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卷

【晉紀二十五】 起重光協洽,盡旃蒙大淵獻,凡五年。

太宗簡文皇帝鹹安元年(辛未,公元三七一年)

春,正月,袁瑾、-輔求救於秦,秦王堅以瑾爲揚州刺史,輔爲交州刺史,遣武衛將軍武都王鑑、前將軍張蠔帥步騎二萬救之。大司馬溫遣淮南太守桓伊、南頓太守桓石虔等擊鑑、蠔於石橋,大破之,秦兵退屯慎城。伊,宣之子也。丁亥,溫拔壽春。擒瑾及輔並其宗族,送建康斬之。

秦王堅徙關東豪傑及雜夷十五萬戶於關中,處烏桓於馮翊、北地,丁零翟斌於新安、澠池。諸因亂流移、欲還舊業者,悉聽之。

二月,秦以魏郡太守韋鍾爲青州刺史,中壘將軍樑成爲-州刺史,射聲校尉徐成爲幷州刺史,武衛將軍王鑑爲豫州刺史,左將軍彭越爲徐州刺史,太尉司馬皇甫覆爲荊州刺史,屯騎校尉天水姜宇爲涼州刺史,扶風內史王統爲益州刺史,秦州刺史西縣侯雅爲使持節、都督秦、晉、涼、雍州諸軍事、秦州牧,吏部尚書楊安爲使持節、都督益、梁州諸軍事、梁州刺史。復置雍州,治蒲阪;以長樂公丕爲使持節、徵東大將軍、雍州刺史。成,平老之子;統,擢之子也。堅以關東初平,守令宜得人,令王猛以便宜簡召英俊,補六州守令,授訖,言臺除正。

三月,壬辰,益州刺史建成定公周楚卒。

秦後將軍金城俱難攻蘭陵太守張閔子於桃山,大司馬溫遣兵擊卻之。

秦西縣侯雅、楊安、五統、徐成及羽林左監-肜、揚武將軍姚萇帥步騎七萬伐仇池公楊纂。

代將長孫斤謀弒代王什翼犍,世子-格之,傷脅,遂執斤,殺之。

夏,四月,戊午,大赦。

秦兵至鷲峽,楊纂帥衆五萬拒之。梁州刺史弘農楊亮遣督護郭寶、卜靖帥千餘騎助纂,與秦兵戰於峽中;纂兵大敗,死者什三、四。寶等亦沒,纂收散兵遁還。西縣侯雅進攻仇池,楊統帥武都之衆降秦。纂懼,面縛出降,雅送纂於長安。以統爲南秦州刺史;加楊安都督南秦州諸軍事,鎮仇池。

王猛之破張天錫於-罕也,獲其將敦煌陰據及甲士五千人。秦王堅既克楊纂,遣據帥其甲士還涼州,使著作郎樑殊、閻負送之,因命王猛爲書諭天錫曰:“昔貴先公稱-劉、石者,惟審於強弱也。今論涼土之力,則損於往時;語大秦之德,則非二趙之匹;而將軍翻然自絕,無乃非宗廟之福也歟!以秦之威,旁振無外,可以回弱水使東流,返江、河使西注。關東既平,將移兵河右,恐非六郡士民所能抗也。劉表謂漢南可保,將軍謂西河可全,吉凶在身,元龜不遠,宜深算妙慮,自求多福,無使六世之業一旦而墜地也!”天錫大懼,遣使謝罪稱。堅拜天錫使持節、都督河右諸軍事、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涼州刺史、西平公。

吐谷渾王闢奚聞楊纂敗,五月,遣使獻馬千匹、金銀五百斤於秦。秦以闢奚爲安遠將軍、-川侯。闢奚,葉延之子也,好學,仁厚而無威斷。三弟專恣,國人患之。長史鍾惡地,西-羌豪也,謂司馬乞宿雲曰:“三弟縱橫,勢出王右,幾亡國矣。吾二人位爲元輔,豈得坐而視之!詰朝月望,文武並會,吾將討焉。王之左右皆吾羌子,轉目一顧,立可擒也。”宿雲請先白王,惡地曰:“王仁而無斷,白之必不從。萬一事泄,吾屬無類矣。事已出口,何可中變!”遂於坐收三弟,殺之。闢奚驚怖,自投牀下,惡地、宿雲趨而扶之曰:“臣昨夢先王刺臣雲:‘三弟將爲逆,不可不討。’故誅之耳。”闢奚由是發病恍惚,命世子視連曰:“吾禍及同生,何以見之於地下!國事大小,任汝治之,吾餘年殘命,寄食而已。”遂以憂卒。

