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齊頭兒被槍打死的案件發生後,專案組的成員曾幾次找到小陶子瞭解情況,保衛科範振歧科長問他:“老齊頭兒到場院裡都幹什麼了?他是怎麼進來的?又往哪個方向去了後來又幹了什麼?”小陶子兄弟是個實實在在的孩子。他不會說謊話,就是違心的說謊話臉也會紅。專案組曾經幾次問他,他都膽卻地說“我就看一個大黑影子,晃晃悠悠的就朝我過來了,我問他是誰,他也不回答,後來這個大黑影子,離我越來越近我以爲是個大黑熊!我被嚇得實在不行後來就開搶了!小陶子實在的、實事求是地講着案件的經過。
我那時年齡也小,更不懂什麼案子,法律。想問題也非常簡單,小陶子爲集體在場院裡打更站崗,晚上來了不明情況的人,問他是誰還不吱聲,走到跟前了,不開槍能行嗎?我們看過去的戰鬥片時,哨兵發現情況問口令!對方如果不回答,哨兵都會說你再過來我就開槍了!那小陶子的情況和這不一樣嗎?我就是這樣認爲的。當然,我也很同情老齊頭。他畢竟留下了一個老伴兒和五個子女。
同樣的案子,如果現在看來,既然老齊頭死了,已經死無對證。按照現在年輕人的頭腦,都會說我看見人進來,問他是誰還不回答,而且要搬運集體的糧食,我大聲喊並上前制止,他就向我撲了過來,我沒有辦法自衛開槍!那會是一種什麼結果?那豈不是成了兵團的英雄!這樣的情況,年輕的我是不會想到的,稚嫩實在的小陶子更不會想到。
換一種觀點,拿槍爲集體看護場院,問話對方不回答?黑乎乎的大東西像哨兵走來,還不應該開槍嗎?如果小陶子有錯誤的話,按現在的法律頂多算個過失犯罪。這些我和小陶子哪懂啊!
情況弄清楚之後,兵團黨委曾幾次開會研究怎麼處理這個案子,黨委成員提了很多處理意見,最後,鑑於案子的前後經過,初步達成的意見是:給小陶子記大過處分,開除團籍,在兵團內通報批評。讓各級組織和大家吸取經驗教訓,以免此類的案件發生。至於老齊頭,按工傷處理,兵團幫助老齊頭家負擔一部分善後處理的費用。並把這個初步意見,傳達到了老齊頭的老伴兒和幾個孩子?後來老齊頭家很多親屬在一起研究,也許他家有比較明白的人,答覆的意見和要求有以下幾條兒:一,負擔善後處理的費用給的太少,(當時的情況是不足200元),二,給老齊頭的兩個將近18歲的兒子安排工作,算正式職工;三,因老齊頭死了,家裡主要經濟來源沒了,孩子人口又多,要求組織上每年給600斤糧食補助。
兵團黨委根據這個反饋意見曾經兩次開會研究,結果是:一善後處理的費用可適當增加;二孩子年滿18歲可以參加工作分配勞動,但不能做爲正式職工,因兵團這一級沒有這個權利;三糧食是國家統購統銷,上級安排的糧食上交任務很重,每年完成任務都有很多困難,所以提出600斤的糧食要求不能滿足。我把這一情況通知到了老齊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