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一行人到達了萊州縣城,莫璃現在才知道,文水縣和西大營距離並不近,而且從文水縣回京城,與去西大營根本就不在一條線路上,難怪上次從西大營回京並沒有路過文水縣。
當初莫錦溪是在回京路上出的事,怎麼醒來會是在西大營五十里之外的山上呢?
莫璃百思不得其解,難道從莫錦溪墜崖到她醒過來,這中間還發生過什麼事情嗎?
想了一路也沒想明白,莫璃乾脆也不去想了,也許莫錦華會知道是怎麼回事,回京城之後再問問他。
到了萊州縣城,他們沒有住慕容楚的那套宅子,而是住進了客棧。
剛安頓下來,慕容楚就親自送來了一套男裝和她曾經用來易容的藥膏。
莫璃看到那熟悉幾個瓶瓶罐罐,驚喜地挑了挑眉:“這些東西沒被扔掉呀?”
“這次簡單修飾一下就行,可別再把自己弄得那麼醜了。”慕容楚有些不情願地將東西放下。
莫璃感覺有一口氣堵在嗓子眼裡,上不去下不來,只能小聲嘀咕了一句“怎麼醜了,那時候靈兒妹妹還看上我了呢!”
慕容楚嘴角抽了抽,小丫頭居然還敢提那件事情,咬着牙道:“警告你,不要拈花惹草!”
“我哪有?”莫璃想要反駁,但一看他黑着一張臉,立即換了張討好的笑臉,“將軍大人放心,再漂亮的美女我也不會多看一眼的。”
慕容楚拿她沒辦法法,無奈地搖了搖頭,正色道:“押運賀禮的官員明天就會到萊州縣城,你一個姑娘家跟在我身邊不方便,七皇子的意思也是讓你和若平扮成男裝,就說是他的門客,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錦昱呢?他那麼小,怎麼也不象個門客吧?”
“我正想跟你商量這件事,錦昱說他想留在西大營一段時間。我覺得這個主意不錯,西大營現在的守將華老將軍與我有幾分交情,錦昱交給他,我也放心,就是不知道璃兒是什麼意見?”
莫璃想了想,覺得這倒也是個好辦法,畢竟莫錦昱沒有真正體驗過軍營的生活,他們去西涼的這段時間正好是個機會。
於是她點了點頭:“既然你跟錦昱都這麼想,那就這麼辦吧。只是錦昱還小,又從來沒離開過家,要給華老將軍添麻煩了。”
慕容楚揉了揉莫璃的頭,笑道:“璃兒總說錦昱小,難道你不小嗎?我看錦昱倒是挺懂事的。”
“嘁,我一點兒都不小。”莫璃翻了個白眼,嬌嗔道。
“大小正好,我很喜歡。”莫璃話說到一半,突然意識到這話中的歧義,不自覺地捂了捂胸口,再看慕容楚那逐漸下移的目光,頓時羞得滿面通紅。
慕容楚看着那張嬌羞的小臉,只覺得喉嚨發緊,長臂一伸,將坐在旁邊椅子上的小丫頭拽進懷裡,低頭就印上了那甘甜的櫻脣。
莫璃遂不及防坐到了他的腿上,小嘴被堵得嚴嚴實實,一隻大手慢慢攀上了那處柔軟,她渾身的力氣瞬間被抽淨了一般,想要掙扎,卻被箍得緊緊的,她不安地扭動着身子,耳邊卻傳來一道低啞的聲音:“別動,讓我抱一會兒。”
熾熱的氣息讓莫璃一僵,身下一個火熱的存在正在發生着變化,上一世雖然沒交過男朋友,但卻也偷窺過*****,怎會不知道那個變化的是什麼?
這種認知讓莫璃真的不敢亂動了,紅着一張小臉蜷縮在慕容楚的懷裡,只盼着這個男人能剋制住,不要再有進一步的舉動。
慕容楚半眯着雙眸,緊緊摟着懷裡的人兒,努力平息翻涌的氣血,許久才輕嘆一聲:“小丫頭,什麼時候才能把你娶回府呀!”
第二天一大早,慕容楚親自將莫錦昱送去了西大營。下午押運賀禮的官員便抵達了萊州縣城,兩廂會合後,休整一天,隊伍便浩浩蕩蕩向西涼進發。
莫璃和若平用藥膏對容貌做了簡單的修飾,看起來象是兩個眉清目秀的小公子。
隨行的官員雖然並不太相信看起來年紀不大的公子會是七皇子的門客,但既然七皇子這麼說,做爲副使的慕容楚都沒過問,一路上其他人更是不敢提出任何異議。
赫連圖格統一了胡人部落之後,將京城定在了及香城,大周使臣抵達這裡時,已是八月十八,距離他的登基大典還有兩天的時間。
做爲附屬國,赫連圖格當晚在皇庭設宴親自爲使臣接風。
莫璃作爲隨行人員,同慕容楚和七皇子鍾翰渺一進入了皇庭。
西涼剛剛建國,皇庭是赫連圖格以前做單于時的宮殿改造的,雖說比不上大周皇宮那麼雄偉壯觀,但看起來卻也是金碧輝煌。
晚宴設在主殿旁邊的紫漠宮,宮內佈置得尊貴大氣,處處顯示着王者的風範。
莫璃混在隨行人員當中,跟隨在慕容楚和鍾翰渺身後進入紫漠宮時,殿內已經有不少人在座。
赫連圖格未等他們開口,便起身相迎道:“七皇子、慕容將軍遠道而來,辛苦了。”
鍾翰渺拱了拱手,算做還禮:“金王客氣了。”
而慕容楚依舊是一張冰山臉,只是微微頷首,連句話都沒說。
穿着胡人服飾的宮女過來將衆人引至離赫連圖格最近的空位坐下,鍾翰渺和慕容楚坐在了前排,莫璃坐在他們身後。
宮女、侍從魚貫而出,一道道菜品擺上了各人面前的小桌子上。
赫連圖格舉起杯,朗聲道:“來,我們共飲此杯,歡迎遠道而來的七皇子和慕容將軍。”
衆人紛紛舉杯,嘴裡說着歡迎之類的話,莫璃對這些應酬沒什麼興趣,只是隨着大家舉了一下杯,便把精力全部投入到那香氣四溢的烤羊排上。
自從到了這個世界,她還沒吃過烤肉,剛纔聞着那個味道就不由得嚥了咽口水。
殿內樂曲聲響起,身着胡人盛裝的舞伎擺動腰肢,以歌舞助興,趁着觥籌交錯之際,莫璃已經捻起一塊烤羊排咬了一口。
嗯,味道不錯,外皮酥脆,內裡細嫩,吃一口便知道這是上好的小羔羊肉。
慕容楚不喜歡這種應酬的場面,更沒興趣與不熟悉的人喝酒,只是脣稍稍粘了粘酒,便放下了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