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身穿黑色刑警制服的女孩,綁了個馬尾,英姿颯爽,面目十分俊俏。
“你!你怎麼在這兒?!”女孩的面目越發的驚異。
“常瑤?”
對方竟然是孫常瑤!
沈義也是有些無奈了。
爲什麼每次在這種時候都會遇到常瑤?
此時,虎哥和彪哥兩人眼珠子差點直接飛出來,“我曹,他們竟然還認識?!”他們的人沒來,反而沈義的人卻來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常瑤見周圍一圈,突然發現了這裡事情的嚴重性,於是追問。
“警察同志!他們三個都是臭流氓!尤其是他!快把他抓走!”洛小兮跳着腳指着沈義大叫道。
沈義當時就尿了,自己怎麼流她了!
“你別污衊人啊!”
接着,沈義黑着臉把整件事情的全過程和她說了一遍。
常瑤點點頭,大概是明白了。
接着她和隊長“周峰”解釋了一番,周峰點點頭,手一揮,“把這兩人帶走!”
“哎?你們幹什麼?!我兄弟是協警!”
“協你個頭!”常瑤直接朝着虎哥的屁股踹了一腳,左右兩個小警察藉機將兩人給拷了起來。
“哎!兄弟!誤會!誤會!我兄弟叫王小二!”
“二你個六!”常瑤二話不說上去又是一腳。
這次兩人徹底服了。
對方根本不跟他講情面!
“帶走!”
周峰一聲令下,兩人被套上了頭套,如同牽狗一樣牽着走了出去。
。。。
隨後沈義也是跟着去了一趟局裡。
等做完筆錄已經是後半夜了。
大雨已經停歇。
“不是說好了讓我妹跟你回玉城嗎?這半路上你竟然去勾三搭四!你這讓我怎麼放心把妹妹交給你?”
局門口,常瑤一臉不爽的的望着沈義。
沈義頓時有些冤枉。
“我哪裡勾三搭四了?我這是見義勇爲而已!如果她是個男的,我一樣會幫忙的。”
剛纔的事情,通過沈義手機錄製的視頻已經得到了澄清,那倆混混估計一年半載別想從牢裡出來。
然而,這常瑤卻還說自己來勾三搭四!
這讓沈義很不爽!
看常瑤那個表情,明顯還是對上次在玉城摸她的事情耿耿於懷。
這個坎沒個十年二十年是別想過去了。
常瑤聞聲,不屑的哼了一聲,道:“切!誰知道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上次那事兒已經足以證明你是個禽獸!!你現在說什麼也沒用。”
“我!”
沈義聽到這話徹底的無語了。
這是什麼邏輯。
明明眼前自己見義勇爲是個既定的事實,然而她居然說自己勾三搭四!
這女人的腦回路簡直不一般。
“隨你怎麼想,反正我啥也沒幹。”
沈義吹着口哨,一臉無所謂的說道。
常瑤的臉色也是變了變,有些不好看。
但是也是逐漸心情平復。
“今天,我爺爺的病,謝謝你啊。”
常瑤想了想說道。
沈義大吃一驚,沒想到常瑤居然會跟自己說謝謝!
這真是青天白日墳頭冒煙,見了鬼了。
“哎呦,我的警花大小姐,你居然跟我說謝謝,這可不得了啊。”
沈義打趣的說着,常瑤出奇的沒有發飆。
她反而表情更加認真了起來。
“我是說真的!爺爺是我的命!如果今天沒有你,我爺爺就出事了,所以,真的謝謝你!”
常瑤說着,朝着沈義深深一鞠躬。
沈義搖了搖頭,笑了,“你跟我說謝謝,還不如給我十塊錢來的實在。”
“啊?”
常瑤頓時一驚,然後呆呆的就要把手伸進口袋掏錢。
沈義無語了。
徹底的無語了。
常欣那麼古靈精怪的小姑娘,怎麼會有這麼一個笨蛋姐姐?
自己說要十塊錢,她還真想給自己十塊錢?!
“你要是覺得上次的事情有點過意不起,那你還是請我喝酒吧。”
沈義笑着說道。
沈義已經摸準了常瑤的現狀。
她現在腰間跨槍,可是在班呢,怎麼可能帶自己去喝酒?
這可是違紀的事情。
然而,常瑤卻是直接拿出手機給局裡老大打去了一個電話。
然後拉着沈義的胳膊就走了。
整個過程沈義是懵逼的。
當下的問題點在於,局裡老大並沒有給常瑤批假!
沒想到常瑤爲了自己,居然不惜的曠工得罪領導!
這一點是讓沈義沒有想到的。
接着,沈義坐着常瑤的奔馳小跑來到了一家“夜色”酒吧。
“常瑤,你不是請客嗎?你先進去吧。”
跑車剛剛開進停車位,沈義就開口說道。
常瑤驚了,道:“爲啥?一起進去不行嗎?我的家境你也知道,我可能買不起一杯酒嗎?”
常瑤有些驚訝,並且看待沈義的目光有些怪怪的。
沈義呵呵一笑,道:“我知道你買得起,但是我要去撒尿,難不成你要跟我一起?”
“你!”
常瑤頓時氣了個半死,然後砰地一聲關上了車門,氣呼呼的進門去了。
常瑤走後,沈義嘴角逐漸勾勒起了一個鬼魅的弧度。
然後不經意的看向了黑暗的一處。
剛纔在路上的時候,沈義就已經感覺到了!
有人在跟蹤自己!
或者說在跟蹤常瑤!
那種感覺很強烈!
彷彿黑暗中有一雙眼睛,對他們始終形影不離。
所以沈義纔是故意讓常瑤先進酒吧,目的就是爲了看一下對方是跟蹤對象是誰。
果然!
常瑤進門以後,那股子幽冷的氣息也隨之消失了。
看來,對方找的是常瑤。
隨後沈義微微一笑,然後也是進酒吧去了。
酒吧內放着極具動感的音樂,隨着激昂節奏,舞池裡的年輕人肆意的甩動着那無畏的肢體,宣泄着壓抑許久的情緒。
角落裡時常見有黑道人士,在做着某種見不得人的交易。
常瑤坐在吧檯前,獨自一人喝着杯中的啤酒,顯然有點不適應這裡的環境。
說實話,這也是沈義第一次來酒吧。
不過沈義顯然要比常瑤來的更加適應一些。
畢竟,在前世的時候,沈義經歷過無數的大風大浪。
見慣了人世間的悲歡離合。
這種社會的灰色地帶,並沒有給沈義帶來不適,反而有種找到家的歸屬感。
這就是森林裡長大的人才會有這種感覺。
見慣了社會的黑暗,再融入平凡,最終迴歸黑暗的時候纔會發出這種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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