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亞結合部,有人談到只要用絆索性的地面部隊,就足以提供這種保障和引起對侵略者的地面部隊進行原子報復,這種絆索性部隊的思想雖然能減少一些軍費,但並不能保證對敵人產生足夠的遏制作用,因此,爲了爭取足夠的時間,以便對敵人實施摧毀性的報復打擊,就需要有現成的真正的防禦力量。
同時,只建立絆索性地面部隊的想法表明了我們願意在相互威懾的時期裡,爲了這些部隊而去冒原子大戰的危險。
如欲使海外駐軍發揮最大限度的威懾作用,就應該在戰鬥發生時對它們進行增援和加以支持,這樣,我們的計劃就必須提供機動的、作好準備的、可以迅速向海外重要戰略地區運動的部隊。
這些部隊將不僅支援我們的海外駐軍,而且還要支援最初派出去的、用來抗擊預料以外地區所發生的局部侵略的遠征軍。
它們必須配備原子武器與常規武器,以便能夠適應在使用原子武器問題上所作出的任何決定,它們將指望空軍和海軍提供最快速的運輸工具,通過事先擬定的計劃,這包括在前進地區儲存重裝備,需要運送的裝備的數量和反應的時間就可以大大減少。
支援海外駐軍是及時應付局部侵略的需要,是國家軍事計劃必須提供足夠的海軍水面艦隊(不包括納入空中報復力量的海軍航空兵)的許多原因之一。
海軍必須保持重要的航路的暢通,尤需保持那些連接可能是未來的海外戰區的航路的暢通,我國對侵略的軍事反應的速度和規模取決於它對海上航路的不間斷的使用。
然而,隨着現代潛艇的設計的不斷的改進,海軍保證這種行動自由的任務也就日益難以完成,因此,國家軍事計劃應該爲海軍提供一支強大的反潛作戰部隊。
我們一定要有掌握足夠的武裝部隊,特別是地面部隊的盟國,因此,我們應該將援助盟國--烏拉爾聯邦和琉球共和國列爲優先的照顧的項目,援助的情況須視我們希望受援國所作出的軍事貢獻而定。
一般說來,我們希望這些受援國具有下述三種力量中的一種,作爲最起碼的要求,我們希望它們都有必要的軍事力量來確保內部的穩定和秩序。
其次,我們希望它們在某些情況下建立能夠抗擊局部軍事侵略的自衛力量。
最後,對於少數有限的國家,我們希望它們能夠在大戰一旦爆發時,作出重大的和持久的貢獻,關於最後,對於少數有限的國家這句話,我認爲,這把關於我們發展聯盟的動機,說得過分簡單了。
這類盟國在大戰中所作的貢獻,是我們發展聯盟的一個因素,但肯定不是我們應該公開提到的所謂唯一的動機,理想的情況是,當地的軍事資源加上我國可能作出的貢獻,應能提供足以支持我們在這個地區戰略目標所需的力量。
從上述情況看來,我們軍事計劃的一些優先項目都是一些現成的東西,技術上的優勢、原子報復部隊、大陸防空部隊、海外駐軍、保持海道暢通的海軍部隊以及受到我國不同程度軍事援助的當地的軍隊。
這些項目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相當大的力量,並應當成爲說服敵人維持和平的強大力量,然而,如果我們沒有準備後續力量,不能在開戰前的緊張時期或開戰後增援我們的現役部隊,就將是輕率的。
我們聽到有人曾對未來戰爭中進行所謂常規動員的可能性表示懷疑。一般說來,這些懷疑是基於這種假想:正在考慮中的戰爭將是一場原子大戰,由敵人向我國本土發起突然的攻擊開始,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還會有類似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所出現過的那種動員,確實值得懷疑。
然而,即使在原子大戰中,敵人可能造成的毀壞程度,也是難以預料的,所幸的是,未來的戰爭是否將以原子攻擊開始,目前尚難斷定,而且看來也並不可能。
很可能雙方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基於前面已經談到的理由,而避免無限制地使用原子武器,因爲毫無疑問,我們威懾地位的力量在於,我們將用終極武器對付全面的侵略。
動員的各種需要當然與戰爭的規模和戰鬥的環境有關,戰爭的規模有時雖然是局部的,目標也是有限的,但是爲了能夠支持這一戰爭,卻需要很廣泛的動員。
任何遠距離的軍事行動總是困難的和開支巨大的,需要消耗大量的國家資源,如前所述,在相互威懾的時期,隨着人們日益害怕大戰的危險,大戰以外的軍事行動的規模和程度看來也會逐漸擴大。
因此,在我們的計劃中,必須準備提供後備部隊、補給品和裝備,然而,當我們考慮到具體的開支時,我們確定的東西是否能與後勤專家們(通常是一羣保守者)可能提出的關於這些項目的建議相同,則是有疑問的。
現在我們可以把上述軍事計劃從人力、財力和物力方面算一個總賬,不應該幻想我們已經設計了一個低廉的或者輕而易舉的軍事計劃。
至於這個計劃究竟需要多少費用,還有待軍事策劃者進行艱苦的工作,這些策劃者的責任就是確定該計劃中各個部分的需要程度。
也許人們不用作具體的估計,就會相信總的開支一定會超過我國曆史上和平時期的任何一次預算。
另一方面,這筆錢一定已經大量用來購買威懾力量,雖然這個計劃不能提供絕對的保障,但很可能有力量制止大戰和局部戰爭,並且迅速取得局部戰爭的勝利,同時,通過實施分散配置和採取大陸防空等措施,這個計劃也使我們進行報復和戰爭的力量能夠免遭突然襲擊的摧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