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項尚夫婦後,很長一段時間裡面,444號便利店內都沒有再來鬼怪,也沒有了什麼怪談,這令近期經常見到鬼魂的夏冬青感到十分不適應,甚至是有些無聊。
畢竟就以單純的服務員工作而言,確實是沒什麼意思。
一日,晚上八點半,夏冬雨突然急匆匆地跑進便利店,衝着櫃檯後面的夏冬青喊道:“哥,咱叔呢?”
“被三七姐拉去逛街了,具體負責拎包付賬等一切事宜。”夏冬青說道。
“他什麼時候能夠回來?”
“不好說,你找他有事情?”
“當然,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夏冬雨無奈地說道:“可是我打他電話的時候,他已經關機了。”
聽到有事情做,夏冬青驀然來了精神,連忙說道:“你快給我說說,到底撞見了什麼,難道又看到鬼怪害人了?”
“倒也不像是鬼怪,更像是人爲。”夏冬雨說道:“我在公交車上見到了一個女孩,無疑間觸碰到了她的身體,預見了一些畫面,畫面中,她在不停地奔跑,不停地逃亡,嘴裡喊着救命,神情驚慌失措,最終她到底是被身後的人給追上了,從天橋上面摔了下去,然後被僞造出了她自殺的假象。
我看到了這一幕,卻沒辦法如實告訴她,只能讓她留了我的電話,告訴她咱爸是警察,有什麼事情可以直接給我打電話。不過我覺得她肯定不會相信我這個陌生人,而且真遇到什麼危險的話,也不一定還有時間撥出號碼。
於是我就過來了,想要讓蘇叔叔想想辦法,找到那女孩,將其救出險境。”
夏冬青頷首道:“我知道了,等他回來後,我和你一起請求他幫忙。”
“三七啊,我有個問題一直想不明白,你都有那麼多隻口紅了,爲什麼每次出去逛街的時候,都還要口紅。”一個多小時後,蘇瑾推開玻璃門,帶着一身簡約風格裝扮的三七走了進來。
“對於女孩子來說,口紅這東西和衣服是一樣的。一件衣服,你不可能等到穿破了,纔買下一件。口紅也一樣啊,不可能等到用完了之後,纔買下一支。”三七笑着說道。
花蘇瑾的錢,買自己想要的東西,是她迄今爲止覺得最快樂的事情之一,臉上的笑容想要控制都控制不住。
“蘇叔叔,你過來,我有急事找你。”夏冬雨招手說道。
蘇瑾目光疑惑地走了過去,詢問道:“什麼事情?”
夏冬雨當即將剛剛的話又重複了一遍,最終說道:“叔叔,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我覺得我們不能眼睜睜地看着一條生命就這麼無辜的逝去。”
蘇瑾揉了揉她的小腦袋,說道:“我真不知道是該說你傻,還是該說你天真。這陽間每天死的人多了去了,我們救得過來嗎?何況在正常情況下,一個人若是正常死亡,那麼就意味着陽壽已盡,這是命數。非正常死亡也不是說兇殺或者意外死亡,而是有鬼祟妖邪作孽,唯有這種情況下,我纔有義務去救他們。”
夏冬雨伸手抓住了他的手掌,撒嬌道:“蘇叔叔,道理我都懂,但是那女孩,一看就是好人,肯定是有人想要害她,你就幫幫忙吧,就當是做好事了。”
蘇瑾失笑道:“我不喜歡做好事。”
“哎呀,就當是幫我的忙行不行?如果你不幫我的話,我就一直在你耳邊嘮叨,讓你耳根子得不到清靜。”夏冬雨說道。
蘇瑾伸手彈了她一個腦瓜崩:“你就不能學點好?和誰學的耍賴皮?”
“叔,冬雨說的有些道理,既然我們有懲惡揚善的能力,那麼爲何一定要冷眼旁觀呢?有句話叫做贈人玫瑰,手留餘香,我覺得這也是相同的道理。”
“我要我覺得,不要你覺得。”蘇瑾搖頭道:“作爲一個過來人,還是要告誡你們一句,少管閒事,因爲多管閒事的人通常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三七姐,你就讓叔叔幫幫我們吧。”眼看着他們兄妹二人說破了嘴,反而還被教訓了一頓,夏冬雨眼眸轉動了一下,突然跑過去抱住了三七的右臂。
“你走開。”三七笑着推她。
“不走開,如果連你都不肯幫我們的話,我們就真沒有主心骨了。”夏冬雨連連搖頭道。
三七被她纏的沒有辦法,只能擡目對蘇瑾道:“蘇大夫,要不你就幫幫他們?不然這小傢伙和個孩子似的鬧起來,我可吃不消。”
蘇瑾無奈地搖了搖頭,說道:“好吧,好吧,不過你們想要讓我幫她,總歸得給我一點信息吧,比如說她的個人資料,否則的話我連幫誰都不知道。”
“她叫丁小雨,是一個報社記者。”夏冬雨開心的喜形於色,連忙高聲說道。
“丁小雨?”聽到這個名字,蘇瑾腦海中下意識的蹦出來了兩個字:腦殘。
在原著中,這個叫丁小雨的女孩,簡直天真到了令人髮指的程度。她的正義感莫名其妙爆棚,整個人都彷彿是正義的化身,爲了正義,甚至可以犧牲一切。
“你們兩個老實的在店裡待着,我去看看她的情況。”蘇瑾說着,不給兩人回話的機會,身軀就消失在了他們眼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