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十
是真的不明白,自己爲什麼會在這裡,自己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不屬於這裡的。
這裡是豹族的國家,從他的理解上,這裡應該是對他來說被稱爲存在於未來世界的地球?被豹統治着的地球?
好吧,他知道自己思維已經混亂了,這都是什麼亂七八糟的!
真是一切都變得亂七八糟的啊!
自己應該是人類沒錯吧?絕對是人類沒錯吧?!
名一言活到現在,整整十三個年頭,雖然說還是個小鬼沒錯,好吧,他現在都開始懷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十三歲了,更別提懷疑自己是不是人類了。
懷疑自己是不是小鬼的十三歲的少年,睜着茫然的雙眼看着眼前的情形,彷彿身在夢境之中。
歌舞昇平?是這個詞沒錯吧?他應該沒用錯詞吧……
真是第一次見到這種景象,體驗這種感覺。
高高在上的,讓衆多的人爲自己獻舞賣笑,雖然感覺得到挺自豪的,感覺挺了不起的,確實是可以滿足一個十三歲小鬼的虛榮心。
但是,卻讓人感到噁心。
看到的是虛僞的笑容,虛僞的心,讓人反胃。
而且,這個男人是怎麼回事。這個坐在他身後,笑的一臉的狂妄的男人。
被抓來的時候,他可是被告訴要做男chong的,被鞭打,被折磨,奮力的逃跑、掙扎、求死、、、、、、、
全部都是痛苦的記憶。
在到達這裡的時候,他明明是做好覺悟了的———做好被玩弄的覺悟。
他本身就是一無所有的,可是,連這具身體,這卑微的自尊,都要被剝奪了嗎?上蒼真的要這麼殘忍的對待他嗎?
簡單的說,他完全就是一個被垃圾養大的孩子,與野鳥爭食,與野狗撕咬,爺不過是爲了能夠得到半塊饅頭,如果能吃到腐爛的肉的話,那就真的是天神的賞賜了!
他曾經惡毒的詛咒過上蒼對他的不公,詛咒過任何幸福的人,詛咒一切溫飽不愁的人,甚至任何動物,任何的種族,包括螻蟻,臭蟲,蟑螂,都是如此的幸福,因爲他認爲自己是如此的不幸。
不是他不努力,不是他懦弱,只是他清楚的知道,這本就是個不公的世界,先天條件的差異,用什麼來彌補?不要和他說任何大道理,虛僞!而且,努力的話,爲了什麼而努力呢?爲了誰而去努力呢?爲了活着嗎?他已經活着了不是嗎?又有什麼是需要去爭取的呢?對他來說,沒有,他本就一無所有,就任他這樣一無所有下去吧!
被拋棄,不被需要,沒有人需要他,他就是個多餘的存在。每天都茫然的看着車來人往,接受着或是鄙夷或是同情的目光。已經習慣了,甚至說是已經麻木了。
說他是個13歲的孩子?少瞧不起人了,他的心智,他的認知,已經不知道是多少歲了。13歲又怎樣?不要以年齡去審視他。
但是,現在這個情況到是怎麼回事?
這個坐在他身後的男人,輕易的改變了他所要遭遇的,改變了他的處境,他的決心,完完全全的是多餘的,真是有些惱怒。
他現在,應該是在豹王莫宵的宮殿,並且,是位於這個豹王的專屬座椅上,不,確切的說是被人抱着,看着下方的笙歌豔舞,一切都被金色所覆蓋,散發着魅惑人心的光芒,空氣中都淡淡的散發着某種誘人的薰香。
坐在別人的腿上,被抱在懷裡,原來是這種感覺啊!雖然感覺怪怪的,但是,曾幾何時,自己被這樣的對待過?!被擁抱着,是他做夢也不敢想象的事情。因爲他的身上總是沾滿污穢,散發陣陣的惡臭,別說擁抱了,連被靠近都是個大問題。
他是不是還要感謝被抓來這裡呢?沖洗乾淨,換上乾淨的衣服,他才發現,自己原來是長這樣啊,一個清秀的孩子,他擁有着讓他自己都覺得可愛的容貌。
長大後又會變成怎樣的模樣呢?
不過,話說回來,男chong和寵物,只是一個字而已,差別卻可以那麼大。而且,這個男人真駛莫名其妙的,一直摸他的頭,一直摸一直摸,到底有完沒完啊!那撫摸的動作是怎麼回事!還真把他當成是寵物了嗎!真是寧願去做男chong了!
雖然他的頭髮確實很長了。
“怎麼?對我的所作所爲感到不滿嗎?”,像是察覺到他的小心思,莫宵自大而又張揚的聲音傳來,眼帶笑意的看着名一言,“還是,你對不能爬上我的牀而感到不滿呢?”,伸出手,挑高名一言的下巴,邪孽的看着他。
這個男人,真是讓人琢磨不透!
“不怎麼,不會感到不滿,請隨意”,名一言直視着莫宵,眼中絲毫不帶畏懼之色。
呵呵,他果然沒看錯,這是個有趣的小鬼!
“老實做我的寵物吧,別想歪點子”,玩弄着名一言過長的頭髮,莫宵玩味的說着。
“不會,請隨意”,名一言不客氣的回嘴。
沒有什麼好怕的,他本就一無所有。
所以、、、、、、
你越不讓我做的,我反而越想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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