。
“你今天是要和我翻舊賬?”姜時宇沒辦法不意外。
意外過後,就開始出現希望的火苗。
姜時宇不怕買買買翻舊賬,就怕她不翻。
“對啊,今天要翻一本從來都沒有翻過的舊賬。”買買買放下筷子。
沒一會兒的功夫,她就已經吃飽了。
“那你翻。”姜時宇也放下了筷子。
“你都還沒吃的,你一邊吃,我一邊翻,你沒背過鋤禾日當午嗎?浪費是可恥的,知道嗎?”買買買反手拿起姜時宇的筷子遞給他。
姜時宇很想快點知道舊賬的內容,卻還是被買買買弄得沒有辦法,只能接過筷子,默默地吃了兩口。
“你記不記得,明澤姐結婚的之前,你和我告白那間事情?”買買買的舊賬從姜明澤結婚之前的三個月開始翻。
“記得啊,我準備了一片玫瑰花海,還有熱氣球,我恐高,然後還非要在熱氣球上拉小提琴,結果下來的時候,就差直接跌坐到地上去了。我這是黔驢技窮了,不然肯定不會學人家用什麼熱氣球。”姜時宇的每一次告白,都是精心準備過的,他不可能沒有印象。
從兩人交往之前的舊賬開始翻,姜時宇很喜歡。
“是哦,那我倒是沒有看出來你恐高,你小提琴拉得挺好的,一聽就是童子功。而且那天的氛圍也很好,我想一個正常的女孩子,看到這麼個拉着小提琴,坐着熱氣球,從天而降的翩翩少年,一定會感動到直接飛撲過去。”買買買從姜時宇哪裡收穫的,一年一度的告白,越到後面越大張旗鼓。
“可你當時就送了我一句【你是不是神經病,怎麼不回去洗洗睡】。”姜時宇現在想想都覺得委屈。
“你很正常,不是神經病,神經的那個人是我。我當時一點感覺都沒有,也不覺得浪漫,就覺得你搞這麼多人圍觀,實在是太丟人了。”買買買對姜時宇的告白是免疫的,直到三個月之後,在姜明澤的婚禮上不期而遇。
最近更新時間有點不定~
通常都是延後,今天提前寫完了,就都發了。
麼麼噠,祝大家週一愉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