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

一向對漢語不那麼感興趣的女兒突然問:“媽媽,竹馬青梅是什麼意思?”

岑今聽得一愣,她跟女兒說話經常會這樣一愣,因爲突然之間有點拿不準女兒說的是英語還是漢語。她在家裡一直是有意識地跟女兒說漢語的,女兒在她的要求下,也儘量跟她說漢語,但有時女兒說着說着會轉而說起英語來,如果她沒在意,常會把英語聽成漢語,鬧出笑話。

她意識到女兒說的是漢語,馬上回答說:“竹馬青梅啊,直接翻譯成英語就是bamboohorseand—plum—branch—”

女兒似乎很失望:“啊?是這個意思?我還以爲是……”

“你以爲是什麼?”

女兒有點兒不好意思地說:“我以爲是love(愛)。”

“沒錯,是love的意思,Calflove(初戀,小孩子或青春期過渡性的、暫時的愛)。”

“那你剛纔爲什麼說是Bamboohorse呢?”

“那只是字面的意思,這個詞像漢語裡很多的詞一樣,都是有典故的,光從字面上看不出詞的意思來。這個詞來自一首詩,有一種解釋是這樣的:兩個小孩子,一男一女,女孩在門前的水井旁玩,想採摘樹上剛剛長出來的梅子,但夠不着,剛好男孩騎着竹馬過來,看見女孩夠不着,就幫她摘了下來。”

“梅子是什麼?”

“應該就是Plum。”

“Plum?不好吃。竹馬是什麼?”

“就是BambooHorse,小孩子沒馬騎,就用一根竹棍子當馬,叫竹馬。”

“哈哈,像HarryPotter(哈利-波特)一樣!”

她本來想解釋一下說竹馬不是哈利-波特騎的掃帚,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物,來自於兩種不同的文化,引起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聯想,但她覺得這太複雜了一點,會越扯越遠,還是暫時不說更好。

她接着講解那首詩:“還沒講完呢,詩裡說:兩個小孩子,還沒開知識,在一起玩得很好,一點沒覺得兩人性別上的差異。”

“So(那又怎麼樣呢)?”

“後來他們結婚了,女孩才十四歲,很害羞,男孩怎麼叫她,她都不敢回頭。”

“十四歲就結婚了?Whichstateallowspeopletogetmarriedat14(哪個州允許十四歲就結婚)?”

“不是美國哪個州,這是中國的事。”

“哦,中國人十四歲就可以結婚?That’scrazy(真是瘋了;太不可理喻了)!”

“這是以前的事。”

“哦,以前的事。媽媽,你十四歲的時候爲什麼不結婚?”

“那時不興十四歲結婚。”

“但你說以前。”

“哦,我說的是很久很久以前,這首詩是唐朝的時候一個叫李白的大詩人寫的。”

“後來呢?我是說,那個十四歲就結婚的小女孩。”

“後來?後來女孩長大一點了,就不那麼害羞了,兩人感情很好,但她的丈夫是個商人。”

女兒一驚:“Hewaswounded(他受傷了)?”

岑今忍不住笑起來。

女兒跟那些同樣年齡到美國來的中國小孩子相比,漢語聽說能力算好的了,有些孩子聽得懂漢語,但不肯說,還有的孩子完全英語化了,既聽不懂,也不會說,女兒能聽能說,但還是經常鬧笑話。

她笑了一會,解釋說:“商人不是受傷的人,是Businessman(商人),她丈夫是個Businessman,經常到很遠的地方去做生意,她非常掛念她的丈夫,希望她丈夫平平安安歸來。”

“後來呢?她丈夫死了?”

“沒有。”

“離婚了?”

“不知道,那時的人應該不興離婚。”

“她爲什麼不move(搬遷)到她丈夫工作的地方去呢?”

“那時候交通沒這麼方便,人們住在一個地方往往就住一輩子。”

“Howboring(那多沒意思啊!)!”

她解釋說:“那時的人想法不同,可能他們覺得能夠一輩子住在一個地方是一種幸福,而那些不得不到外地去的才令人同情,叫做漂泊,就像飄在空中的樹葉、漂在水上的,浮萍樣,總想着回到故鄉去。”

“Youmeanone’sbirthplace(你的意思是一個人出生的地方)”

“對,‘故鄉’就是一個人出生的地方。”

女兒不解地問:“YoumeanyouwouldalwayswanttogobacktoChina(你的意思是你會總想着回中國去)?”