視連立,不飲酒遊畋者七年,軍國之事,委之將佐。鍾惡地諫,以爲:“人主當自娛樂,建威佈德。”視連泣曰:“孤自先世以來,以仁孝忠恕相承。先王念友愛之不終,悲憤而亡。孤雖纂業,屍存而已,聲色遊娛,豈所安也!威德之建,當付之將來耳。”

代世子-病傷而卒。

秋,七月,秦王堅如洛陽。

代世子-娶東部大人賀野幹之女,有遺腹子,甲戌,生男,代王什翼犍爲之赦境內,名曰涉圭。

大司馬溫以樑、益多寇,周氏世有威名,八月,以寧州刺史周仲孫監益、樑二州諸軍事,領益州刺史。仲孫,光之子也。

秦以光祿勳李儼爲河州刺史,鎮武始。

王猛以潞川之功,請以鄧羌爲司隸。秦王堅下詔曰:“司隸校尉,董牧皇畿,吏責甚重,非所以優禮名將。光武不以吏事處功臣,實貴之也。羌有廉、李之才,朕方委以征伐之事,北平匈奴,南蕩揚、越,羌之任也,司隸何足以嬰之!其進號鎮軍將軍,位特進。”

九月,秦王堅還長安。歸安元侯李儼卒於上-,堅復以儼子辯爲河州刺史。

冬,十月,秦王堅如-,獵於西山,旬餘忘返。伶人王洛叩馬諫曰:“陛下羣生所繫,今久獵不歸,一旦患生不虞,奈太后、天下何!”堅爲之罷獵還宮。王猛因進言曰:“畋獵誠非急務,王洛之言,不可忘也。”堅賜洛帛百匹,拜官箴左右,自是不復獵。

大司馬溫恃其材略位望,陰蓄不臣之志,嘗撫枕嘆曰:“男子不能流芳百世,亦當遺臭萬年!”術士杜炅能知人貴賤,溫問炅以己祿位所至,炅曰:“明公勳格宇宙,位極人臣。”溫不悅。溫欲先立功河朔,以收時望,還受九錫。及枋頭之敗,威名頓挫。既克壽春,謂參軍郗超曰:“足以雪枋頭之恥乎?”超曰:“未也。”久之,超就溫宿,中夜,謂溫曰:“明公都無所慮乎?”溫曰:“卿欲有言邪?”超曰:“明公當天下重任,今以六十之年,敗於大舉,不建不世之勳,不足以鎮愜民望!”溫曰:“然則奈何?”超曰:“明公不爲伊、霍之舉者,無以立大威權,鎮壓四海。”溫素有心,深以爲然,遂與之定議。以帝素謹無過,而牀第易誣,乃言“帝早有痿疾,嬖人相龍、計好、-炅寶等,參侍內寢,二美人田氏、孟氏生三男,將建儲立王,傾移皇基。”密播此言於民間,時人莫能審其虛實。

十一月,癸卯,溫自廣陵將還姑孰,屯於白石。丁未,詣建康,諷褚太后,請廢帝,立丞相會稽王昱,並作令草呈之。太后方在佛屋燒香,內侍啓雲:“外有急奏。”太后出,倚戶視奏數行,乃曰:“我本自疑此!”至半,便止,索筆益之曰:“未亡人不幸罹此百憂,感念存沒,心焉如割。”

己酉,溫集百官於朝堂。廢立既曠代所無,莫有識其故典者,百官震忄慄。溫亦色動,不知所爲。尚書僕射王彪之知事不可止,乃謂溫曰:“公阿衡皇家,當倚傍先代。”乃命取《霍光傳》,禮度儀制,定於須臾。彪之朝服當階,神彩毅然,曾無懼容。文武儀準,莫不取定,朝廷以此服之。於是宣太后令,廢帝爲東海王,以丞相、錄尚書事、會稽王昱統承皇極。百官入太極前殿,溫使督護竺瑤、散騎侍郎劉亨收帝璽綬。帝著白-單衣,步下西堂,乘犢車出神虎門,羣臣拜辭,莫不-欷。侍御史、殿中監將兵百人衛送東海第。溫帥百官具乘輿法駕,迎會稽王於會稽邸。王於朝堂變服,著平巾幘、單衣,東向流涕,拜受璽綬,是日,即皇帝位,改元。溫出次中堂,分兵屯衛。溫有足疾,詔乘輿入殿。溫撰辭,欲陳述廢立本意,帝引見,便泣下數十行,溫兢懼,竟不能一言而出。

