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一路上並沒有遇到什麼危險,方奕的心裡很是輕鬆,心想這應該是個小小的前置任務,估計不會有什麼難度。
不過方奕剛剛冒出這個想法,麻煩就來了。
“方塊叔叔,這裡就是朔風鎮了,”蒂姆一路蹦蹦跳跳,臉蛋早已戴上了兩摸紅色,笑嘻嘻地跟身後的方奕說道:“這裡的朗姆酒可好喝了~”
方奕衝朗姆笑笑,下意識地摸了摸身上的次元袋,心說好久沒在遊戲裡吃東西了,要不就在這兒採購點?
可是剛進鎮子,大街上就嘩啦啦衝過來一大羣人,不由分說就把蒂姆圍在了中間,方奕立刻下意識地按住斗篷下的刀柄,眯起眼睛打量起這些人來。
全都是npc,看樣子多是些小孩子和乞丐,方奕看着一臉微笑的蒂姆,扶着刀柄的右手又放了下去。
“蒂姆姐姐,你好長時間不來了啊!”
“蒂姆姐姐,你的頭髮怎麼剪了?”
……
小乞丐們把蒂姆團團圍住,連帶跟在蒂姆身邊的方奕也被圍在了中間。看着蒂姆一臉燦爛的笑容,方奕撇撇嘴,並沒有說什麼。
在一衆小乞丐的簇擁下,蒂姆直接來到了鎮上的麪包房,小心翼翼地從口袋裡掏出錢袋,開始給小乞丐們分發麪包。
方奕在一邊看得無語,就這麼衆目睽睽之下,一個小女孩兒毫不顧忌地往外掏金幣,就不怕有心人盯上?
一直過了十分鐘,周圍的小乞丐們才漸漸散去,看蒂姆一臉心滿意足的模樣,方奕也不好說什麼,也許是以前的經歷讓蒂姆特別同情這些無家可歸的孩子,倒也算是一份善心。
不過要是蒂姆每次來都這麼幹,保不準已經被誰盯上了。想到這兒,方奕不由警惕起來。這異常平靜的小鎮開始讓方奕趕到了一絲危機感。
分發完了麪包,蒂姆臉上的笑容更勝,一蹦一跳地走向了酒館。
“叔叔,其實你不用總跟着我的~”蒂姆看看身邊寸步不離的方奕,嘻嘻一笑,“這裡離古墓已經夠遠了,吉姆已經找不到你了。”
“嗯?哦~”
方奕一愣。不過轉而就明白了對方什麼意思,忍不住咧嘴笑了起來。這個小姑娘,當時說服黑色骷髏救自己,估計就是爲了給自己解圍吧~
“沒事兒,我是閒人一個,在這兒看看風景挺好。”
方奕違心地說道,眼下奎託斯那兒估計都等急了,就等着自己去升級匕首呢,估計他老人家現在都開罵了吧~
想到這兒,方奕又想起了之前困擾自己的一個問題,笑着問道:“不過蒂姆,你怎麼知道我不是壞人呢?”
“因爲叔叔沒說你是壞人啊~”蒂姆理所當然的說道。
“……你叔叔又沒見過我。他怎麼知道……”
說到這兒,方奕腦子裡卻突然像是滑過一道閃電一般,扭頭怔怔地看着蒂姆,滿臉的不可置信,“你是說……當時伯蘭納特知道我在那兒?”
蒂姆理所當然地點點頭,沒有一點兒意外的神色,“那裡都是叔叔畫的鍊金法陣,爬過個螞蟻他都知道。”
“不過這是他自己說的。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蒂姆做了個鬼臉,又很不負責任地補充了一句。
……
方奕想到之前自己在古墓裡小心翼翼的潛行跟蹤,自己都覺得有點兒好笑。
鬧了半天人家早就知道了。
那飄渺之龍他們不也跟自己一樣,早就被人家發現了?
