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記恨他,雖然一直沒有說什麼,但今日卻很順口地說了出來,而顧楷也不感覺訝異。
他淡笑,漆黑的眼睛像是滑過一道流光,“討厭我,就更應該留在我的身邊,這樣纔有機會報復我不是嗎?”
“不好意思,我沒那麼大的志向。能離開你,我就已經感到很滿足了。”
“你應該知道,如果我不放手,你是不可能離開的。”
“所以,拜託你早點放過我。”
“你是在求我嗎?”
“好吧,算是我在求你,你能放過我嗎?”
靜靜地望着沈若充滿厭煩的眼睛,顧楷沉吟一下道:“好,我給你一個機會。”
沈若愣住,以爲自己出現了幻聽。
“怎麼,又捨不得我了?”他淺笑。
“什麼機會?”
“答應我的要求,做我的女朋友,等我厭了你,我馬上就放手。”
說了等於沒說!
沈若氣結,“你還不如不說!”
“不能這麼說,起碼我給了你這個承諾。如果你不答應我,或許我厭煩了你,也不會放手。畢竟,白養幾個女人,我還是養得起的。”
看着他欠扁的笑容,沈若很想抓起叉子插進他的腦袋裡,看看他的腦袋究竟是什麼構造!
在沈若發飆之前,他又說道:“OK,我想,如果你答應了我,或許我會在幾個月後放走你。還有,做我的女友,你的身份就不會那麼尷尬了,難道你不希望那樣?”
沈若冷靜了下來。他說得沒錯,做他的女友,和做他的女人,根本就沒有區別。
唯一的區別是,女友見得光,女人見不得光。
既然無法改變做他女人的身份,還不如做他的女友,起碼自己不用那麼難堪。別人知道後,也不會用異樣的眼光看她。
若是早點提出這樣的要求,或許就不會失去陳姍姍那個好朋友了……
額,她都在想些什麼,竟然希望早點做他的女朋友!
沈若冷冷地瞥開視線,淡淡道:“好,我答應你,但你最好遵守承諾,早點放我走。”
雖然有些沒有骨氣,可她的人生還長,爲何不對自己好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