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聶宏的眸光暗了暗,帶着幾分暗淡無光。
連那麼粗線條的她,也發覺他的不妥了嗎?
賀淑芬苦笑着,然後帶着傻氣地答他:“我想……或許我們錯失了太多時間,太多瞭解彼此的時間吧。”
不是嗎?
七年前他們相識,隨後打打鬧鬧、相戀相愛。
六年前她被劫持、發生車禍,昏迷三年的時間,隨後她和他不再相認。
他在她的身邊守着她,她卻無知無覺活在自己的生活裡,重讀大學,然後出來找工作。
直至幾個月前,因爲葉子夜和魯西雅的調皮,把她迷暈送上他的牀,他們的生活才重新有了交集。
說起來,她和他相識這麼多年,但是真正瞭解和相處的時間,卻只有這麼一年多。
聶宏皺眉,怎麼像那些肥皂劇裡所演的分手對白?
什麼我們錯失對方,什麼我們不再適合。
當然,他知道她的意思不是這樣,她只是在感嘆他們的過去。
就這樣子留下了一段空白。
“或許你對我瞭解不是很深,但是將來我們還有很多機會,可以讓你慢慢地瞭解我。”聶宏蹙起眉心,看着她繼續說:“但是我對你的瞭解,卻比了解我自己更深更透徹。”
“你昏迷這三年裡,你每年需要進行多少次藥物注射,甚至每天都是我幫你洗澡,小芬,我對你的瞭解,深刻至你身上每一條細微的疤痕,從它們縫多少針,到脫痂,再到疤痕慢慢地消失,我都一清二楚。”
“你醒來後上大學,你每天上學放學做什麼,你交的每個大學同學叫什麼,你吃的每頓飯菜是什麼,以及你每次考試的複雜資料等等……,我都一清二楚,因爲我總是在留意着你。”
“我知道我愛你,我瞭解你,而我……,從來沒有變過,我仍然是七年前那個傻小子,傻傻地愛着你。”
如果他不傻,他會一等,就等了六年時間吧嗎?
這六年以來,他從來沒有拿正眼看過別的女人,他從來沒有對她心存放棄之心。
他用六年的時間,來訴說他對她有多麼愛。
賀淑芬的眼睛紅了,然後她慢慢地搖頭:“不,你哪裡是七年前的聶宏,你不是他。”
沒錯,他哪裡是以前她所認識的他。
只是他現在說的這句話,已經不是以前的他,可以說得出來。
如果說以前的他是愣青年,那麼現在的他就是男神。
一個任何女人都會爲之傾倒的美男子。
英俊不凡,精明能幹,打起架來有一手,哄女人更有一手。
聶宏皺眉,心底慌了一下,用力地握住她肩膀:“不,我還是那個我,七年以來從來沒有改變過。”
他重申,他不容她質疑他對她的愛意。
更不容她質疑他們的愛情。
“纔不是呢。”賀淑芬吸了吸鼻子,笑了:“你以前只會惹我生氣,從來不會哄我笑,現在你不旦止不會激怒我,還會哄我疼我愛我,你變了,你就是變了,你不再是可惡的黑炭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