這寶藏找的……真尼瑪泄氣……
……
朔風鎮規模龐大,聚集在這裡的玩家自然也不少。從周圍數十個小型新手村趕到這裡,然後再順着相對安全的大道趕往雪杉城,是這片地圖上絕大部分玩家的選擇。
看着人來人往的新手村。還有那些在恨不得對每個NPC都來個圍追堵截的玩家們,方奕忍不住笑了出來,也就想起了自己當年新手經歷的點點滴滴。
朔風鎮的酒館叫水手之家,很俗的名字。但規模卻着實不小。酒館裡打掃的也很乾淨,完全沒有星暮城港口那些酒館的臭氣。
“老闆,給我來兩桶最好的朗姆酒。”
蒂姆熟門熟路的鑽進酒館,像泥鰍一樣在人羣裡鑽來鑽去,很快就來到了酒館的吧檯,對酒館老闆喊道。
“沒問題~”
酒館老闆留着兩撇山羊鬍,整個人長的精瘦精瘦的,一對細長的眼睛裡也閃着精光。見到蒂姆來了笑的那叫一個暢快,忙不迭地就叫一旁的服務生去搬酒。
一般來說酒館裡都是安全區,不會有什麼危險,方奕也就沒跟的太緊,慢慢悠悠踱步走進了水手之家。
木桌上圍坐的自然都是新手玩家,一個個都揪着服務生門不放,恨不得把npc的嘴撬開來找任務線索,老闆的吧檯附近更是人頭涌動,到酒館老闆這兒來打聽消息也不是什麼秘密了。
酒館老闆賺的消費估計比賣酒掙的錢還多了~
方奕這樣的高級玩家來這裡自然很是引人注目,不過人們的目光則更多的停留在了蒂姆身上。
這個女孩兒每隔幾個禮拜就來朔風鎮一次,每次都會給鎮上的小乞丐們發放食物,然後在這個酒館裡買上兩桶好酒。
朔風鎮每天的人流量近兩千人,自然會有人注意到這個特殊的npc,然後想辦法在蒂姆身上找出一些任務線索。
可是遊戲運營這麼長時間,人們嘗試了各種各樣的辦法,卻總是徒勞無功,唯一得到的線索還是從酒館老闆那兒買回來的:這個女孩兒叫蒂姆,其他的一概不知。
《神蹟》裡這樣的npc沒有十萬也就九萬九,就像是遊戲公司專門設計出來吊玩家胃口的。不過稍微有些經驗的人都清楚,觸發任務需要正確的時間、地點和特殊條件,朔風鎮的玩家們顯然沒達到這種要求。
方奕看到了幾個過去跟蒂姆搭訕的玩家,知道這是有人想找線索,也沒上前干預。
蒂姆謹記自己叔叔的囑咐,不會跟任何人提起有關自己叔叔和古墓的消息,因爲伯蘭納特說的清楚,冒險者的貪婪會讓自己的生活永無寧日。
“蒂姆,你的酒準備好了~”
酒館老闆把兩個封閉完好的木桶拎到木桌上,然後笑眯眯地搓了搓手,“承惠4個金幣。”
蒂姆的經驗也相當豐富,費力地擰開酒桶的木塞,略有些泛紅的小鼻子湊近桶口聞了聞,這才滿意的點點頭。
剛要從裙子口袋裡把錢袋掏出來,蒂姆卻感覺手上一沉,扭頭一看,原來是那個叫方塊的冒險者輕輕摁住了自己的手臂。
方奕笑眯眯地打量着酒館老闆,沒有作聲。
酒館老闆不是瞎子,不論是方奕身上做工精良的冒險裝備,還是胸前的職業徽章,在這酒館裡都算是鶴立雞羣了,酒館老闆自然早就發現了方奕這個陌生面孔。
只是沒想到這位跟蒂姆是一起的。
“您這是什麼意思?”老闆臉色一僵,不停地搓着雙手,笑眯眯地說道:“莫不是想白拿東西?”
方奕眉毛一挑,沒想到這位還敢給自己上眼藥。
只要是有港口的城市,朗姆酒就肯定是酒館裡最暢銷的飲料,當時在星暮城方奕也沒少喝,最上等的朗姆酒每桶的價格大概也就是9個銀幣左右。
這對普通居民來說已經算是奢侈品了,那些NPC水手們一般都喝的是4個銀幣一桶,3個銅幣兩大杯的劣質酒。
方奕不信這裡的酒比星暮城的還要好。
“我這兒有1個金幣,”方奕從腰裡掏出了一枚金幣隨手扔在了桌子上,順手把桶上的木塞塞好,掃了酒館老闆一眼,“你要是有意見就叫守衛過來。”
說完也不待酒館老闆有反應,扭頭就走。蒂姆眨了眨眼,看了看臉色鐵青的酒館老闆,又看了看走向門口的方奕,立刻從凳子上蹦了下來,緊跑幾步跟了上去。
“攔住他!”
自打開店一來,酒館老闆一直都被冒險者們奉若神明,巴不得抓緊機會討好自己,哪裡受過這種氣。見方奕就要走出大門,立刻大喊了一聲。
三個身材高大的服務生早就瞄着這邊,見自己老闆下了命令,立刻邁開大步把門口堵了個嚴嚴實實。這三人個頂個的壯碩,長滿汗毛的胳膊比方奕大腿還粗一圈,都不懷好意的盯着面帶微笑的方奕。
現在酒館裡可不止方奕這幾個人!
十來個玩家一看有戲可看,紛紛瞪圓了眼睛,一個個都是急不可耐的樣子。有幾個心急的甚至站到了凳子上,就等着看熱鬧了。
“哈~又有人給蒂姆出頭了~看來是個新來的~”
“你沒看人家的職業徽章麼,進階玩家!沒準兒這次真讓他把任務給接下來呢!”
“切,以前又不是沒有高級玩家來過,把這幾個保鏢殺了還不是照樣吃癟?”
……
這一邊。
“老闆,你這是什麼意思?”方奕放下酒桶,把蒂姆往身邊拉了拉,似笑非笑地看着酒館老闆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