她答不上來,因爲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回中國去,說不想,是假的,說想,似乎也不正確。

女兒放了她一馬,沒追問回中國的問題:“竹馬青梅就是漂什麼來着?”

“呵呵,不是,‘竹馬青梅’是從小就認識的男女結成夫婦。”

“但你說過是calflove。”

“也有這個意思。呃!英語裡好像找不到一個完全對等的詞。”

“後來呢?”

“後來?詩就寫完了。”

“後來呢?”

“後來你就問了我這個問題。”她躊躇了一會,裝作不在意地問,“小今,你怎麼想到問這個詞?”

女兒聳聳肩:“Nothing.Justwanttoknow.(沒什麼,就是想知道)”

她一看女兒的表情,就知道今天是問不出什麼來了。現在的小孩子,從小就知道自己有隱私權,不願意讓你知道的事,你就是問破嘴皮子,他們也不會告訴你,問多了,他們還挺不耐煩的,把你當個老土看待,說你侵犯他們的隱私權。

女兒上樓去了自己的臥室,岑今還待在那裡琢磨這事,女兒怎麼會想到問“竹馬青梅”這個詞?而且猜到這個詞跟愛情有關?莫非女兒戀愛了?跟誰呢?

小今已經十七歲了,按美國這邊的風氣,談戀愛也談得了,不過這邊不叫“談戀愛”,叫Date(約會)。如果是美國孩子,可能早就開始Date了,但小今還沒正式Date過。

對女兒的date問題,岑今的心情是很矛盾的,允許女兒Date吧,又怕影響女兒的學習,還怕女兒遇到壞小子,上當吃虧;不允許女兒Date吧,又怕把女兒搞得與衆不同,被人當成怪物,還怕限制了女兒的自由,女兒會反叛。

她以前經常聽她媽媽嘆息,說還是生兒子省心,而生了她這個女兒,做媽媽的每天都是提心吊膽的,小時候擔心她被人拐走了,長大一點怕她被男人欺負,再長大一點,怕她早戀影響學習,還長大一點,又怕她找不着個好丈夫,等她結了婚,又怕丈夫對她不好,怕她不能生孩子,等她生了孩子,又怕她累着了,怕她身體不好,而且她生的又是女兒,於是她媽媽更得操心,要操她們母女兩人的心了。

生下小今之前,她只覺得媽媽有點愛嘮叨,有點誇張,媽媽的用心當然都是好的,但操的心都是白操的,她自己的事她還不知道?怎麼會被人拐走,被人欺負,影響學習,不生孩子呢?

等她自己有了女兒,才明白媽媽的一番苦心,那是做母親的與生俱來的擔憂,除非沒孩子,有了孩子就一定會擔憂,不擔憂就不叫母親了。

對自己的女兒小今,她不也是從小就開始操心麼?還不說生病什麼的,就是八竿子還打不着的婚姻大事,她都一直在操着心。

說出來不怕人笑話,女兒還才幾歲時,她就開始相女婿了。也不是她自己急切到這個地步,而是周圍的人總會把話題往這上面扯。

女兒從小就被人誇長得漂亮,眼睛大大的,鼻樑高高的,額頭鼓鼓的,嘴脣紅紅的,性格尤其可愛,乖乖的,不吵不鬧,說幾句小大人的話,樂死個人。

在國內的時候,總有人開玩笑說要跟她做親家,要讓自己的兒子做她家的上門女婿。但那都是些拖鼻涕的臭小子,沒一個她看得上眼的,哪怕人家只是嘴裡說說,她都覺得女兒吃了虧,總是一本正經地回答人家:“我可不搞父母包辦那一套。”

現在想來,那些人肯定都很討厭她:不過就是開開玩笑,你還真把自己當根蔥了?

