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寵婚 1167 分歧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大家心裡都明白,要是讓天祈跟裴心去住凌公館,凌公館必然要改名字,改爲洛公館,而洛天祈雖是長子卻不再承擔家主的責任,凌公館的房產證卻是寫着洛天蕊的名字。,
但是,如果讓洛天祈跟裴心住洛宅,讓洛天凌跟洛天蕊搬回凌公館去,在外人眼裡,肯定會混淆視線。畢竟,住在洛宅,就是家主的意思。
凌予的問題剛剛拋出來,大家有的靜默思考,有的竊竊私語。
好一會兒,靳如歌才道:“當初買凌公館的錢,是天凌用自己在洛氏股份分紅的錢買的,雖說是送給蕊蕊,但是這是一筆不小的數字。房產證上寫着洛天蕊,那就不要再動了,換來換去挺麻煩,還要按照房價比例繳納過戶費,真的沒有必要這樣浪費。天凌是家主,但是天祈也是長子,心心就是洛家的長媳,將來他們有了兒子,那就是洛家的長子嫡孫,這點毋庸置疑!因此,天祈既然是洛家的子孫,那麼就有權利住在洛家,繼承洛家的房產。這世上沒有什麼是非要一成不變的,就好像我們的祖先也沒有規定,非要家主才能住在這個房子裡一樣。所以我建議,洛宅留給天祈;凌公館改爲洛公館,留給天凌作爲新任家主的紮根地。從此他們三兄妹可以自立門戶了。”
慕煙想了想,道:“如歌說的不是沒有道理,但是我總覺得,家主住在洛宅更爲名正言順一點,畢竟在外人眼中,洛宅已經成爲家主居住地的標誌了,因此天凌只有住在洛宅裡,才更能服衆。我的想法是,天凌當初買凌公館的錢,由洛氏補上,就當做是送給天祈跟裴心自立門戶的,過戶費花就花一點,再說還有你爸爸的關係,跟土地局房產評估的同志打個招呼,能減免可以適當地減免,這些都不是問題。天凌跟蕊蕊留住洛宅,天祈跟裴心去凌公館,這樣比較好。”
胥爾升道:“我贊成煙兒的意見。”
靳子洛就是個乖兒媳,婆婆的意見她想來惟命是從:“我聽我媽的。”
胥寧笑了,握着靳子洛的手道:“我聽我老婆的。”
喬歐道:“我聽哥哥姐姐們的。”
小天星道:“我聽媽媽的!”
忽然,喬歐又改口了:“我也聽姨媽的吧!”
他話音剛落,所有人都詫異地看着他,他訕訕笑着,擡手拄着下巴,勾了勾脣:“呵呵,我想,哥哥姐姐可能也是說尊重大人們的意思,所以,我還是支持姨媽吧!”
方言點點頭,趕緊用筆記下。
林尋鶴道:“我支持如歌。”
林煦面無表情地盯着喬歐:“我聽小星兒的!我支持嬸嬸的意見!”
洛天祈看了眼裴心,詢問裴心的意見,裴心淡淡笑着:“我聽我孃家爸爸的,支持咱媽媽的意見!”
洛天祈笑了,心想裴心真是個孝順長輩的好兒媳婦,關鍵時刻,懂得跟靳子洛一樣,什麼都站在婆婆那邊,於是道:“我支持我家心心,也支持媽媽。”
當衆人的目光齊齊刷向洛天蕊的時候,她垂下腦袋,面色很白,甚至連眼神裡都透着不願面對的慌張感,輕聲說着:“我,不想再住回凌公館了,我一步都不想再進去!”
不管現在林煦是不是真的脫胎換骨了,但是她曾經被逼的那種傷害,一幕幕涌上心頭,她不願意跟自己心愛的男人每天住在一起,卻還要被迫因爲眼前熟悉的環境而想起被另一個男人逼迫結婚,最後自殺的事情。
洛天凌握着她的手,感知她手指冰涼,蹙了蹙眉,道:“我聽蕊蕊的,我們贊同奶奶的意見,就住在洛宅。”
靳沫卿夫婦見狀,也開始心疼蕊蕊了,兩人的意見皆是:“同上!”
祁夜夫妻倆也是心疼蕊蕊的,於是異口同聲道:“同上!”
於是,這下輪到凌予發表意見了,他也開始難辦了,一邊是妻子,一邊是心疼女兒,挑了挑眉,最後還是說:“我聽如歌的。”
胥寧無奈地擡手揉了揉太陽穴,這些年,他倆幾乎一致,不管開什麼家庭會議,都是跟着老婆的意見走,而靳子洛唯一的不同,就是什麼都跟着慕煙走。
餐廳裡又靜謐了一會兒,方言做着統計,最後道:“少夫人跟親家夫人的意見,八比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規則,以親家夫人的意見爲準。”
聞言,凌予看了眼靳如歌,隨後點點頭,宣佈道:“那麼,天祈跟心心住凌公館,將凌公館改爲洛公館,而天凌跟蕊蕊住在洛宅。凌公館的房產證上,蕊蕊的名字換成天祈跟心心的。這樣,他們就可以自立門戶了。”
衆人點點頭,就在大家都覺得沒有異議的時候,林尋鶴忽然乾咳了兩下:“咳咳。”
看着他似乎有話要說的樣子,凌予莞爾一笑:“大哥,你有什麼想法,儘管說。”
林尋鶴笑了笑:“心心是凌家的孫女,不管她跟誰結婚,跟丈夫一起住在凌公館裡,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所以,凌公館不必特意改成洛公館。再者,以後我跟小煦,還有姑姑,我媽媽,我們從大馬回來了,見見心心跟天祈的孩子,一家人天倫之樂也不必住在酒店裡。再者,心心跟天祈是奉子成婚的,結婚證領的急,可是談婚論嫁該有的禮數,卻是全部被省略了。婚姻是大事,一輩子就這一次,就這樣省略,將來他們回頭想想,不免會覺得委屈。”
凌予眸色一深,笑了:“大哥的意思是?”
林尋鶴鶴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道:“凌公館還是凌公館,心心帶着丈夫跟孩子住過去是理所當然,天凌當初買下凌公館花的錢,我出一半,當做給心心的嫁妝,而剩下的一半再從洛氏裡出,就當做是洛家給心心的彩禮。如何?”
餐廳裡靜謐了一會兒,靳如歌凝眉道:“不行!那幢房子不可以再叫做凌公館。我洛家的長子婚後住在老婆的孃家裡生兒育女,這算什麼?又不是倒插門的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