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結局之前前 關於不忘
想了很久的標題,關於什麼呢?
關於愛?
關於唯一?
到底關於……什麼?那時沒想到。
在剛剛寫這一篇文的時候,我還沒有那麼豐富的感情,但是寫的越多,思考越多,我就在思考,我到底要寫什麼?寫《別來無恙》我到底要表達的是什麼?我到底要讓你們看到一份什麼樣的感情?
那一秒我才真的明白筆下的字對於創造它的作者代表了什麼。我也真真切切體會到了,曾經那位讓我記憶猶新的作者替自己文,寫前言時的心情。
想了又想,也許就如書名,別來無恙吧,別來無恙的前提是:不忘。
大千世界,能有多少份不忘的感情,我不知道。但是似乎,至今沒有見過。
有人愛到瘋狂,最後仍然被時間殘忍的攆去,一切如過往雲煙。
有人愛到平凡,或許內心裡也曾經許過對方一生一世,可是結果,似乎沒有一個,能戰勝時間。
據說:愛情裡最大的考驗,就是時間,只是時間。
但是大千世界,各種各樣的誘-惑數不勝數,能跨越時間的戀人,能做到不忘的人,又能有多少?不敢說吧?我也不敢。
餘光的回憶裡似乎只留下了這句話:新娘不是她,新郎不是他。
從此這句話,紅了。
說到這裡,我發現:相愛,容易;不忘,卻難得。很難。
事情太多,時間太快,所有人都在步伐匆匆的往前走,所有人都不允許自己永遠淪陷在過去的那段感情裡。
思緒有點凌亂,只是從“不忘”兩個字裡我想要表達的感情,太多太多,卻發現漸漸的。無從說起……
有時,文字真的太蒼白。
……
“不忘”兩個字裡,要詮釋的東西在腦海裡一直若隱若現,並不清晰。我只能勉強抓住不管靈點閃現了多少次。但每一次都會隨着新的靈點出現的那幾個舊點,比如:曾海誓山盟、曾深刻的回憶,以及——包含了根本改變不了的感情。
一直包含了四個字:非你不可!
是的,非你不可。
在現實裡,談“非你不可”的感情,似乎有點可笑。現代二十一世紀裡所有人遵循的是“誰離開了誰不能活”的準則。
非你不可麼?的確,可笑,也太不真實。
可是,就是這樣的不真實,就是這樣的可笑。就是因爲這麼不可信的四個字,纔有了南宮彥和艾婼的故事。
看到這裡,也許有人會說,“非你不可”這四個字起初聽到新鮮,現在。落了俗了,哪本小說裡沒有?
確實。
但憶心想了想,仍然唯有這四個字,才能詮釋我要表達的那種深切、濃厚和最真摯的情-意“不忘”。
……
文裡。
他和她,第一次相遇是因百合花的芬芳,從此以後,那一眼。淪陷了誰?
他和她,從小長大,青梅竹馬,這一段旅程是任何時間的痕跡都磨滅不了的,不管之後是分離,還是在一起。
在她心裡。那段單純的歲月,沒有任何瑕疵,沒有任何人可以成爲第三個人,就只有他和她兩個人,是如此的簡單、真摯。
也許。就是因爲這段記憶太美好,她從此再也爬不出那一個人深邃的眸。
之後,他們分離,以南宮彥,和艾婼的性子,似乎是必定——他明明知道,或是因爲驕傲,或是因爲內心的反逆“不願意相信自己愛上了仇人的女兒”,他也沒攔她。
而她,或自卑,或也是恨的,或也很痛,終究也沒留下。
於是,他們,就那樣錯過了三年。
時過境遷,一場有謀劃的別後重逢,開始時女人的愕然,和心裡那一狹小的角落裡悄無聲息滋生出自己都不注意的喜悅,一切都證明:她,想忘卻沒忘記他,以及過去。
男人的淡然,是因爲早已下了決定,出現,是因爲已經認清了自己的心,準備向心裡的那個女人出擊了吧?!雖然,利用了三年的時間纔看清,但還好,不晚。
後來,不善於表達感情的他,口口聲聲拿着“復仇”當幌子,傷的她遍體鱗傷。
他的傷,卻無人可知。
再後來,他們在一起了,他們也在一起孕育了一個小寶寶……
他們都曾想忘掉彼此,卻都沒有忘掉,反而隨着時間,記的越發緊了。
……
隨着故事,差不多就是寫到這裡了,對嗎?
