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因坐在沙發上,眼睛帶着紅血絲,緊緊的盯着面前的這個匣子。
最開始他還沒有發現問題,因爲這東西並沒有對他造成任何直接影響,而且因爲匣子可能很貴重,他一直都隨身攜帶。
可是他將隨身的包裹,放在旅館的桌子上,去廁所撒泡尿的功夫,就驚愕的發現,這匣子莫名其妙的出現在他的衣服兜裡。
然後他進行了一番測試,就發現自己無論如何也無法擺脫這個匣子,他被這東西黏上了!
怪不得那個白袍的傢伙,自己不去碰這東西,原來這玩意是個燙手的山芋。
身上又添了一個麻煩,像是一座大山一般壓在斯坦因的身上,讓他有些喘不過氣來。
沉思良久後,他站起身來,穿戴整齊。
如果不能找到破局的辦法,那就只有一條路可走了……
……
溫文將自己的推測告訴荀清之後,荀清翻了一個白眼,走到路邊生生用額頭撞斷了一根水泥杆子。
其他人也紛紛無語,原本他們只需要找到拿走迷霧之匣的人,然後再關進這個籠子裡就好了。
可誰能想到半路竟然殺出來個程咬金,接近斯坦因可能會被廷斯獵犬攻擊,而且斯坦因還可以進行小幅度的時間旅行,想要短時間內抓到他,難度實在是太大了。
“嗯……咱們往好處想一想,原來咱們需要抓兩個,現在只需要抓一個人就可以了。”溫文舉起手,打破了尷尬的局面。
喬治深吸一口氣:“各位,現在我們只有立刻行動這一個辦法了。”
“我會通知尼姆市政府,讓居民們都躲在家中,根據那銘文的記載,迷霧中的怪物不會主動脫離迷霧的範圍,讓居民們都躲起來,暫時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然後就是立刻找到斯坦因,時間旅行的能力雖然誘人,但他現在已經被迷霧之匣選中,無法再被協會利用,所以遇到他之後不用再考慮活捉,在他反應過來之前就直接將他擊殺。”
“擊殺之後,不要嘗試觸碰迷霧之匣,我會從當地監獄提來死囚,讓他成爲迷霧之匣的下一任主人……”
“行動起來吧,各位!”
……
溫文在街道上疾馳,但速度比平常慢了不少,因爲這濃霧的關係,他需要保證速度在一定水平以下,纔不會撞到什麼東西。
所謂的能見度三米,不止是針對普通人的,就連超能者的視力也無法看到太遠,各種感知能力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光看這迷霧籠罩的範圍,以及其遮擋超能者感知的能力,那東西至少就是一件真序級別的收容物。
如果後續出現的怪物足夠強大,那麼它說不定可以被評級爲災變級收容物。
白瀆作爲一個至少活了千年的老怪物,知道迷霧之匣的保存地點並不奇怪,奇怪的是他爲什麼要選擇在這個時候把迷霧之匣放出來呢。
那東西的確可以讓尼姆市陷入徹底的混亂,如果管理不當直接將尼姆市毀了也是可能的,但那對白瀆應該沒有好處吧。
跑了一會兒後,溫文就停了下來,然後打了一個響指。
他將自己的一個體質切換成了陶青青的吸血鬼體質,然後召喚來了一大羣蝙蝠,將這些蝙蝠遣散出去,讓它們去尋找斯坦因的蹤跡。
霧氣會掩蓋氣味,遮擋視線,削弱超凡感知,但卻不會影響到聲波,蝙蝠在這種環境下能發揮出的作用,可要比一般的超能者強多了。
在將那些蝙蝠送出去之後,溫文站在原地等待結果。
可他很快就再次發現了不對,他感覺到在剛纔切換體質之後,自己身邊的霧氣濃郁速度加快了,放出一個傀儡查探之後溫文才發現,只有他身邊纔出現了這個異常。
等到那霧氣濃郁到一定程度之後,隱隱就有些古怪的東西開始在霧氣中生長。
“霧氣中的怪物要出現了……可爲什麼是我的身邊先出現怪物?”
簡單思索之後溫文想明白了,迷霧之匣恐怕對收容所的氣息很敏感!
變化出現在切換體質之後,而切換體質的時候,會散發微量的收容所氣息。
恐怕白瀆也正是因爲迷霧之匣的這個特性,纔在這時候讓斯坦因將迷霧之匣拿出來吧。
如果白瀆沒有受傷,只憑溫文身邊的異常,可能就足以給溫文定位。
在溫文思索的時候,周圍的環境已經和之前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只是白茫茫的霧氣,心大的人可能還會覺得很好玩。
可現在霧氣裡很明顯有東西在潛伏着,周圍不時就有東西快速移動,足以令人毛骨悚然。
嘶嘶、嗖嗖、砰砰、吱吱……
各種各樣的聲響傳入溫文的耳朵,在各種感知都被限制的情況下,就連溫文很難確認周圍到底有些什麼。
不過溫文並沒有很慌張,那些怪物沒有襲擊過來,就是在害怕他的實力。
比起霧氣裡的東西來,溫文其實才更像是一個怪物。
但是這種情形是持續不了太久的,當那些怪物聚集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必然會對溫文發起攻擊。
遠處隱隱傳來沉重的腳步聲,看來有個大傢伙奔着溫文過來了,當那大傢伙接近到一定程度之後,溫文才算是勉強看清楚那東西的樣子。
那東西的體型像是一隻巨大的螳螂,身高五米多,身前有四隻巨大的刀臂。
溫文好奇的走近了一些,就立刻推翻了之前自己的論斷,這東西只是像螳螂,絕對不是螳螂。
原本螳螂的眼睛處,是兩個巨大的膿包,膿包裡面可以看見蠕動的小蟲,巨大的刀臂是上佈滿了扭曲的管狀蠕蟲,其他身體部位也都看起來十分的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