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的,千萬不要以爲我是故意的,我真的是不小心吻上他的脣的,我還不至於花癡到主動獻吻這種驚人的地步。
對於我的解釋,他沒什麼反應,只是擡起右手,用那手指輕輕的在脣上劃過,然後,勾起一抹輕蔑的笑,“這種藉口,還真不是一般的爛。”
藉口?他的意思就是說我剛剛是故意?未免太自以爲是了吧?
“我說的是實話,信不信隨你!”反正已經解釋了,他愛信不信。
我伸手拿過他手中的手機,轉身要走,他卻伸手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手指有點涼涼的,卻柔韌有力,沒有太用力就已經讓我甩不開了。
“放手。”我衝他喊着。
他看着我,一本正經的說,“剛剛那樣佔了我的便宜,你想就這樣走了?”
“我已經解釋過了,不想再解釋第二遍,你想怎麼想是你的事,麻煩你放手。”
“你覺得可能嗎?”他反問我。
我看他是不想放手的,只好自己動手,用另一隻手去掰,但他抓得實在是太牢了,怎麼掰都掰不開,我忍無可忍,衝他喊,“再不放手我咬了!”
“是想吻吧?”他痞痞的笑着。
“你…”我氣得說不出話,這傢伙真是太自戀,真的很想咬他,但想到他的高大,我的弱小,還是暫時不要以卵擊石吧。“雖然剛剛是我不小心吻上的,但我初吻沒了都沒叫,你叫什麼啊?別跟我說這也是你的初吻,哼,我纔不會相信!”長成這樣,都不知道交了多少女朋友了,初吻怎麼可能還在。
“哦?”他玩味的看着我,故意將臉湊近,邪裡邪氣的,“真是看不出來啊,你居然沒被人碰過,看來,現在的男生眼光都很正常。”
靠,他這是什麼意思,我至於差成那樣嗎?
“你少自以爲是,看貶人是吧?我告訴你,我在鄉下不知道有多少人追呢,只是我不喜歡而已。”可惡,我不過是情商有點低,對異性的反應慢了點,通常有男生喜歡我,等到我察覺的時候,人家已經改變對象了,以至於到現在都沒有交往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