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初夏吃了飯,拎着籃子準備去城裡。
行程還是要提前跟馬清澤定下來的,自從年前跟人家簽了合同拿了錢,這都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她連面都還沒露過。
出了院門,初夏就看見方母,方父急匆匆的跑出了衚衕。
方明蘭正月裡“失蹤”,到現在一個多月,音信全無。
出了這檔子事,孫樹的父母要退婚,不管方明蘭發生了什麼,還是去了哪裡,反正是名聲已經壞了,孫家不要這種媳婦兒。
雖然孫樹一直壓着,可是退婚卻是早晚的事了。
幾乎是天天晚上衚衕裡的街坊,都能聽見方母在院子裡的哭聲,老夫妻倆憔悴的不成樣子。
像這種失蹤人口的案子,大多都是被人販子給拐賣了,在農村裡幾乎每年都有,婦女,兒童爲主。????一旦真的是被拐賣了,想要在把人找回來,簡直就是大海撈針。
方父,方母散光了積蓄託人找,幾乎是聽見什麼消息都會馬上趕過去,但是每一次都是失望而歸。
初夏幽幽的嘆口氣,收斂心神。
她雖然恨方明蘭,可是卻心疼這夫妻倆。
可憐天下父母心。
坐車到了城裡,初夏直接去了大洋布店。
不知道怎麼回事,今天布店門口格外“熱鬧”,裡三層外三層擠滿了人。
初夏猶豫了一下,打算等過一會兒在來,才一轉身就聽見邊上兩個婦女八卦的聊着。
“這下大洋布店損失大了,我可是聽說了,人家定的那個旗袍是用來當結婚的喜服的,花了八百多塊呢。
人家今天來拿,結果旗袍硬是被布店裡的人不小心給撕破了,裡面吵鬧的厲害。”
“天啊!什麼衣裳值八百塊?金子做的嗎?”
“還真是金子做的,據說那旗袍上的刺繡都是用金線繡的,矜貴的不得了。”
“大洋布店多少年了,有的是錢,賠一件也就賠一件吧……”
“錢是小事,關鍵是壞了名聲。而且能花八百塊定做一件旗袍的主,人家能差錢?”
初夏眯眯眼睛,看向人羣前面的大洋布店。
馬清澤從來沒有遇上過這麼難纏的客人。
油鹽不進!
道歉,賠償,該說的,不該說他全都說了,可是對方就是死活不鬆口,非要今天拿走完好無損的旗袍。
這件旗袍,花了他將近一個月的心血,他怎麼可能馬上在拿出一件一模一樣的給他們?
“馬師傅,不是我在爲難你,是你在爲難我。我大後天就要結婚了,你現在跟我說衣服壞了,不能穿了,難道你讓我光着屁股,跟人家結婚嗎?
我一輩子的幸福都被你們大洋布店給耽誤了!”
說話的女人一頭短髮,聲音嘎巴利落脆,一身名牌價值不菲,可是說出來的話卻讓人不敢恭維。
馬清澤一張老臉漲的通紅,眼鏡差點兒掉在地上。
什麼叫“光着屁股結婚”?
什麼叫“一輩子的幸福被他們給耽誤了”?
她隨隨便便去個高檔服裝店,就能買到結婚穿的喜服,雖然沒有定做的刺繡旗袍貴氣,可是也不會像她說的那麼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