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的時候,她還特意地輕輕拍了拍賀淑芬的手背。
賀淑芬想,要是她蹲着的話,毫無疑問她的小手會拍在自己的腦袋上。
就像平時她哄她的時候那樣子,顯得特別懂事和小大人。
賀淑芬被補刀無數後,依然十分堅挺,拉着女兒走進裝扮得美侖美奐的商場。
在G城的商場有很多,但是大型的商場倒是隻有那麼兩三家,就以柏豪商場最高檔又最實惠。
她們現在所逛的商場,主戰高檔商品。
價錢嘛,高不可攀啊。
聶無雙跟聶宏一樣,看東西都不喜歡看價錢,喜歡就吵着要買回家。
玩了一會兒,不愛便扔掉,盡顯土豪本色。
她們逛了會兒,聶無雙被賀淑芬拉着試穿新衣服。
小姑娘漂亮,給她穿什麼衣服都是漂亮的。
擁有一個像聶無雙般漂亮可愛的娃兒,相信每個女兒都恨不得掏光錢,給她精心地打扮一番。
所以在給聶無雙挑衣服的時候,雖然價錢極昂貴,但是賀淑芬還會咬牙問她:“嘟嘟喜歡嗎?要不要買?”
聶無雙什麼老東西沒有見過,在美國的時候,甚至常跟奶奶參加巴黎時裝展。
五光十色的上流社會,以及時尚匯聚的品牌SHOW,早已經將她薰陶得不是名牌不入眼的挑剔目光。
平時她的衣服,都是聶宏讓人從美國專人訂造的,在當季衣服還沒有發佈時,她已經穿上了。
故此,在聶無雙還不懂什麼叫時尚的時候,她已經懂得分析那些衣服好看,哪些不好看。
就像眼前的粉色外套,她穿上後便馬上吵着脫掉:“不喜歡。”
她記得她上年有一套差不多的。
奶奶說過衣服嘛,只能穿當年當季的,過了那年再穿就會OUT。
久而久之,她養成很刁轉的審美目光。
當然,除了她的小怪獸外。
換了幾件衣服,聶無雙都說不喜歡,賀淑芬有些犯難了:“那你喜歡哪件?媽媽給你拿好不好?”
“這些衣服我都不喜歡。”聶無雙小手依舊拿着商場的宣傳單,她正低頭在玩着紙角。
上面印有可愛的小人兒,還有幾個禮物盒爆開,衣服鞋子滿天飛的可愛圖案。
那個小人兒張開雙臂,想要接住那些禮物,臉上露出大大的笑容。
下面有五六行中文字,寫着密密麻麻的抽獎活動細則。
聶無雙的小手在玩紙角,眼睛卻落在宣傳單上面。
然後,她的小腦袋裡想起,不久前媽媽跟她說過的話。
那天她們站在幼兒園門口前,媽媽問她要不要上幼兒園,還說想讓她學中文什麼的。
她記得很清楚,媽媽當時說過的話。
——你在中國生活,當然要學中文啦,不然就是文盲,知道什麼是文盲嗎?就是一個字也不認識的人,在中國只會英文是不行的。
——那我長大後在美國生活好啦。
——可是媽媽不會英文,媽媽怎麼跟你去美國生活?原來嘟嘟長大後會離開媽媽,不跟媽媽住,而且還會回到美國生活呢。
——纔沒有啦。媽媽,我們要永遠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