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固然的遭遇終於調查“清楚”了,結果不出意外地顯示——只是一場意外而已。
十月五日凌晨四點三十分左右,錢固然開車沿江北大堤自東向西行駛,也就是伏波市前往棲原方向,車輛突然失控,衝出路基落入江中。
那是一條二級公路,路基就是江堤,沒人知道錢固然爲何在那個時間開車出現在那個地點,可能是因爲視線情況不好,也可能是因爲犯困了,所以纔出了意外。
有交管監控攝像頭拍下了事故的全過程,雖然拍攝距離比較遠,但也足以說明情況。當時那條路上沒有別的車更沒有人,完全是錢固然自己的責任。
這就是一起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意外事故,警方已經得出了調查結論。相信看到這個結論,很多人都鬆了一口氣。
從術門高層的角度,也不希望錢固然是被同門謀害;而站在顧雲騰的角度,他也終於能夠證明自己的清白,這一關算是過去了。
但站在何考的角度,卻深感疑惑,然後想到了一種可能。因爲老錢出事的時間,他和黃小胖那邊已經全部“收工”了。
是老錢接到了何考的電話,是老錢通知的黃小胖。老錢本人也去了江北,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他本人卻一直都沒有露面……當時的情況似乎也用不到他出手。
等一切都結束之後,老錢又製造了一個不在場的證據,以及不能開口說話的理由。老錢很可能還有一個“同謀”,就是姚少蘭律師。
何考越想越覺得這個推測靠譜,但他卻沒有說出來。無論老錢怎麼做,首先也是爲了幫他,然後又設法保全自己,既不想說出發生了什麼,也不想泄露隱蛾的身份。
待到老錢醒來後,很可能會自稱什麼都記不清了,遭遇這樣的意外,有短暫失憶也是正常情況,臨牀醫學上有的是例子。
其實警方兩週前就發現了這起事故,但由於監控拍攝距離太遠,無法確定涉事車輛的具體情況,直到前幾天那輛車被打撈上來了,根據登記信息才確定了車主的身份。
據車主說,車借給了一個叫錢固然的朋友,然後才推斷出當時的駕駛人是錢固然。錢固然很走運啊,落江後居然從車裡逃出來了,不知怎麼就順流飄到金山寺,還讓人給救了。
但他也很慘,至今還在醫院裡躺着,等他醒來後,還得賠償朋友的車輛以及警方的打撈費用……嗯,姚律師已經先幫他都賠了。
何考在姚少蘭那裡看到了那段監控,的確挑不出毛病來,全是老錢自己的責任!
姚律師還告訴何考另一件事,不算是什麼好消息。節後棲原市成立了專門的調查小組,就是調查有關顧雲騰的那份黑材料,但目前調查工作已告一段落。
調查小組得出的初步結論:材料涉及的年代過於久遠,很多人證物證都已消失,難以確定其真僞,需要補充其他證據才能繼續調查。
最後一句就是官話,聽上去是不放棄調查的意思,其實就是到此爲止了。顧雲騰算是涉險過關,至於私下付出了怎樣的代價,就沒人能說得清了。
據姚少蘭所知,顧雲騰明面上付出的唯一代價,就是暫時被限制出境了。
姚少蘭怎麼會知道這些?她當然有自己的消息渠道,而且刻意去打聽了。各地很多部門收到舉報材料、顧雲騰接受調查這件事,雖然沒有新聞爆料,但在某個圈子已經傳開了。
何考很失望,忍不住問姚少蘭:“這也能過關嗎?哪怕不判死刑,判他個幾年也成啊!”
姚少蘭苦笑道:“這種事,要麼追究,要麼不追究,想追究則有追究的藉口,不追究也有不追究的理由。
你上次在我這裡吐槽律法界的運行體系,但你想沒想過另一個問題?”
何考:“什麼問題?”
姚少蘭:“那份材料,我也想辦法搞到了一份拷貝,從頭到尾仔細研究了,結論就是四個字——證據不足。
假如二十年前拿出來,或許能給顧雲騰致命一擊。可是等到現在,很多涉案的人、機構都已經不在了,資金往來的記錄也查不到了,便無法確定真僞。
更別說那些若是孤立案情,則早就過了刑法的追訴期……假如在這種情況下,連顧雲騰這種人都無法保全自己,那麼普通人呢?”
何考愣了半天,沒想到姚律師會從這個角度提問。
假如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連顧雲騰這種人說拿就能拿下,那麼普通人更無法保護自己了,不是被人隨便找個藉口就能送進去?
