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671【皇命之威】
杭州,嘉興府,嘉善縣。
知縣陳堯誨召集官員開會,與會之人,有縣丞、典史、各科科長(縣局級)、司法系統官員。
陳堯誨拿着朝廷下發的公文說:“陛下頒佈《禁止纏足令》,我已讓人抄了幾十份,你們都拿去看看吧。”
公文發下去,商科科長曾會問道:“《禁止纏足令》裡寫得明白,只禁傷筋動骨的纏足。可怎麼分辨有無損傷呢?難道讓女子把鞋脫來看?”
縣丞祝弘綱笑道:“公文第三頁第四行,還禁弓鞋!朝廷都已經寫清楚了。”
“原來如此,祝丞真是心細如髮。”衆官員頓時拍馬屁。
趙瀚讓李香君擬的那份聖旨,只是草稿而已,還要交給內閣和制敕房潤色。內閣會進行細節補充,甚至召集官員商議,完善之後再交給趙瀚過目。
《禁止纏足令》在實施的時候,有兩個關鍵詞:一是孝道,二是弓鞋。
“孝道”是禁止纏足傷身的理論道德依據,而“弓鞋”則是禁止纏足的具體落實核心。
不僅女子纏足,男子也會纏足,只不過纏的是裹腳布。不管男女,纏足的一個重要原因,都是爲了更好看,因爲古代鞋面鬆軟,穿出去很容易顯得腳面粗大扁平。
朝廷只能禁止損傷身體的纏足方式,不可能把正常的纏足的一併給禁了。
那該怎麼分辨?
看穿的是什麼鞋就行,纏足女子多半穿弓鞋。而損傷身體的纏足方式,則會穿那種又尖又小的弓鞋,一眼便能認出來。
知縣陳堯誨說:“畸形纏足者,多爲縣中士紳富商,不能直接讓他們的女兒嫁不出去,否則肯定會鬧起來。公文裡說了,只要把腳放開,讓損傷的腳趾慢慢恢復,也是一種補償孝道的方式。小腳恢復之後,不孝女就是有孝女。所以,關鍵是放腳!”
這時還不是清末那種情況,農村都遍地小腳。《禁止纏足令》所針對的,全是士紳富商的女兒,若不給個“有傷孝道”的理由,再加上嚴厲的懲罰,這些士紳富商有的是辦法糊弄。
但是,具體施行又要講究方法,把禁止纏足變成禁止弓鞋就更順滑了。
纏足是男性爲了面子,不讓女子穿弓鞋,那還纏足來幹啥?頂多養在家裡自己看,你以爲男人喜歡看紅腫流膿的小腳?
陳堯誨說道:“女子纏足,最小的四五歲就開始,這些女童還未去學校讀書。我和老祝,還有各科科長,親自去士紳家裡拜訪。其餘由楊典史安排,到全縣的學校去走訪,女子必須全部脫鞋檢查。記住,把縣裡的大夫都召集起來,放腳之後還得給她們治療。”
“遵命!”官員們齊刷刷站起。
不得不說,雖然各地貪污案不斷,但只要有皇帝下發旨令,地方官都是迅速去完成的,官府行政效率出奇的高。
這源自開國皇帝的權威!
翌日,知縣陳堯誨就帶着醫生,還有兩個縣衙小吏,前去拜訪本縣首富孫冬卿。
而毫無疑問的,作爲全縣首富,孫冬卿已經曉得知縣的來意,昨晚就有官員派人連夜來報信。
當然,該裝還是要裝,孫冬卿作揖道:“縣尊光臨寒舍,草民惶恐不已!”
“孫先生謙虛了。”陳堯誨跟着一起做戲。
一邊扯淡,一邊把知縣引入內堂。
坐定之後,陳堯誨直接說:“陛下有旨,禁止纏足傷身,孫先生把家裡的女眷都叫來吧。不拘年齡,女的都來。”
不多時,孫家的女性全部到場,連孫冬卿的老母親都被攙來。
陳堯誨掃了一眼,竟無人穿弓鞋。他確信已走漏消息,心頭微怒,臉上笑道:“全部拖鞋!”
孫冬卿頓時色變,忙說:“女子之足,怎能隨意讓外人看到?”