太宰武陵王晞,好習武事,爲溫所忌,欲廢之,以事示王彪之。彪之曰:“武陵親尊,未有顯罪,不可以猜嫌之間便相廢徙。公建立聖明,當崇獎王室,與伊、周同美;此大事,宜更深詳。”溫曰:“此已成事,卿勿復言!”乙卯,溫表“晞聚納輕剽,息綜矜忍;袁真叛逆,事相連染。頃日猜懼,將成亂階。請免晞官,以王歸。”從之,並免其世子綜、樑王逢等官。溫使魏郡太守毛安之帥所領宿衛殿中。安之,虎生之弟也。

庚戌,尊褚太后曰崇德太后。

初,殷浩卒,大司馬溫使人齎書吊之。浩子涓不答,亦不詣溫,而與武陵王晞遊。廣州刺史庾蘊,希之弟也,素與溫有隙。溫惡殷、庾宗強,欲去之。辛亥,使其弟-逼新蔡王晃詣西堂叩頭自列,稱與晞及子綜、著作郎殷涓、太宰長史庾倩、掾曹秀、舍人劉強、散騎常侍庾柔等謀反;帝對之流涕,溫皆收付廷尉。倩、柔,皆蘊之弟也。癸丑,溫殺東海王三子及其母。甲寅,御史中丞譙王恬承溫旨,請依律誅武陵王晞。詔曰:“悲惋惶怛,非所忍聞,況言之哉!其更詳議!”恬,承之孫也。乙卯,溫重表固請誅晞,詞甚酷切。帝乃賜溫手詔曰:“若晉祚靈長,公便宜奉行前詔;如其大運去矣,請避賢路。”溫覽之,流汗變色,乃奏廢晞及三子,家屬皆徙新安郡。丙辰,免新蔡王晃爲庶人,徙衡陽;殷涓、庾倩、曹秀、劉強、庾柔皆族誅,庾蘊飲鴆死。蘊兄東陽太守友子婦,桓豁之女也,故溫特赦之。庾希聞難,與弟會稽王參軍邈及子攸之逃於海陵陂澤中。溫既誅殷、庾,威勢翕赫,侍中謝安見溫遙拜。溫驚曰:“安石,卿何事乃爾?”安曰:“未有君拜於前,臣揖於後。”

戊午,大赦,增文武位二等。

己未,溫如白石,上書求歸姑孰。庚申,詔進溫丞相,大司馬如故,留京師輔政;溫固辭,仍請還鎮。辛酉,溫自白石還姑孰。

秦王堅聞溫廢立,謂羣臣曰:“溫前敗灞上,後敗枋頭,不能思愆自貶以謝百姓,方更廢君以自說,六十之叟,舉動如此,將何以自容於四海乎!諺曰:‘怒其室而作色於父。’其桓溫之謂矣。”

秦車騎大將軍王猛,以六州任重,言於秦王堅,請改授親賢;及府選便宜,輒已停寢,別乞一州自效。堅報曰:“朕之於卿,義則君臣,親逾骨肉,雖復桓、昭之有管、樂,玄德之有孔明,自謂逾之。夫人主勞於求才,逸於得士。既以六州相委,則朕無東顧之憂,非所以爲優崇,乃朕自求安逸也。夫取之不易,守之亦難,苟任非其人,患生慮表,豈獨朕之憂,亦卿之責也,故虛位臺鼎而以分陝爲先。卿未照朕心,殊乖素望。新政俟才,宜速銓補;俟東方化洽,當袞衣西歸。”仍遣侍中樑讜詣-諭旨,猛乃視事如故。

十二月,大司馬溫奏:“廢放之人,屏之以遠,不可以臨黎元。東海王宜依昌邑故事,築第吳郡。”太后詔曰:“使爲庶人,情有不忍,可特封王。”溫又奏:“可封海西縣侯。”庚寅,封海西縣公。

溫威振內外,帝雖處尊位,拱默而已,常懼廢黜。先是,熒惑守太微端門,逾月而海西廢。辛卯,熒惑逆行入太微,帝甚惡之。中書侍郎郗超在直,帝謂超曰:“命之修短,本所不計,故當無復近日事邪?”超曰:“大司馬臣溫,方內固社稷,外恢經略,非常之事,臣以百口保之。”及超請急省其父,帝曰:“致意尊公,家國之事,遂至於此,由吾不能以道匡衛,愧嘆之深,言何能諭!”因詠庾闡詩云:“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遂泣下沾襟。帝美風儀,善容止,留心典籍,凝塵滿席,湛如也。雖神識恬暢,然無濟世大略,謝安以爲惠帝之流,但清談差勝耳。

郗超以溫故,朝中皆畏事之。謝安嘗與左衛將軍王坦之共詣超,日旰未得前,坦之慾去,安曰:“獨不能爲性命忍須臾邪?”