規則不該主觀地區分好人與壞人,而是應該根據客觀事實一視同仁。
良久之後,何考終於點頭道:“我剛纔確實沒想到這點,您說的很有道理。”想了想他又問道,“老錢出意外,有沒有可能是有人暗中動用術法導致?”
姚少蘭:“你這個推測,同樣沒有任何證據。”想了想她又補充了一句,“可能性非常小,假如真是那樣,老錢恐怕活不下來。”
何考:“有一件事我很好奇,各術門弟子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動用術法,宗法堂是怎麼規定的?”
姚少蘭反問道:“你沒聽說過飄門律嗎?”
何考:“什麼飄門律?七大術門中,也沒什麼飄門啊!”
姚少蘭:“老錢沒有告訴你?”
何考搖頭:“他沒說過。”
姚少蘭:“他可能是還沒來得及,你如今倒是有必要知道……”
所謂飄門律,也叫宗法堂令,它與各術門具體的門規不同,但又包含在門規中,是一種指導性原則。
它闡述了術士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動用術法、什麼情況下則不能擅用,也是宗法堂監察術士行止的依據。
術士在世間也會跟普通人打各種交道,但宗法堂監管的只是術門內部事務,假如是與術門及術法無關的事,則宗法堂也不會干涉,那麼如何區分呢?
所謂“飄”,指的是行走江湖,也指術門弟子在外的行止;所謂“門”,指的就是各術門;所謂“律”,當然就是規範原則。
飄門律很簡潔,只有三條——
莫違事端,先付有司。
莫惹無端,術法身藏。
莫遺禍端,當斷則斷。
這三條原則不是並列關係,而是遞進關係,後面的原則以前面的事實爲前提。
第一條“莫違事端,先付有司”,首先要求術士不能輕易觸犯律法,遇到事情能不動用術法就不要用,儘量先利用各種律法規則、合理合法地去解決問題。
哪怕在過去的亂世中也是如此,更何況如今這種太平文明社會。
第二條“莫惹無端,術法身藏”,則要求術士平日不可炫耀顯弄術法,更不能依仗術法在身便無所顧忌。
儘管身懷秘術,但能不用就儘量別用,尤其是不要沒事找事,更不要無端去招惹誰。總是擼着袖子想打架的,並不是真的高人而只是流氓小混混。
術法只在有必要的關鍵時刻瞅準了再用,否則恐怕總有一天會倒黴的,因爲伱總會遇到惹不起的人,或者手段比你更高明的人。
關於術士在什麼情況下應該動手,姚少蘭還介紹了三句話——
第一句,我沒有害對方,對方卻要害我或我的家人。第二句,我或家人現在還沒事,並不是因爲對方手下留情或良心發現。
第三句,如果前兩句都符合,就不要糾結對方是因爲什麼!
第三條“莫遺禍端,當斷則斷”,就是在上述兩條原則的基礎上,必須要動手的時候,當斷則斷,切忌心存幻想、猶豫不決。
手段一定要乾淨利索,儘量不留任何隱患,避免導致事態無法挽回的情況。總之一句話,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動手就要果斷乾脆,不能搞得像《水滸》裡的林沖那麼慘。
姚少蘭不僅用林沖舉例,還舉了同一部東國古代評書話本《水滸》中的例子,就是“武松殺嫂”這一段。
術門宗法堂講解飄門律的時候,也常用這個故事舉例。
武松出公差回到家中,發現大哥已過世,懷疑是嫂子勾結姦夫謀害,但他並沒有當場發難,而是找到各方當事人蒐集證據,提告到了官府。
結果官府枉法,包庇兇手。武松無奈這才親自動手,而且動手時果斷乾脆、證據確鑿……假如將他的武藝替換成術法,這就是飄門律的範例。
武松後來被官府鎖拿、充軍發配,那是官府的處置,但術門宗法堂不會認爲武松違背了術士的行止原則。
同一本書中再換一個例子,比如“石秀殺嫂”這一段,跟武松的情況就不一樣了。石秀有沒有被官府捉拿是另一回事,但他若動用了術法,顯然是不符飄門律的。
何考以前真沒有聽說過這些,無論老錢還是林青霜,好像都忘了告訴他。因爲他不是術門弟子,本人也不存在是否要動用術法的問題。
但是換一個角度,身爲一名知緣客,也可以據此判斷所遇術士的行止,所以姚少蘭告訴了他,並特意講解了一番。
姚少蘭是律師,對這些事情肯定比較敏感。
何考眨着眼睛琢磨了半天,連連點頭稱謝。然後姚少蘭又給了他一堆東西,包括換成他名字的房本、觀流小區的門禁卡、那套房子現在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