孫家老太太,更是用柺棍捶地,怒斥道:“陳知縣,你也是一方父母官,今天是來折辱老身的嗎?”
陳堯誨冷笑道:“若是不脫鞋,那本官就告辭了,抗旨不遵的罪名,你們自己看着辦。”
孫家上下,集體沉默。
皇命無情啊,孫家是嘉善望族,不但被沒收大量田產,而且還被強行分家,移民三分之二的族人去北方。
反抗?
有人在分田時反抗過,而且還是嘉善首富。至於反抗的結果嘛,嘉善首富換了個姓氏,變成了配合分田的孫家。
孫家老太太立即換上笑臉,對自己的兒媳、孫媳、孫女們說:“既是皇命,自當遵從,你們都把鞋脫了。老身也脫,皇命不得違抗。”
老太太率先把鞋脫掉,也是纏過足的,但沒有變得畸形。
她的其中一個兒媳,卻在那兒瑟瑟發抖。
陳堯誨走過去一看,只見除了大腳趾外,其他四個腳趾全認不出了,讓人看了着實一陣犯惡心。這種小腳,走起路來有種病態的柔弱之美,但脫掉鞋之後就全無美感可言。
“她丈夫是做什麼的?”陳堯誨問道。
孫冬卿說:“這是草民二弟的內人,草民的二弟在做生意。”
陳堯誨對隨行吏員說:“回去查查,其夫名下,是否有特許經營牌照。若有,立即收回!”
孫冬卿心裡一驚,這是動真格的啊,幸好特許牌照在他名下。
又檢查小一輩的女童,結果十歲以下的,全都裹着那種畸形小腳。
看來嘉善縣的纏足風氣,纏到傷身的一二十年前也有,但數量非常稀少。最近幾年卻變本加厲,首富家的小輩女童都是這種纏法。
醫生仔細查看之後,嘆息道:“年齡最大的這位小姐,腳骨已經完全變形了。從此之後放腳,或許能更好走路,但恢復原樣是不可能的。其餘幾位小姐,還有恢復的可能,今後切不可再纏足。”
陳堯誨把那女孩叫過來,問道:“你幾歲了?”
女孩回答:“十歲。”
陳堯誨又問孫冬卿:“這是你女兒?”
孫冬卿帶着討好的語氣說:“正是,還請縣尊寬容,草民立即給女兒放足。”
陳堯誨卻問:“十歲爲何不讀書?”
孫冬卿回答說:“在家裡讀也是一樣,小女兒家,拋頭露面不好。”
“又沒強制你的女兒讀普通小學,你是本縣首富,爲何不送女兒去讀女校?”陳堯誨呵斥道,“無視皇命,罪不可赦,你孫家的食鹽經營牌照沒了!”
孫冬卿頓時愣住了,隨即哭嚎道:“縣尊饒命啊,還請縣尊高擡貴手,草民明天……不,今天就送女兒去讀書!”
三年小學強制教育,說實話已經管得很鬆,實在不送子女讀書的,官府經常睜隻眼閉隻眼。
但今天既然被逮到了,陳堯誨肯定要立威的。
大同新朝的官兒,如今六成以上都屬於野路子,可不是正兒八經的科舉出身。隨着強制分田和分家搬遷,根深蒂固的地方秩序早被打破,一個知縣就能把士紳望族給摁死。
各級地方官,也喜歡這麼幹,只要程序合法,打壓的家族影響越大,官員鐵面無私的名望就越高。
一縣首富,竟因爲不送女兒讀書,就被知縣訓斥到痛哭,還被取消了鹽店經營權。這要放在大明,怕不被人給笑死。
而且經過內閣補充過的聖旨很有意思,只懲罰纏足女子及丈夫,卻不嚴懲他們的父母。但這玩意兒可以配套啊,纏足到傷身的女童不能讀書。父母不送女兒讀書,又會被懲罰。
什麼?你說學校不收?那我不管,我只知道你不送女兒讀書。必須嚴懲!
陳堯誨還在繼續訓斥:“無論男女,都要讀完三年小學,這是不可違背的皇命。今日只是取消你鹽店經營權,若有再犯,你的其他生意也要額外徵稅!”
