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彬和李佳傑一左一右扶着德叔開門進屋,說道:“德叔,天氣冷了,我給你帶兩件衣服,都是我從中國進的貨,非常不錯。”
德叔聽了,難得有好心情,笑道:“那我得看看!”中國,對他來說已經是很久之前的記憶了,在美國,整天聽到落後的中國,他感到很痛心,除了燦爛的中國傳統文化,還有什麼東西能夠值得李佳彬推崇呢?
其實德叔和李佳彬並沒有多少聯繫,只不過在李佳彬進入加德士拍賣行,裡面有很多中國的古董,他不懂,特來唐人街請教,便認識了德叔。
德叔這人也不藏私,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李佳彬也聰明,很快入門,經過兩年的鍛鍊,算是精通了,避免了幾次走眼。同時也利用學到的知識簡陋,賺了不少錢。
李佳彬和李佳傑是孤兒,德叔也是孤零零一個人,所以一來二往,越發親密。不管李佳彬,李佳傑出國,或者工作,回來之後,都不忘來看望德叔。亦師亦友的關係,讓他們心裡都多了一份牽掛。
看到設計的具有中國元素的唐裝,德叔很喜歡,笑道:“這衣服好,我這就換上!”
厚厚的紫色唐裝,裡面穿了毛衣,黑色有型的褲子,德叔整個人精神很多。老何回家和老婆子說了一聲,拎了一些水果過來吃飯。
看到德叔精神抖擻地站在穿衣鏡面前照來照去,不停誇讚說道:“不錯,不錯,這衣服精神!”
“德哥,你這衣服好看,佳彬佳傑給你買的吧?”老何羨慕說道,這佳彬和佳傑兩人不是德叔的孩子,但比孩子還孝順。
“不是買的,是這是佳彬店裡賣的。我那還有一件呢,你要是喜歡,那件送給你。”德叔笑道。
“這可是你說的,不能反悔。”老何搓搓手。德叔家裡沒有女人,直接脫了衣服換上,“這是一件棕色的唐裝,一個勁地照鏡子,“德哥,我也不佔你便宜,只有一個月的飯菜,我包了。”
“這可是你說的!”德叔高興,這一個街道,老何不怕他臉上的刀疤。跟他走得很近,所以有老何的牽線下,和周圍的華人相處不錯。
李佳彬和李佳傑聽到倆老人像老小孩似的,比比誰穿衣服好看,挺括。熱絡地很啊。
李佳彬買了五花肉,切成麻將大小的塊塊,稍微醃了一下,蔥姜孫爆炒,然後加上熱水,小火悶着,蓮藕排骨湯。青椒牛柳,一條紅燒魚,麻婆豆腐,炒了個生菜和青菜。
大約四十分鐘之後,李佳彬和李佳傑終於從廚房裡出來,把飯菜端到飯桌。剛剛穿上新衣服,顯擺不已的何叔從穿衣鏡面前走了出來,抽抽鼻子,說道:“這菜聞着怎麼比我家的廚子做的還好吃呢?”
德叔搖搖頭,笑道:“你父親早年就來美國。你和你兒子也是從小在美國長大,炒的菜還能有中國菜的味道,已經不錯了,還能想着能有多地道?”
何叔訕訕笑道:“呵呵,說的也是,就連我們家從國內過來投奔請我們的親戚都說我們做的不地道,就是她做,也覺得和國內家裡不一樣。”
李佳彬邊擺菜,邊說道:“可能是作料的原因吧,我這都是從國內帶回來的。”
“嗯,就是這個原因,哎,我雖然是華人,但還從來沒去過中國的呢,真想回去看看。對了,現在國內還亂抓人不?”這些年美國對中國的報道,尤其是十年文革,讓在外的華人心有慼慼焉。
李佳彬笑笑,道:“現在國內的環境非常不錯,尤其是經濟環境。我們這些華人回去作爲買家,非常受歡迎。治安環境,更是穩定,大晚上走在外面,也不會有事兒。”
“聽你這麼說,我還真想回去看看。”老何笑笑說道。
德叔沒有說話,但眼睛裡也有期待,說道:“要不,等天氣暖和些,我們就去中國走走?”
“行,忙了一輩子,也該四處看看。尤其是中國,人老了,不知怎麼的,就想着落葉歸根了。”老何感慨說道。
落葉歸根?德叔失神黯淡,他這一片落葉,真的能夠歸根嗎?
老何沒有感受到德叔的失落,說道:“飯菜都做好了,趕緊過來吃飯,味道真香,我都要流口水了。”
德叔收起失落,笑道:“趁熱趕緊吃。”
老何和德叔兩人根本不像是個老人,下筷如飛,李佳彬和李佳傑稍微愣了一下,碟子裡的菜少了很多,這才加入搶菜的隊伍,不搶,就得餓肚子了。”
老何吃完飯,用竹牙籤剔牙之後,想起身上還穿着新衣服,連自己換下來的舊衣服都忘了拿回去,急急忙忙回家顯擺去了。
李佳彬掏出從秦卿家裡帶回來的野山茶,說道:“德叔,這是我朋友從山上採回來的野茶。味道非常不錯,剛開始有點苦澀,嚥下去,口留餘香。”
“那我真要嚐嚐了。”德叔笑呵呵說道,當初初識李佳彬,真沒想到這個冷冰冰的人,會有一副軟心腸。他只不過教了他點古董知識,沒想到他倒記下了這個恩情。後來還帶回來一個男孩子,才知道兩人都是在孤兒院長大,互相幫襯長大成人成才,不由得對兩人又高看了一眼。
顏色有點深的野茶,在熱水的沖泡之下,隨着嫋嫋的熱氣飄着過來。這淡淡清雅的味道,彷彿開啓了德叔的封閉已久的記憶。
“這......這是從什麼地方帶過來的?”德叔結結巴巴問道。
“是我的合作伙伴,在中國的西南部雲南省的一個縣城。”李佳彬回答說道,“不過那個市還是挺有名的,金庸寫的《天龍八部》裡面曾經寫道段譽的家鄉大理,名勝古蹟很多,風景優美,民風淳樸,到處都是美食。”李佳彬在香港呆了半年,當然也看了不少香港電視劇和小說。
德叔一聽雲南省,頓時眼裡多了一絲水潤,端起來熱茶,不顧熱,喝了下去。那股熟悉的味道,幾十年沒有喝了,卻在腦海裡記得牢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