秦以河州刺史李辯領興晉太守,還鎮-罕。徙涼州治金城。張天錫聞秦有兼併之志,大懼,立壇於姑臧南,刑三牲。帥其官屬,遙與晉三公盟。遣從事中郎韓博奉表送盟文,並獻書於大司馬溫,期以明年夏同大舉,會於上。是歲,秦益州刺史王統攻隴西鮮卑乞伏司繁於度堅山,司繁帥騎三萬拒統於苑川。統潛襲度堅山,司繁部落五萬餘皆降於統;其衆聞妻子已降秦,不戰而潰。司繁無所歸,亦詣統降。秦王堅以司繁爲南單于,留之長安;以司繁從叔吐雷爲勇士護軍,撫其部衆。

太宗簡文皇帝鹹安二年(壬申,公元三七二年)

春,二月,秦以清河房曠爲尚書左丞,徵曠兄默及清河崔逞、燕國韓胤爲尚書郎,北平陽陟、田勰、陽瑤爲著作佐郎,郝略爲清河相,皆關東士望,王猛所薦也。瑤,騖之子也。

冠軍將軍慕容垂言於秦王堅曰:“臣叔父評,燕之惡來輩也,不宜復污聖朝,願陛下爲燕戮之。”堅乃出評爲范陽太守,燕之諸王悉補邊郡。

臣光曰:古之人,滅人之國而人悅,何哉?爲人除害故也。彼慕容評者,蔽君專政,忌賢疾功,愚闇貪虐,以喪其國,國亡不死,逃遁見擒。秦王堅不以爲誅首,又從而寵秩之,是愛一人而不愛一國之人也,其失人心多矣。是以施恩於人而人莫之恩,盡誠於人而人莫之誠。卒於功名不遂,容身無所,由不得其道故也。

三月,戊年,遣侍中王坦之徵大司馬溫入輔,溫復辭。

秦王堅詔:“關東之民學通一經,才成一藝者,在所郡縣以禮送之。在官百石以上,學不通一經,纔不成一藝者,罷遣還民。”

夏,四月,徙海西公於吳縣西柴裡,敕吳國內史刁彝防衛,又遣御史顧允監察之。彝,協之子也。

六月,癸酉,秦以王猛爲丞相、中書監、尚書令、太子太傅、司隸校尉,特進、常侍、持節、將軍、侯如故;陽平公融爲使持節、都督六州諸軍事、鎮東大將軍、冀州牧。

庾希、庾邈與故青州刺史武沈之子遵,聚衆夜入京口城,晉陵太守卞眈逾城奔曲阿。希詐稱受海西公密旨誅大司馬溫。建康震擾,內外戒嚴。卞眈發諸縣兵二千人擊希,希敗,閉城自守。溫遣東海內史周少孫討之。秋,七月,壬辰,拔其城,擒希、邈及其親黨,皆斬之。眈,壺之子也。

甲寅,帝不豫,急召大司馬溫入輔,一日一夜發四詔。溫辭不至。初,帝爲會稽王,娶王述從妹爲妃,生世子道生及弟俞生。道生疏躁無行,母子皆以幽廢死。餘三子,鬱、-生、天流,皆早夭。諸姬絕孕將十年,王使善相者視之,皆曰:“非其人。”又使視諸婢媵,有李陵容者,在織坊中,黑而長,宮人謂之“崑崙”,相者驚曰:“此其人也!”王召之侍寢,生子昌明及道子。己未,立昌明爲皇太子,生十年矣。以道子爲琅邪王,領會稽國,以奉帝母鄭太妃之祀。遺詔:“大司馬溫依周公居攝故事。”又曰:“少子可輔者輔之,如不可,君自取之。”侍中王坦之自持詔入,於帝前毀之。帝曰:“天下,倘來之運,卿何所嫌!”坦之曰:“天下,宣、元之天下,陛下何得專之!”帝乃使坦之改詔曰:“家國事一稟大司馬,如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日,帝崩。