孫冬卿本來還在痛哭,聽聞此言,忙不得點頭:“定不再犯,定不再犯!”
縣城街道上,巡警們有了新差事。
他們的眼睛都往女子腳上掃,見到穿弓鞋的,立即就衝上去。裙襬遮住腳面的,也讓其自行把裙子提起來。
“停轎!”
兩個巡警,把幾頂轎子攔住。
腳伕連忙落轎,一個長隨上前說:“軍爺,這都是城中貴家女眷,邀約去城外的清涼寺上香。”
一個巡警呵斥:“全部出轎查驗,陛下有令,不得纏足傷身,不得再穿弓鞋!違背皇命,你們知道是什麼下場!”
本來不耐煩的貴家女們,聽到“皇命”二字,頓時不敢有任何不滿,乖乖的離開轎子站在那裡。
五個女眷,四個穿弓鞋,只有一個是正常鞋子。
巡警指着那四個穿弓鞋的:“脫鞋,除襪,查腳!”
女眷們覺得受到侮辱,不言不語,也無動靜,只冷臉站在那裡。
巡警說道:“抓去大牢,讓她們的丈夫親自來脫鞋檢查。若是查出違令,丈夫做官的丟官,做生意的取消特許牌照,沒有特許牌照的就徵重稅!”
女眷們被嚇壞了,但又礙着面子,不願當街脫鞋。
長隨走過來,悄悄遞出銀元,低聲說:“兩位軍爺,高擡貴手,一點小意思還請笑納。”
兩個巡警咽咽口水,猶豫數秒,不動聲色把銀元收下,告誡道:“你們立即回家,別再出城上香了。這次真是皇命,縣太爺盯得緊,回家之後,裹了小腳的趕緊放腳。還有,今後不準穿弓鞋,穿了家裡要倒大黴。”
一個穿弓鞋的女眷不忿道:“憑啥不讓穿?皇帝管天管地,女人纏足也管?我只是纏足,又沒傷身!”
這位女子,還真是尋常纏足,甚至是北派纏足法,除了雙腳纖細之外,看不出來任何異樣。
弓鞋也分很多種,大部分其實不傷身體,甚至有男人的鞋子也是弓鞋樣式。
但朝廷就是要一刀切,弓鞋這種鞋樣,在趙瀚活着的時候,估計是漸漸沒人敢穿了。至於那種配合畸形小腳的圓臉尖鞋,以及其他畸形樣式,這個時代還沒發明出來。
巡警聽到那女子還敢反駁,頓時把銀元扔回去,厲聲道:“跟你說不清楚,還是去大牢吧!”
長隨連忙把銀元塞去,討好道:“軍爺莫生氣,我們馬上就回家。”
官吏警察貪污受賄,這種現象是不可能禁絕的,地盤越大就越是情況複雜。
好在,《禁止纏足令》針對的羣體,不是這種已經成年的女子,而是正在發育的可憐女童。
此時此刻,全縣的學校,都被鬧得雞飛狗跳。
特別是女校,屬於重點盤查目標。在這裡讀書的女童,家裡非富即貴,正是纏足的主要羣體。
典史楊振讓女老師們,給女學生檢查雙腳,很快就發現十多個腳趾變形的。他召集全校學生,當場訓話道:“陛下說了,《孝經》有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纏足傷身就是不孝,即便父母讓你們纏足,傷了身體也是不孝。但凡纏足的,都是不孝女,今後嫁人都嫁不出去……”
已經有女童,被嚇得哇哇大哭。
楊振又說:“現在放足還來得及,只要放足了,不再毀傷身體,你們就是有孝的。女校的山長和老師,都給我記住,今後每月定期檢查,那個女童敢纏足,立即告之官府!若有隱瞞,直接把女校給封了!”
正常情況下,是中央有什麼政策,基層官員搞一刀切。
這次的禁令很特殊,是中央政策一刀切,基層官員卻儘量緩和着來。究其原因,是目標對象皆爲貴女,搞僵了會鬧出不必要的麻煩,地方官必須要留有餘地。
所以在女校,查出纏足也暫時不罰,只是讓放足就算完事兒了。
屢教不改之輩,畢竟是少數,那就別怪官府硬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