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第一次,我坐在他的跑車上奔馳,我伸展着手臂,笑得非常開心。大文學他開車的速度非常快,而且技術很好,無論是轉彎還是跨越,都能夠穩住車身。?
我們在路上飆車,然後去了很多地方。他帶着我進了酒吧,進了地下樂隊演唱會,我從來沒有來過這種地方,也沒有聽過這麼激烈的音樂。那種響徹在耳畔邊,好像鼓聲在擊打一樣,我整顆心都砰砰直跳起來,緊緊握住了方千亦的手。?
地下樂隊的歌非常奇妙,可能是我孤陋寡聞,我以前從來不聽這種歌,我聽的都是類似《過火》或者是《瀟灑走一回》之類的老歌,那一天我站在舞臺下面,周圍都是人,他們的手臂在空中揮舞着,最前排的男生女生們激烈的搖晃着頭和腦袋,就好像嗑了藥似的。以前我很討厭這樣的場合,這樣的事,這樣的人,覺得這些都是瘋子纔會做的事情,覺得這種放縱簡直就是發泄。?
可是當我站在這裡的時候,當身邊的人都揮舞着手的時候,當音樂聲貫徹耳膜的時候,我一下子呆住了。大文學?
站在舞臺上的是六個人,兩個主唱,一個架子鼓打手,一個鍵盤手,一個吉他手,一個貝斯手,他們唱的方式幾乎是吶喊出來的,整個舞臺,整個場地都是那種砰砰砰的響聲:“誰在懸崖沏一壺茶,溫熱前世的牽掛,而我在調整千年的時差,愛恨全喝下。歲月在岩石上敲打,我又留長了頭髮,耐心等待海岸線的變化,大雨就要下……”?
“風,狠狠的刮!誰,在害怕!海風一直眷戀着沙,你卻錯過我的年華,錯過我新長的枝丫,和我的白髮!!!蝴蝶依舊狂戀着花,你卻錯過我的年華,錯過我轉世的臉頰!你還愛我嗎?我等你一句話!!!!!”歌聲的節奏越來越快,越來越激烈,就好像兩個人的情感從最初的平淡昇華到了極致,那種扣人心絃的震撼力讓我渾身都顫抖了起來。方千亦緊緊的拉住我的手,他臉上被舞臺的燈光照得忽暗忽明,漾起的脣瓣說着一句話,我聽不到,大聲的問他:“你說什麼?我沒聽清……”?
他又說了一邊,我還是沒聽見。?
就在這個時候,他忽然鬆開我的手,擠開前面圍繞的人羣,一躍從下面跳到了舞臺上。大文學那個唱歌的女孩愣了愣,手中的話筒就被他奪了過去,然後他當着所有人的面,對着我大聲的喊道:“妙安蘭,我愛你!”?
所有揮舞着手臂的人都瘋狂了,他們熱烈的鼓掌着,甚至有人還吹起了口哨。?
方千亦上揚着嘴角,他的衣袂隨風而動:“現在,聽清楚了嗎?”?
我已經捂住了嘴,兩眼直直的望着他。天啊,方千亦真是一個瘋子嗎?!他居然當着這麼多人的面,甚至還跳到了舞臺上。這種事情……可不是平常人可以做得出來的。?
他說完之後將話筒還給了那個女孩,然後跳下舞臺再次回到我身邊。我仍舊捂着嘴,他伸出手抓住我的手腕將它移開,舞臺上的男孩女孩又大聲的繼續唱下去:“蝴蝶依舊狂戀着花,你卻錯過我的年華,錯過我轉世的臉頰,你還愛我嗎?我等你一句話……”?
愛,當然愛,遇上這樣的他,我竟然也會愛的瘋狂啊。?
瘋玩了一個晚上,當方千亦將我送回家的時候,老爸老媽的臉色已經很難看了。特別是老媽,她幾乎是一把將我從方千亦的手裡奪了回去,然後劈頭蓋腦的教訓我:“你還是小孩子嗎?!玩那麼晚也不知道給家裡打一個電?
話!你是瘋了是不是?!不知道我們會擔心嗎?!”?
我默默站在那裡不做聲,腳上的高跟鞋踩着一路的紛呈,旁邊理髮店的霓虹燈照射在上面,一閃一閃好像琉璃的光亮。?
方千亦原本是要走了,但是他才跨出兩步卻又回了過來一把將我拉住,然後對着我老爸老媽說道:“伯父伯母,我想娶安蘭。”?
老爸的眼睛刷一下亮起,他應該是想起了以前方千亦送過來的酒,雖然沒喝上一口,但是光摸着瓶蓋他就很有感覺了。如果方千亦真的和我結婚了,那麼這些酒豈不是可以白喝了,而且方千亦曾經說過,他家有整整一個地窖的酒,那老爸可是發財了。?
“你用什麼娶安蘭?用什麼身份娶安蘭?你們方家財大氣粗,我們妙家沒這個檔次,配不上你們。我們可不想到時候再被你們趕一次!還有,我們是農村人,是鄉巴佬,你們喜歡怎麼樣是你們的事情,以後不要牽扯上安蘭。”老媽還記着當初的仇,她一把拖着我走上了樓梯,似乎對方千亦很不待見。?
我有點尷尬,抽了抽手卻發現老媽拉的很緊,所以只得扭過身衝着方千亦揮揮手,讓他先回去。老爸走到他的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然後跟了上來。?
進了客廳之後老媽立刻甩開了我的手,然後惡狠狠的轉過頭:“你真不知好歹,怎麼還跟他在一起?!”?
“不是的,老媽……你聽我說,方千亦人是不錯,就是他的老媽不怎麼喜歡我。上次趕我們走的也不是他的意思,是他老媽開的口。”我見她動怒,急忙解釋。?
但是很顯然,她聽不進去:“不管是誰的意思,他們那種家世是不可能接受我們的,我們也不稀罕。安蘭,你也老大不小了,你能不能別做這種嫁入豪門的白日夢!我真搞不懂你了,你踏入社會也有三四年了吧,你怎麼還這麼傻?”?
“我是喜歡他的人,又不是喜歡他的錢。”誰想嫁入豪門了,這種念頭我在上高中的時候就沒了,只是現在不湊巧,喜歡的人正好是豪門裡頭的,那我又有什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