於是,有可愛的讀者覺得,大結局快到了?
答案是:!
已經講給你們的故事,表達的是一份曾想忘掉,卻沒忘掉,最後在一起的感情。
如果小鳥真的能飛過滄海,那經歷滄海的過程,我想沒有那麼簡單。
……
憶心想:
真正的別來無恙是,曾經愛得刻骨銘心的兩個人,有一天,在茫茫人海里,那麼突然的撞到彼此的眸,於是,他們停在原地,短暫的愕然和心酸之後,還會相互,陌生一笑,看着對方的眼睛,說一句:別來無恙。
憶心想:
真正的不忘,是從來不曾想、忘,從來不曾忘、記!
……
而不願往前走的人,只能一邊死記住過去,一邊對他說完之後,與他同時轉身背對背,走向與他完全不同的方向。
原來,流年再美,也終會開到茶靡花事了。
原來,小鳥能飛過滄海,真的只是妄想而已。
任靜靜說:“這世界上有一種接近是可悲可嘆的,有一種幸福裡摻雜着罌粟的毒,縱使明明知道自己那樣接近你不對,可是,只要一接近你,罌粟的毒,太厲害,把我深深的捆綁在了你給我的“幸福裡”。彥,離開了你,我從此無以安身。”
艾婼說:“彥哥哥,我太愛你了,所以我總是活在愛你的誠惶誠恐裡,我幾乎每時每刻都害怕你嫌棄我,你離開我,現在好了,終於失去了,我安心了。彥,彥……婼兒真的安心了嗎,還是心已死?!
……有一句話,從小就想對你說了,可是,怕你惡劣的笑我,一直都沒有敢說,那句話就是: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想爲你穿上相框裡媽媽身上那件好漂亮的白裙子,那個時候我只知道那是一條雪白雪白的裙子,很漂亮很漂亮,爸爸穿着白馬王子的西裝站在媽媽旁邊,我想你也那樣站在我的身邊。
直到長大以後,我才知道,那不是白裙子,那是婚紗,原來我在見到你的第一眼,就想要嫁給你了,一直,很想,很想……”
南宮彥說:“婼兒,你再差,在我眼裡,卻如世間珍寶,縱你一世寵愛,贈你一世歡樂,容你一世巧笑,這就是我要做的。”
薛衛說:“我找到一朵可以代替百合的花朵,它叫滿天星。我覺得你再喜歡百合,也沒用,因爲它不懂你。可是滿天星不一樣,它的花語是低調,它沒有絢麗的色彩,小而不起眼,但是,它也會爲自己的所愛,而出乎意料的執着。比起百合,我覺得它更像你,也更適合你!可不可以,讓它代替百合……”
百合花和滿天星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花,其實,各有各的好,其實,就像是愛情裡,不愛就是不愛,不存在你比他差,又或者你比他更好多少。
可是,小鳥都有飛過滄海的勇氣,人,再不濟,也各人有各人的信仰,和堅持,文中的每一個人,似乎都有一份執念,包括好久都沒有出現的王會緣,藍雨辰……
昨天轉了一個微博,記憶深刻,它是這樣說的:
“嘉揚,作爲一個朋友,你也仁至義盡,不必去自討沒趣了,失意的人很難侍候,一味怪世態炎涼,得志小人欺師滅祖,老朋友跟紅頂白,讓她自己休息康復吧。”——《這雙手雖然小》
藍雨辰,你可知道,你是我這篇文裡,讓我覺得最心疼的男子,但也無法,只好,自己休養康復去吧!
曾經,無比期盼你早日出現,把文的進度推的快一點,可是,又害怕你出現,狂了自己。
餘話不再,感謝你們一路以來的陪伴,這篇文,送給即將愛人,或已經愛人的你們,若不經意的招你們一覽,是我的榮幸。若覺文閉語澀,請你見諒。
憶心,一直覺得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就是一生只愛一個。
如若你們遇到那個讓你們想要只疼.愛他(她)一個人的那個唯一,若不忘,就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