羣臣疑惑,未敢立嗣,或曰:“當須大司馬處分。”尚書僕射王彪之正色曰:“天子崩,太子代立,大司馬何容得異!若先面諮,必反爲所責。”朝議乃定。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崇德太后令,以帝衝幼,加在諒-,令溫依周公居攝故事。事已施行,王彪之曰:“此異常大事,大司馬必當固讓,使萬機停滯,稽廢山陵,未敢奉令,謹具封還。”事遂不行。

溫望簡文臨終禪位於己,不爾便當居攝。既不副所望,甚憤怨,與弟衝書曰:“遺詔使吾依武侯、王公故事耳。”溫疑王坦之、謝安所爲,心銜之。詔謝安徵溫入輔,溫又辭。

八月,秦丞相猛至長字,復加都督中外諸軍事。猛辭曰:“元相之重,儲傅之尊,端右事繁,京牧任大,總督戎機,出納帝命,文武兩寄,鉅細並關,以伊、呂、蕭、鄧之賢,尚不能兼,況臣猛之無似!”章三四上,秦王堅不許,曰:“朕方混壹四海,非卿誰可委者?卿之不得辭宰相,猶朕不得辭天下也。”

猛爲相,堅端拱於上,成官總己於下,軍國內外之事,無不由之。猛剛明清肅,善惡著白,放黜屍素,顯拔幽滯,勸課農桑,練習軍旅,官必當才,刑必當罪。由是國富兵強,戰無不克,秦國大治。堅敕太子宏及長樂公丕等曰:“汝事王公,如事我也。”

陽平公融在冀州,高選綱紀,以尚書郎房默、河間相申紹爲治中別駕,清河崔宏爲州從事,管記室。融年少,爲政好新奇,貴苛察;申紹數規正,導以寬和,融雖敬之,未能盡從。後紹出爲濟北太守,融屢以過失聞,數致譴讓,乃自恨不用紹言。

融嘗坐擅起學舍爲有司所糾,遣主簿李纂詣長安自理;纂憂懼,道卒。融問申紹:“誰可使者?”紹曰:“燕尚書郎高泰,清辯有膽智,可使也。”先是丞相猛及融屢闢泰,泰不起;至是,融謂泰曰:“君子救人之急,卿不得復辭!”泰乃從命。至長安,丞相猛見之,笑曰:“高子伯於今乃來,何其遲也!”泰曰:“罪人來就刑,何問遲速!”猛曰:“何謂也?”泰曰:“昔魯僖公以泮宮發頌,劉宣王以稷下垂聲。今陽平公開建學宮,追蹤劉、魯,未聞明詔褒美,乃更煩有司舉劾。明公阿衡聖朝,懲勸如此,下吏何所逃其罪乎!”猛曰:“是吾過也。”事遂得釋。猛因嘆曰:“高子伯豈陽平所宜吏乎!”言於秦王堅。堅召見,悅之,問以爲治之本,對曰:“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審舉,審舉在覈真,未有官得其人而國家不治者也。”堅曰:“可謂辭簡而理博矣。”以爲尚書郎。秦固請還州,堅許之。

九月,甲寅,追尊故會稽王妃王氏曰順皇后,尊帝母李氏爲淑妃。

冬,十月,丁卯,葬簡文帝於高平陵。

彭城妖人盧悚自稱大道祭酒,事之者八百餘家。十一月,遣弟子許龍如吳,晨,到海西公門,稱太后密詔,奉迎興復;公初欲從之,納保母諫而止。龍曰:“大事垂捷,焉用兒女子言乎!”公曰:“我得罪於此,幸蒙寬宥,豈敢妄動!且太后有詔,便應官屬來,何獨使汝也?汝必爲亂!”因叱左右縛之,龍懼而走。甲午,悚帥衆三百人,晨攻廣莫門。詐稱海西公還,由雲龍門突入殿庭,略取武庫甲仗,門下吏士駭愕不知所爲。遊擊將軍毛安之聞難,帥衆直入雲龍門,手自奮擊;左衛將軍殷康,中領軍桓秘入止車門,與安之併力討誅之,並黨與死者數百人。海西公深慮橫禍,專飲酒,恣聲色,有子爲育,時人憐之。朝廷以其安於屈辱,故不復爲虞。

秦都督北蕃諸軍事、鎮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朔方桓侯梁平老卒。平老在鎮十餘年,鮮卑、匈奴憚而愛之。

三吳大旱,飢,人多餓死。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上

太宗簡文皇帝寧康元年(癸酉,公元三七三年)

