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或許吧。我們走,離開這裡再說。”
郭笑風攜着小白,匆匆離開了那一座陰氣冰寒的院子。
只是,在郭笑風裡去後,那一座鬼泣陰森的屋子,一花,一草,一庭院,忽然逐漸的消失,被黑夜吞噬,宛若是魔幻般的詭秘。
丹城縣,這件少女少女兇殺案,歷時三個多月後,終於宣佈告破了。可是告破的理由,卻叫分局的警察局長李默有種說不出的苦楚。
大功之人,不是他們警察,而是一個叫郭笑風的詭秘人。據李默回憶說道,那人,他只是見過了兩次照面。
第一次是在警察局中,然後第二次,同樣是在警察局。那人,匆匆的來告訴他,兇手已經落網,被誅殺了。
此兇手案子,可以結案。
那時候,李默可是將信半疑,纔是短短的兩天時間,他竟然破除了他們整整三個月以來,案子沒有得到一絲進展的少女謀殺案?
這個速度,太過驚悚了吧?
可事實又不得不叫李默選擇了相信。
那兇手,真的是被伏誅了。
然而至今,他們警察局連兇手長成什麼樣子,他們都是不知道。可以說是,李默在從警十餘年以來,遭遇過最詭秘,最驚悚的事情了。
分局中的幾個幹警,他們一直苦苦的追問着李默,到底,那詭秘人是何方神聖,爲何他們用了三個月的時間,都是無法進展的案子,此人偏偏就用了兩天的時間,已經成功的將兇手給伏誅了。
天啊!莫非此神秘人是狄仁傑,或者包青天轉世爲人嗎?如此雷厲風行的手段,這可是百年
難得一見的高人。
而李默,對於同事的百般追問下,他也只能搖搖頭。連同他本人都是局中人,豈非是明白,那神秘人的來去蹤影?
自從告破了那兇殺案之後,丹城縣也從以往的蕭條,逐漸的恢復了繁華。隨着時間的流逝,人們也忘記了那曾經悲傷的,痛苦事情。
這便是後話。
江都,這是一座一線城市。車水馬龍,自是繁華無比。
青石板磚,穿梭着的行人,有大度便便的,又是衣服光鮮的成功人,也有衣服破舊的販夫走卒。
富人,有富人的天堂,窮人,也有窮人的樂趣。
在城南街,有一間不顯眼的店鋪,而這一間店鋪,非常不顯眼,一旦與滿大街的琳琅貨物比較起來的話,此間店鋪就顯示得更加的醜陋不堪了。
而這間店鋪所經營的是專銷售死人冥幣,香燭,糊紙人,壽衣之類的東西,此店鋪雖小,卻是貨物齊全,不過,均是與死人有關的。
因此,這間店鋪的存在,尤其是一條繁華,又是熱鬧的長街上,就像一根野草般,無端的從地縫中冒出來,扎眼得很。
這店鋪的店主叫常三,一箇中年男子。
話說,這常三,也是一個悲慼之人。從小落下了小兒麻痹症,一雙腿,一隻長,一隻短,上下一看,非常不協和。
生活是艱苦,從小就身後殘疾,與家中的老母親相依爲命。常年拐着柺杖,一腳淺,一腳深的煎熬。
不過常三雖然身體落個殘疾,他對生活確實很樂觀。一個人,常年經營着這間店鋪,風雨無阻的開店,關店,等候客
人上門採購。
雖不能大富大貴,不過賺些微薄的餘錢,已經是足夠了他們母子兩人的日常生活開銷了。
眼見今天沒有什麼生意,看天色好像也是陰沉了下來。常三就估量着,是否要關了店門,回去陪伴家中的老孃呢?
轟隆!
驀然,一道閃電,劃空而下。
唉......
關門吧,看來,今天可是沒有什麼顧客上門採購了。
由於夠不着閘門的高度,常三搬來了一張小椅子,用此墊腳,這椅子,已經被磨損的嚴重,不知道有多少個年頭了。
拉下了閘門的時候,不知道常三是否收拾好了店鋪中的紙人,但見那紙人的頭,被閘門一刮,立刻就斷裂了下來。
這可是他花上三天的時間,才能糊弄好的紙人呀。
常三心中可是有些生疼,趕緊抱起了那個已經損壞的紙人,撿起了那斷裂在一邊的紙人腦袋,常三拄着柺杖,一顫一顫的走在了大道上。
一些幼小的孩童,他們是非忌憚城南街這店鋪的。
經意死人的玩意,尤其是那些紙人,祭拜死人用的,加上常三的手巧,糊弄出來的紙人,宛若是有了靈魂般,栩栩如生。
加上紙人的顏色,不是單一的,而是花紅綠白,抱着這麼一個紙人在大街上走着,的確是很滲人忌憚。
對於路人的指指點點,常三早已經是習以爲常了。
他自顧低着頭,扛在肩膀上的紙人,在他身體一顫一顫之下,似乎,也跟着動了起來。
好詭秘的一幕,路人紛紛惶恐避開。
(本章完)