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羅志勇一個月的工資才四十多塊錢,以前沒有娶媳婦的時候,他一個月差不多要寄回去三十塊。
要是再多寄點,起碼是三十五塊以上,那也就是說他們兩口子就只有十來塊錢用,哪怕光是一個月吃飯買菜的錢都不夠,還怎麼過日子啊。
羅志勇也聽出了方萍英的猶豫,便跟她解釋,“我知道一個月寄三十多塊錢回去是多了點,但我常年不在家,也不能照顧家裡人,想着多寄些錢,能讓爸媽少做點事情。”
頓了下,他又接着道,“也讓他們幫翠蘭和紅蘭攢些,到時候可以給兩人買嫁妝,翠蘭這眼看着到年底就要結婚了。”
“我明白,但我就是怕媽把錢全貼給志明兩口子了,他們自己和翠蘭,紅蘭倒是沒落着。”方萍英說着,想起昨兒方秀他們新房裡的那些東西,她又道,
“你瞧,志明結婚辦的那些東西和咱們比起來,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就光是那四大件,怕是花了不少錢。”
這個羅志勇自然也知道,但因爲之前並沒看好自己這段婚姻,便不在意這些。
如今倒是也覺得媳婦嫁給自己還真是委屈了,同樣是姊妹,方秀什麼都有,而她卻是連新衣裳都只有昨兒身上穿的一套,估計還是特意省了布料做的。
但羅志勇就不是那些會說好聽的話的人,他沉默了一會,才道,“你要是額也想要那四大件,去了部隊攢錢給你買。”
方萍英心裡倒是因爲這句話有幾分感動,但感動歸感動,現實中羅志勇要是一個月真要寄那麼多錢回去,要到何年何月才能攢齊錢買東西,況且方萍英也不講究這些。
她說,“我不是要這些東西,我的意思是你要是真想給翠蘭和紅蘭兩人攢嫁妝錢,不如將錢放咱們自己這攢着,等他們出嫁的時候我們再問他們,是想要嫁妝還是要錢,要嫁妝我們給他們置辦,要錢就我們直接給。”
“你把錢放在爸媽那裡,爸一向不管家裡的事情,媽心裡只想着志明,哪裡會給翠蘭他們貼多少嫁妝?”
稍稍等了會,方萍英又接着道,“就不說別的,你看看紅蘭,在家裡日子過的多苦,只有十六歲,家裡所有的事情都要她做,可連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而且媽想罵就罵,想打就打。”
雖說方萍英並不知道具體情形,但昨兒看見紅蘭身上穿的那件衣裳就知道。
昨兒他們家裡辦喜事,其他人都穿的喜氣洋洋,就連羅大山身上都穿了一件新的卡其布衣衫,只有紅藍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舊的,估計是羅翠蘭淘汰下來給她穿的。
周雲梅連這些小東西都偏心成這樣,可想而知等紅蘭嫁出去,不能爲家裡做貢獻了,她哪裡會陪嫁多少東西,最後還不都是貼給了羅志明。
羅志勇到底是個大男人,對這些事情想的並不細緻,再說家裡的事情他一向不管,只是將錢交給周雲梅讓她打理家裡。
聽方萍英這樣一分析,他回想了下家裡的情形,也覺得的確是這樣。
況且他媽本就是個重男輕女的,在她心裡,即使是子女也是分了三六九等的。
嘴上說將羅志勇放在第一位,可心裡其實最疼的是羅志明,其次是羅志勇,再次羅翠蘭,最後纔是羅紅蘭。
這樣一想,羅志勇覺得方萍英這打算也不錯,便說,“照你這樣說也行,那以後咱們便少寄些錢回去,剩下的你收起來,到時候你給翠蘭和紅蘭兩人置辦嫁妝。”
方萍英聽了,心裡稍稍一震,之後心裡有些甜蜜。
一個男人願意將自己的錢交給一個女人管,應該是代表這個男人對這個女人徹底放下了心房,認可了她。
還記得前世,因爲她不情不願的嫁過來羅家,她和羅志勇的關係一直不好。
雖然羅志勇對她也做到了一個丈夫該做的事情,甚至比一般的農村漢子還要多關心妻子一些,但她明白,他心裡一直沒有將她當做最愛的人。
甚至即使他們結婚許久了,羅志勇回了部隊,也不願帶她過去,之後每個月寄錢回來都是直接寄給周雲梅,然後周雲梅一個月拿幾塊錢給她零花。
可能因爲感受不到她對他的真心,所以他也是有保留的,所以鬧到了那樣的結局。
這輩子她再也不會讓昂那種事情發生了。
方萍英笑看着羅志勇說,“這樣也行,等咱們走的時候,我們跟爸媽說清楚,以後每個月給家裡寄回二十塊錢。”
“剩下的十塊錢我們攢着先給翠蘭把嫁妝給置辦上,她年底都要結婚了,到時候湊上媽這些年給她攢的,一起給她買東西。”
方萍英說着,想了想,“至於紅蘭的,她現在年紀還小,要嫁人怕是還要等幾年,我們還有時間攢,不着急。”
羅志勇覺得這樣可以,點頭,“就照你說的做,走的時候我去跟媽說。”
兩人在醫院裡呆了一晚上,可能因爲羅志勇的身體素質好,晚上什麼事情也沒有。
第二天一早,醫生便給他們開了些藥,讓他們出院了,還特意交代他們最好買副柺杖,前期正是長骨頭的時候,千萬不能碰到。
聽醫生這樣說,方萍英沒絲毫猶豫,便花了十塊錢買了副柺杖。
現在錢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羅志勇的腿。
羅志勇看着方萍英沒有絲毫猶豫的掏錢買柺杖模樣,心裡緩緩劃過一絲暖流。
昨兒方萍英連飯都捨不得買,中午和他一起吃的包子。
晚上吃飯的時候也只是給他一個人炒了份飯菜,她自己就着開水將中午吃剩下的兩個包子吃了。
可現在卻眼睛都不眨的花了十多塊錢給他買了副柺杖,在這個世上,還沒有人爲他這樣做過。
這一瞬間,羅志勇有些慶幸自己這次的腿傷,要是沒有這次的傷勢,他不會娶方萍英,不會有個這樣好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