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照樣很快接通,對面傳來一箇中年男子的聲音:“我已經看到你了,你再往前走一百米,左拐彎就行。”
“好。”
葉歡答應下來後,便是照着對方的指示往前走了一百米,隨後一個左轉,來到更黑暗的巷子裡。
這期間葉歡自然是小心無比,提防着對面已經發現自己的這一可能。
在這更黑的小巷子當中,距離葉歡差不多有十五米左右的位置,正站着三個人。
一個是帶着墨鏡的中年大叔,另外兩個則是穿着背心,渾身都是肌肉,身高達到一米九五的黑人。
從他們那凝實的肌肉來判斷,葉歡可以肯定對方是有練過家子的。
“做的很不錯,你的功績我會跟組織上報,接下來你成爲小隊長是絕對沒有任何問題的。”中年大叔看了一眼李婉清後,哈哈大笑了起來。
“謝謝大人!”葉歡故作高興。
然而就在他剛剛鞠躬的那一刻,他突然間聽到前方傳來一陣拿槍的聲響。
“砰!”
下一秒,子彈飛射而出,直接射向了葉歡的腦袋。
“鏘!”
然而,讓那中年大叔意想不到的是,子彈射在葉歡腦袋上的時候,卻像是射在一塊厚重的鋼板上一樣,傳出一陣刺耳的金屬碰撞聲。
這陣碰撞聲傳出之後,葉歡非但沒有任何的事情,反而子彈徹底彎曲,掉落在了地上。
擁有3級天玄之體的葉歡,別說是這種手槍子彈的攻擊,就算是步槍也沒辦法對他造成多大的傷害。
“怎麼可能?!”中年大叔一臉驚駭,他從未見過肉身可以硬抗子彈的存在!
葉歡見自己被識破,也就乾脆把臉上的頭皮給摘了下來,露出自己原本的外賣。
“我很好奇,你是怎麼發現我的?”
葉歡是真的很好奇,他可以肯定自己無論是在聲線還是語氣,亦或者是外貌上,都沒有露出一點破綻,可他怎麼會這麼快就看出來?
“我爲什麼要告訴你?”中年大叔冷笑了一聲,忽然又擡起手槍,對着葉歡連續射了好幾槍。
“鏘鏘鏘!”
就在中年大叔以爲自己剛剛只是錯覺,實際上是自己打偏了的時候,這些手槍子彈打在葉歡身上,皆是跟打在鐵塊上一樣,葉歡依舊毫髮無傷。
葉歡見他不想談話,眼中略微閃過一道寒光,隨後一步踏出,往他那邊暴掠過去。
他的速度極快,在空地上拉出一道道殘影,轉眼間殺到了中年大叔的面前。
“咻!”
他身邊的那兩個黑人保鏢倒是有兩把刷子,在葉歡接近的那一剎那,便是直接揮拳朝着葉歡砸去。
砂鍋大一般的拳頭,打在普通人的身上,能夠當場把一個百八十斤重的壯漢打死!
可是葉歡卻是不閃不避,大喝一聲之後,用出七殺拳,左拳與右拳同時出擊,與兩個黑人的拳頭對碰在了一起。
“咔嚓!”
讓人沒想到的是,兩個體重起碼有三百公斤以上的黑人,在於葉歡對碰之後,手骨當場碎裂開來,兩人也是發出淒厲的慘叫聲,被轟飛了出去。
葉歡現如今將近200點的力量可不是開玩笑的!
中年大叔見兩個黑人都不是葉歡的一招之敵,自然不敢再逗留,轉身就想逃跑,但葉歡的速度比他更快,沒過十秒鐘就把他踹到在地。
“啊!”
摔了一個狗吃屎的中年大叔鼻子完全塌陷了進去,鼻血流了一地,連牙齒也撞碎了兩顆。
葉歡在他摔倒之後,立刻抓起了他的領子,冷冷的道:“來,現在可以說說你是怎麼發現我的。”
接下來葉歡可能要再喬裝成這羣人的模樣,所以必須要了解這個組織更多的信息才行。
但中年大叔沒有說話,他冷笑了一聲,想要去咬破自己綁在牙齒上的毒袋。
可讓他絕望的是,葉歡早就察覺出來,一把掐住他的嘴巴,將裡面的毒袋抽了出來。
失去了可以一死百了的手段,這個中年大叔明顯慌了神,即便後面繼續強裝鎮定,但那一瞬間的表情已經被葉歡讀到。
“我能夠找到這裡,並且跟你聯繫,你就應該明白,之前那幾個人已經被我逼問出來了他們所知道的全部。”
“而我這人恰好又非常的有耐心,可以慢慢的折磨你,如果你不說的話,對付他們的,我會加倍對付你。”
葉歡冰冷的話語,讓中年大叔渾身冷汗直冒,他知道自己今天是遇到狠人了,只能如實的交代:“我們萬手蜘蛛每個人都會有一個用鐵烙上去的痕跡在手掌心上,剛剛我觀察到你手上並沒有這個痕跡。”
中年大叔可不認爲自己的毅力比那羣小弟要強多少,還不如早點交代,免得受苦。
“原來如此。”
葉歡回想了一下,自己確實沒注意到手上的印記,易容完畢後,就匆忙的出來了。
知道了這個原因後,葉歡再次問道:“你叫什麼名字?來抓李婉清是什麼目的?你們組織和邱家又有什麼關係?”
“我叫王一發,抓李婉清的目的大概率是想利用李婉清,拿下一塊碼頭的歸屬權,至於和邱家的關係,我並不清楚。”
王一發自認爲自己說的還算不錯,一般人早就信了,可葉歡現在對微動作微表情的掌控已經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一眼看出他在說謊。
“我再給你一次機會,把你知道的全部說出來。”葉歡冷冰冰的聲音,讓王一發身體跟着一顫。
他眼珠子慌張的轉了兩下,不斷的思索着自己到底哪裡說的有問題。
葉歡則是抽出一把匕首,兩刀割斷了王一發的手筋,讓王一發瞬間發出淒厲的慘叫聲,緊跟着葉歡掐住了他的嘴巴,說道:“三秒鐘內給我回答,三、二……”
“我說!我說!”王一發在這種壓迫之下,趕緊喊道:“邱家前段時間找到我們萬手蜘蛛,出了一大筆錢,想要請我們的十大聖手蜘蛛之一的傑夫,過來殺了一個叫葉歡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