她知道自己有時不太合羣,可能就是因爲這些小事。

到了美國之後,這種要做親家的人就少了,大概美國人不興這一套,而國內來的留學生要麼年紀輕,還沒孩子,要麼就忙於學業,沒時間開這種玩笑。

只有一對姓盧的夫婦,年齡跟她差不多,有個兒子,叫盧明,英語名字叫Lewis,跟小今一樣大,在同一所ElementarySchool(小學)讀書,同一個年級。

美國的中小學,跟國內有點不一樣,國內是固定的教室,流動的老師。學生分到哪個班,就待在那個教室裡,不同課程的老師輪流到那個教室去教課。而美國的中小學,雖然也有一個HomeRoom(主教室),還有一個HomeRoomTeacher(班主任),但教室不是固定的,很多課都不是在HomeRoom裡上,而是像大學生一樣,到不同的教室去上。

盧家的孩子比小今早來美國,英語比小今好,很多課都在GiftedClass(天才班,快板,資優班)上,而小今那時剛來美國,很多課都在普通班裡上,跟Lewis在一起上課的時間其實很少,岑今從來沒聽女兒說起過Lewis。

但兩個孩子都在學校的Orchestra里拉小提琴,而Orchestra是當做一門課來修的,每天都有一節Orchestra課,五十分鐘,所有Orchestra的學生都到音樂室去上課。

學校的orchestra每學期都要開幾次Concert(音樂會),聽衆主要是Orchestra那些孩子的家長,岑今是每次必到的,一是自己的女兒在臺上表演,做媽媽的自然要去捧場,還要拍照拍錄像留念;二是Concert一般都在晚上,家長得接送孩子,中間不便跑回家來,就乾脆留下觀摩Concert了。

岑今跟盧家的人就是在學校的Concert上認識的。

在一大片美國家長中,兩個中國女人一下就發現了彼此,而且一下就坐到一起,攀談起來。

像很多家長一樣,兩個人互相介紹的時候,就不再是通名報姓,而是以“我是某某的媽媽”自稱。

小今來美國後,岑今按照女兒漢語名字的發音,給女兒起了個英語名字叫Jean,但女兒不喜歡,自己給自己起了個英語名字叫Petal(花瓣)。

兩個媽媽做了自我介紹後,Lewis的媽媽問:“Petal的媽媽,怎麼Petal的爸爸沒來?也跟我們家老盧一樣,忙着做實驗啊?”

岑今坦率地說:“不是,我們離婚了。”

Lewis的媽媽很不好意思,忙把話題扯到一邊去了。

交談中,岑今得知Lewis的爸爸盧正剛最初是來A大做訪問學者的,做着做着,就改成了博士後,現在正在邊工作邊讀統計學位,準備讀完後用統計學位找工作。

Lewis的媽媽帶着兒子探親來美國,但英語不大好,考不過託福GRE什麼的,就沒在美國讀書。好在盧正剛很快就把一家人的綠卡辦了下來,Lewis的媽媽找工作就很容易了,在Wal-mart炸過雞翅,在FleaMarket(自由市場)賣過鞋,最近剛在A大找了個實驗員的工作。

Lewis的媽媽讓岑今把女兒小今指給她看,一看就讚不絕口:“哦,那就是你女兒啊?真可愛!真漂亮!”

後來Lewis的媽媽就經常約着兩家一起玩,大概是想爲兩位小朋友創造竹馬青梅的機會。

但岑今不太欣賞盧家的小孩,覺得他成績是好,但有點書呆子氣,雖然會拉提琴,但一看就知道是父母逼着孩子下笨功夫下出來的,而不是真有什麼音樂天分。Lewis的五官還長得不錯,眉清目秀的,但頭型長得不好看,扁扁的,沒後腦勺,而岑今從照片上看到過的著名音樂家,都是後腦勺很突出的。

Lewis的媽媽對小今似乎也不是百分百滿意,主要是擔心小今成績不好,經常打聽:

“你們家Petal還在上ESL(EnglishasaSecondLanguage爲外國學生開的英語課)?”

“Petal進了GiftedClass沒有?”

“你爲Petal請了小提琴Tutor(輔導老師)沒有?我們Lewis從一年級開始就請了Tutor的,光靠在學校Orchestra練琴不行的,一定要請Tutor—”

岑今有點膽寒,如果攀上這麼一門親家,還真有點招架不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