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的時候,徐清最喜歡的幾個歌星,好歹都掛了華語樂壇黃金年代最後一班末班車。()看最全!
是這些徐清這個很是沉穩的男人都忍不住有些崇拜的歌星們,其實第二張專輯和第一張專輯間間隔的時間都不算短。
如果徐清記得沒錯的話,最短的間隔,似乎是八個月。再短的話,好像真沒有了。起碼徐清最喜歡的幾個歌星裡面,已經沒有這樣的情況。
一世零幾年樂壇黃金時期的末班車,都還是這樣的情況。這一世的話,時間已經到了一八年的時候。平行世界和一世的情況不是完全相同,但是簡單來說還是已經開始明顯走下坡路了。
風格的不同,是因爲兩個世界的樂壇發展經歷不同,而且具體的人才也不同。但是最終的結果是,兩個世界的華夏,對版權、知識產權這樣的一些權益。都是一樣的不重視。
知識分子不事生產,憑什麼工人賺更多的錢?
國家機關本來看不起知識分子,所以稿費屬於意外收入,別管多少,先扣你五分之一再說。而類似侵權的這種情況,維權官司打起來真的很是困難。
面帶頭,於是普通民衆也普遍沒什麼版權意識了。所以華夏的樂壇,在世界範圍內歌星地位影星更高的情況下,偏偏華夏的歌星都快吃不開飯了。
所以華夏的軟件行業,也成爲了一個笑話。早些年的時候,全國各地的高校,全部都是海量的給計算機專業招生。都說是計算機行業是未來的高薪行業。
可是事實的話,等到這些學生被忽悠的在計算機行業裡面學了四年之後。
一出社會,立馬會意識到。實際的情況是,華夏根本沒人管版權問題。所以軟件這種東西,也是盜版橫行。
正版公司好不容易研發出一個正規軟件,但是既然研發資本那麼高,當然是得回籠資金吧?所以正版軟件,還是得掛在一些應用市場面收費使用的。
結果回頭盜版公司原封不動的拿過去,在裡面加入兩段廣告視頻。緊接着扔到了盜版軟件的平臺。
賺了一大筆廣告費用,還根本不需要什麼技術含量。
咱華夏不是一個人沒有版權意識,而是領導層面都看不起這些情況。要想懲治的話,其實很簡單。法律裡面有規定製作盜版是違法行爲。只要嚴格貫徹這樣的一些法律條款,都不用有什麼新的法律法規。其實可以對各方面的盜版展開整治。
說到底,因爲盜版涉及到太多人的利益。這些人又和其他一些人關係太過複雜。你說一個官二代想要創業,你讓他做什麼高新技術產業,和行業內其他的精銳競爭,他哪有那樣的能力?
所以最後最合適的辦法,其實是進入一些這樣灰色地帶的領域。別人做一樣的行爲,可能會被懲治。但是這些有關係的人,卻根本不用擔心這樣的情況。算來算去,這些做灰色行業,卻不懼別人懲治的。反而絕大多數都是有關係的情況。真正的從社會底層爬起來的黑社會,洗白都還來不及。敢進入這樣的領域,還不得是分分鐘被人抄家滅門?
我們可是按照法律的規定作出處罰的,你又有什麼道理指責我們?
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實這些盜版行業裡面混得風生水起的,大部分都是有關係的人。懲治這樣的人的話,太過複雜。所以法律裡面明明有明確的規定,但是現實卻根本沒有人真正認真的貫徹。
所以最終的結果是,所有人都去下載盜版軟件去了。正版軟件根本無人問津。
在這樣的情況下,正版軟件公司還怎麼生存?沒幾年的時間下來,其實華夏的軟件行業,已經成爲了一個笑話。
有高薪的麼?還是有的。有發展的不錯的軟件公司麼?也不是沒有。
可是說到底,整個行業,確實已經是有些崩壞的情況了。邵一飛學電腦特效的,他的圈子,在這些計算機領域裡面。
這些情況,都是邵一飛和徐清親口說的。
平行世界,這樣的現狀沒有發生改變。
樂壇、界的情況其實也都類似。
所以這一世雖然和徐清一世的世界不是完全一樣,但是樂壇也一世晚了幾年之後,還是開始了沉淪。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歌星的成名,本來需要更長時間的醞釀。兩張專輯間隔的時間太短的話,是真的不合適。
發唱片是什麼目的?也許二十年前,是爲了唱片銷量帶來的利益。現在的話,其實根本沒幾個錢了。算來算去,歌星之所以還會發唱片,專輯。歸根結底目的是兩個字——名氣。
新人歌手需要用唱片提升人氣,老牌歌手需要發新唱片穩固人氣,別被聽衆們忘掉了。
本來不是特別賺錢,只是爲了維護人氣的一個手段。專輯發佈的那麼頻繁,是爲了什麼?
真心沒意思。
加演唱會多好?出席各種活動多好?這可都是仍舊可以賺大錢的。如一世的周董,不也參與了當時其實已經是徹底壞了名聲的好聲音麼?說到底,還不是爲了錢。
這些都是賺錢的事兒,而且偏偏還輕鬆。
出新專輯的話,想要專輯質量過得去,得做出太多的準備。周董林駿傑這些人,普遍都是自己作曲的。然後花錢找人填詞,找人編曲。一張新專輯海量的時間、金錢、人力扔了進去。結果回頭收攏回來二十萬資金來。
閒得蛋碎,這麼拼命的去虧本?
如果不是爲了保持人氣的話,這些歌星在成名之後,一張新專輯都不想再發的。
所以一世的時候,在徐清重生之前。算是周董、林駿傑等人,已經站在了樂壇巔峰的這些超級巨星。實際的情況是,經常是動不動兩三年才發售一張專輯。
實在是,沒必要多發啊。而且多發多虧,少發少虧。你說你該怎麼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