春,正月,己丑朔,大赦,改元。

二月,大司馬溫來朝。辛巳,詔吏部尚書謝安、侍中王坦之迎於新亭。是時,都下人情——,或雲欲誅王、謝,因移晉室。坦之甚懼,安神色不變,曰:“晉祚存亡,決於此行。”溫既至,百官拜於道側。溫大陳兵衛,延見朝士,有位望者皆戰懾失色,坦之流汗沾衣,倒執手版。安從容就席,坐定,謂溫曰:“安聞諸侯有道,守在四鄰,明公何須壁後置人邪!”溫笑曰:“正自不能不爾。”遂命左右撤之,與安笑語移日。郗超常爲溫謀主,安與坦之見溫,溫使超臥帳中聽其言。風動帳開,安笑曰:“郗生可謂入幕之賓矣。”時天子幼弱,外有強臣,安與坦之盡忠輔衛,卒安晉室。

溫治盧悚入宮事,收尚書陸始付廷尉,免桓秘官,連坐者甚衆;遷毛安之爲右衛將軍,桓秘由是怨溫。三月,溫有疾,停建康十四日,甲午,還姑孰。

夏,代王什翼犍使燕鳳入貢於秦。

秋,七月,己亥,南郡宣武公桓溫薨。初,溫疾篤,諷朝廷求九錫,屢使人趣之。謝安、王坦之故緩其事,使袁宏具草。宏以示王彪之,彪之嘆其文辭之美,因曰:“卿固大才,安可以此示人!”謝安見其草,輒改之,由是歷旬不就。宏密謀於彪之,彪之曰:“聞彼病日增,亦當不復支久,自可更小遲迴。”宏從之。溫弟江州刺史衝,問溫以謝安、王坦之所任,溫曰:“渠等不爲汝所處分。”其意以爲,己存,彼必不敢立異,死則非衝所制;若害之,無益於衝,更失時望故也。溫以世子熙才弱,使衝領其衆。於是桓秘與熙弟濟謀共殺衝,衝密知之,不敢入。俄頃,溫薨,衝先遣力士拘錄熙、濟而後臨喪。秘遂被廢棄,熙、濟俱徙長沙。詔葬溫依漢霍光及安平獻王故事。衝稱溫遺命,以少子玄爲嗣,時方五歲,襲封南郡公。

庚戌,加右將軍、荊州刺史桓豁徵西將軍,督荊、楊、雍、交、廣五州諸軍事。以江州刺史桓衝爲中軍將軍、都督揚、豫、江三州諸軍事、揚、豫二州刺史,鎮姑孰;竟陵太守桓石秀爲寧遠將軍、江州刺史,鎮尋陽。石秀,豁之子也。衝既代溫居任,盡忠王室,或勸衝誅除時望,專執時權,衝不從。始,溫在鎮,死罪皆專決不請。衝以爲生殺之重,當歸朝廷,凡大辟皆先上,須報,然後行之。

謝安以天子幼衝,新喪元輔,欲請崇德太后臨朝。王彪之曰:“前世人主幼在襁褓,母子一體,故可臨朝;太后亦不能決事,要須顧問大臣。今上年出十歲,垂及冠婚,反令從嫂臨朝,示人君幼弱,豈所以光揚聖德乎!諸公必欲行此,豈僕所制,所惜者大體耳。”安不欲委任桓衝,故使太后臨朝,己得以專獻替裁決,遂不從彪之之言。八月,壬子,太后復臨朝懾政。

梁州刺史楊亮遣其子廣襲仇池,與秦梁州刺史楊安戰,廣兵敗,沮水諸戌皆委城奔潰。亮懼,退守磬險。九月,安進攻漢川。

丙申,以王彪之爲尚書令,謝安爲僕射,領吏部,共掌朝政。安每嘆曰:“朝廷大事,衆所不能決者,以諮王公,無不立決。”

以吳國內史刁彝爲徐、-二州刺史,鎮廣陵。

冬,秦王堅使益州刺史王統、秘書監-肜帥卒二萬出漢川,前禁將軍毛當、鷹揚將軍徐成帥卒三萬出劍門,入寇樑、益;梁州刺史楊亮帥巴獠萬餘拒之,戰於青谷。亮兵敗,奔固西城。肜遂拔漢中。徐成攻劍門,克之。楊安進攻梓潼,梓潼太守周-固守涪城,遣步騎數千送母、妻自漢水趣江陵,-肜邀而獲之,-遂降於安。十一月,安克梓潼。荊州刺史桓豁遣江夏相竺瑤救樑、益;瑤聞廣漢太守趙長戰死,引兵退。益州刺史周仲孫勒兵拒-肜於綿竹,聞毛當將至成都,仲孫帥騎五千奔於南中。奉遂取樑、益二州,邛、-、夜郎皆附於秦。秦王堅以楊安爲益州牧,鎮成都;毛當爲州刺史,鎮漢中;姚萇爲寧州刺史,屯墊江;王統爲南秦州刺史,鎮仇池。

秦王堅欲以周-爲尚書郎-曰:“蒙晉厚恩,但老母見獲,失節於此,母子獲全,秦之惠也。雖公侯之貴,不以爲榮,況郎官乎!”遂不仕。每見堅,或箕踞而坐,呼爲氐賊。嘗值元會,儀衛甚盛,堅問之曰:“晉朝元會,與此何如?”-攘袂厲聲曰:“犬羊相聚,何敢比擬天朝!”秦人以-不遜,屢請殺之,堅待之彌厚。

周仲孫坐失守免官。桓衝以冠軍將軍毛虎生爲益州刺史,領建平太守,以虎生子球爲梓潼太守。虎生與球代秦,至巴西,以糧乏,退屯巴東。

Wшw▪ ttκǎ n▪ ¢ ○

以侍中王坦之爲中書令,領丹楊尹。

是歲,鮮卑勃寒寇掠隴右,秦王堅使乞伏司繁討之。勃寒請降,遂使司繁鎮勇士川。

有彗星出於尾箕,長十餘丈,經太微,掃東井;自四月始見,及秋冬不滅。秦太史令張孟言於秦王堅曰:“尾、箕,燕分;東井,秦分也。令彗起尾、箕而掃東井,十年之後,燕當滅秦;二十年之後,代當滅燕。慕容喔缸有值埽我之仇敵,而佈列朝廷,貴盛莫二,臣竊憂之,宜翦其抱魁桀者,以消天變。”堅不聽。

陽平公融上疏曰:“東胡跨據六州,南面稱帝,陛下勞師累年,然後得之,本非慕義而來。今陛下親而幸之,使其父子兄弟森然滿朝,執權履職,勢傾勳舊。臣愚以爲狼虎之心,終不可養,星變如此,願少留意。”堅報曰:“朕方混爲一家,視夷狄爲赤子。汝宜息慮,勿懷耿介。夫惟修德可以禳災,苟能內求諸己,何懼外患乎!”

太宗簡文皇帝寧康二年(甲戌,公元三七四年)

春,正月,癸未朔,大赦。

己酉,刁彝卒。二月,癸丑,以王坦之爲都督徐、-、青三州諸軍事、徐、-二州刺史,鎮廣陵。詔謝安總中書。安好聲律,期功之慘,不廢絲竹,士大夫效之,遂以成俗。王坦之屢以書苦諫之曰:“天下之寶,當爲天下惜之。”安不能從。

三月,秦太尉建寧列公李威卒。

夏,五月,蜀人張育、楊光起兵擊秦,有衆二萬,遣使來請兵。秦王堅遣鎮軍將軍鄧羌帥甲士五萬討之。益州刺史竺瑤、威遠將軍桓石虔帥衆三萬攻墊江,姚萇兵敗,退屯五城。瑤、石虔屯巴東。張育自號蜀王,與巴獠酋帥張重、尹萬等五萬餘人進圍成都。六月,育改元黑龍。秋,七月,張育與張重等爭權,舉兵相攻,秦楊安、鄧羌襲育,敗之,育與楊光退屯綿竹。八月,鄧羌敗晉兵於涪西。九月,楊安敗張重、尹萬於成都南,重死,斬首二萬三千級。鄧羌擊張育、楊光於綿竹,皆斬之。益州復入於秦。

冬,十二月,有人入秦明光殿大呼曰:“甲申、乙酉,魚羊食人,悲哉無復遺!”秦王堅命執之,不獲。秘書監-肜、秘書侍郎略陽趙整固請誅諸鮮卑,堅不聽。整,宦官也,博聞強記,能屬文,好直言,上書及面諫,前後五十餘事。慕容垂夫人得幸于堅,堅與之同輦遊於後庭,整歌曰:“不見雀來入燕室,但見浮雲蔽白日。”堅改容謝之,命夫人下輦。

是歲,代王什翼犍擊劉衛辰,南走。

太宗簡文皇帝寧康三年(乙亥,公元三七五年)

春,正月,辛亥,大赦。

夏,五月,丙午,藍田獻侯王坦之卒;臨終與謝安、桓衝書,惟以國家爲憂,言不及私。

桓衝以謝安素有重望,欲以揚州讓之,自求外出。桓氏族黨皆以爲非計,莫不扼腕苦諫,郗超亦深止之,衝皆不聽,處之澹然。甲寅,詔以衝都督徐、豫、-、青、揚五州諸軍事、徐州刺史,鎮京口;以安領揚州刺史,並加侍中。

六月,秦清河武侯王猛寢疾,秦王堅親爲之祈南、北郊及宗廟、社稷,分遣侍臣遍禱河、嶽諸神。猛疾少療,爲之赦殊死以下。猛上疏曰:“不圖陛下以臣之命而虧天地之德,開闢已來,未之有也。臣聞報德莫如盡言,謹以垂沒之命,竊獻遺款。伏惟陛下,威烈振乎八荒,聲教光乎,九州百郡,十居其七,平燕定蜀,有如拾芥。夫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終,是以古先哲王,知功業之不易,戰戰兢兢,如臨深谷。伏惟陛下,追蹤前聖,天下幸甚!”堅覽之悲慟。秋,七月,堅親至猛第視疾,訪以後事。猛曰:“晉雖僻處江南,然正朔相承,上下安和,臣沒之後,願勿以晉爲圖。鮮卑、西羌,我之仇敵,終爲人患,宜漸除之,以便社稷。”言終而卒。堅比斂,三臨哭,謂太子宏曰:“天不欲使吾平壹耶!何奪吾景略之速也!”葬之如漢霍光故事。

八月,癸巳,立皇后五氏,大赦。後,-之孫也。以後父晉陵太守蘊爲光祿大夫,領五兵尚書,封建昌縣侯,蘊固辭不受。

九月,帝講《孝經》,始覽典和籍,延儒士。謝安薦東莞徐邈補中書舍人,每被顧問,多所匡益。帝或宴集,酣樂之後,好爲手詔詩章以賜侍臣,或文詞率爾,所言穢雜;邈應時收斂還省刊削,皆使可觀,經帝重覽,然後出之,時議以此多邈。

冬,十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秦王堅下詔曰:“新喪賢輔,百司或未稱朕心,可置聽訟觀於未央南,朕五日一臨,以求民隱。今天下雖未大定,權可偃武修文,以稱武侯雅旨。其增崇儒教,禁老、莊、圖讖之學,犯者棄市。”妙簡學生,太子及公侯百僚之子皆就學受業;中外四禁、二衛、四軍長上將士,皆令受學。二十人給一經生,教讀音句,後宮置典學以教掖庭,選閹人及女隸敏慧者詣博士授經。尚書郎王佩讀讖,堅殺之,學讖者遂絕——

國學網站推出

第100卷第243卷第017卷第164卷第079卷第072卷第131卷第038卷第152卷第270卷第156卷第280卷第271卷第177卷第217卷第053卷第128卷第165卷第088卷第145卷第088卷第017卷第068卷第008卷第211卷第200卷第018卷第197卷第110卷第150卷第086卷第230卷第044卷第271卷第094卷第268卷第075卷第139卷第206卷第119卷第205卷第217卷第039卷第039卷第291卷第292卷第224卷第025卷第065卷第258卷第167卷第083卷第060卷第111卷第084卷第287卷第243卷第158卷第098卷第012卷第098卷第107卷第186卷第110卷第199卷第200卷第209卷第157卷第092卷第241卷第012卷第106卷第208卷第084卷第078卷第281卷第262卷第090卷第227卷第161卷第122卷第190卷第210卷第235卷第251卷第180卷第028卷第047卷第044卷第261卷第011卷第252卷第129卷第203卷第098卷第268卷第291卷第026卷第003卷第023卷
第100卷第243卷第017卷第164卷第079卷第072卷第131卷第038卷第152卷第270卷第156卷第280卷第271卷第177卷第217卷第053卷第128卷第165卷第088卷第145卷第088卷第017卷第068卷第008卷第211卷第200卷第018卷第197卷第110卷第150卷第086卷第230卷第044卷第271卷第094卷第268卷第075卷第139卷第206卷第119卷第205卷第217卷第039卷第039卷第291卷第292卷第224卷第025卷第065卷第258卷第167卷第083卷第060卷第111卷第084卷第287卷第243卷第158卷第098卷第012卷第098卷第107卷第186卷第110卷第199卷第200卷第209卷第157卷第092卷第241卷第012卷第106卷第208卷第084卷第078卷第281卷第262卷第090卷第227卷第161卷第122卷第190卷第210卷第235卷第251卷第180卷第028卷第047卷第044卷第261卷第011卷第252卷第129卷第203卷第098卷第268卷第291卷第026卷第003卷第023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